[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4)03-0071-09 黎锦熙先生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首先提出“复词偏义”之说。他在《国语中复合词的歧义和偏义》一文中将“复合词中之并行词,有偏用其一字之义,而他字则连举而不为义者”称为“复词偏义”。(《女师大学术季刊》第一卷第一期,1930)尔后,语法学界相沿称这种言语结构为“偏义复词”。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说:“这种复音词是用两个单音的近义词或反义词作为语素组成的,其中一个词素的本来意义成为这个复音词的意义,另一个词素只是作为陪衬。”这两种说法大同小异。 前人对这种偶辞偏指的言语现象早有察识,并根据各自的观察和理解作了相应的爬梳和训解。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七“通鉴注”条云: “虞翻作表示吕岱,为爱憎所白。”注曰:“谗佞之人有爱有憎,而无公是非,故谓之爱憎。”愚谓爱憎,憎也。言憎而并及爱,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又如:得失,失也。《史记·刺客传》:“多人不能无生得失。”利害,害也。《史记·吴王濞传》:“擅兵而别,多他利害。”缓急,急也。《史记·仓公传》:“缓急无可使者。”《游侠传》:“缓急,人之所时有也。”成败,败也。《后汉书·何进传》:“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异同,异也。《吴志·孙皓传》注:“荡异同如反掌。”《晋书·王彬传》:“江州当人强盛时,能立异同。”盈缩,缩也。《吴志·诸葛恪传》:“一朝盈缩,人情万端。”祸福,祸也。晋欧阳建《临终诗》:“潜图密已构,成此祸福端。”皆此类。 阎若璩在《尚书古文疏正》中提出了“古人之文,多连类而及之,因其一而并及其一”。俞樾在《古书疑义举例》中提出了与之相关的“两事连类并称例”、“古人行文不嫌疏略例”、“因此以及彼例”等。这些都反映了前人对古文偶辞偏指的深刻理解和精细把握。 造成双音组合语义偏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因古人表达习惯所致,或如前文所引顾炎武语“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或如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称“并言之耳”;有些是受韵律支配,以求音节相称、声韵和谐,如《孔雀东南飞》:“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也有些是为了适应某种特殊的表达需要,譬如“连及相反相对的好字眼以缓解坏字眼带给别人的刺激和不快,旁及相关相类的事物以营造气氛、协调音节从而引起读者的注意等”。(李运富《论意域项的赘举、偏举与复举》,载《中国语文》1998年第2期。)也不排除个别用词造语不周严的现象,如《太玄经·昆》:“文车同轨。”“文”与“车”并非相关、相类。《礼记》:“天下书同文,车同轨。”若并言之,应是“书车同轨”。“文”涉上而衍。 无论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偶辞偏指,所涉及到的都是语言的运用问题,是从言语层面考察分析的结果,纯属一种语用现象,类似于沃尔夫所谈到的“隐性范畴”。它的特征和功用只在个别句子里体现,“而不是出现于某个词和某个成分所属范畴的每一个句子”。(沃尔夫文集《论语言、思维和现实》,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62页。)这种偏指的双音组合所表达的意义是言语义,是特定语义场中的具体所指,是语用特征、语用含义的概括与外化,具有临时性和非稳固性属性,而不是语言层面语词本身所固有的意义和表达功能。如果依据这种临时性的语义指向和用法对语词进行语法学分析,把特殊性当作普遍性,把所指看成能指,把隐性范畴改为显性范畴,从而将所有用于偏指的双音组合定性为偏义复词,无论从理论上和语言事实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言语作品中任何一个用于偏指的双音组合,都可找出它不偏指的用例,而且以后一种用法为先、为常。如上文所提到的“得失”、“利害”、“缓急”、“作息”、“寒暑”等语词,在句子中义涉两个成分的比比皆是: (1)天下得失,道一人出。(《管子·七臣七主》)尹知章注:“明主得,暗主失。” (2)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易·系辞上》)韩康伯注:“情以感物则得利,伪以感物则致害也。” (3)御者同是车马,或以取千里,或数百里者,所进退缓急异也。(《大戴礼记·盛德》) (4)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易·系辞下》) (5)一日分五时,作息率有常。(白居易《偶作》) 语词的语法和语义分析从来都建立在概括的基础上。从语言事实中概括出来的语言单位的结构形式、表达功能和理性意义一般都具有普遍性、稳固性特点,不能因言语中存在某种特殊的语用现象而改变其作为语言单位的基本属性,将其划为另类。这样我们就会陷入“离句无品”、“文无定法”的困顿之中。 在言语世界里,语词的运用极为灵活。俞樾、刘师培归纳的古文义例就达60多种。我们若将每一种特殊用法都从语法范畴上作区别性处理,那么同一种结构形式的语词就会拥有多种身份,甚至处于相互抵触的位置;汉语语法系统就会纠缠不清、混乱不堪。“古人美恶不嫌同辞”,绝不可就此以美辞为恶辞,以恶辞为美辞。 用于偏指的双音组合基本是联合短语,而不是词。因为联合短语的两个成分都有明确而具体的意义,言语交际中无论哪一个用于偏指都能独立地表达语义,而且接受者容易离分和辨识,无所置疑。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