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佛教文献词语零札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志翘(1950-),男,博士,南京师大文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中古时期的中土佛教文献,占有一定的数量,且具有较强的口语性。从语料学角度而言,它比同时期的汉译佛典更为可靠,所以在汉语史研究中,应对这一部分材料予以关注。同时,进行中土佛教文献语言研究,对于这些文献的进一步整理利用、对于大型语文性辞书的编纂均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本文以 《洛阳伽蓝记》、《弘明集》、《高僧传》为例,对其中的10个词语作了诠释。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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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08(2004)05-0128-07

      在中古汉语词汇研究中,汉译佛典以其口语性较强及篇幅浩瀚而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其语料价值也是无容置疑的。但汉译佛典毕竟是翻译作品,其间难免出现受到原典(梵语、巴利语或西域诸语)影响的成分,而当时的译者大多来自印度或西域,汉语水平并不太高,因此译作中也夹杂不少不甚规范的语言形式,故作为汉语史研究的主要材料还不是特别理想。而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的一些中土佛教撰作,一方面受到汉译佛典用语较为口语化的熏染,虽然从文体上尚未摆脱当时的骈俪之风,但用词上已较为通俗。另一方面作者大多是中土文人(僧人),因此有较高的汉语素养,其作品大多是规范的语言材料,并且这些撰作对中土其他文献语言的直接影响也远比汉译佛典为大,其语料价值不可低估。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类中土佛教撰作亦具有一定的数量,如僧人的行记、僧人的传记、佛教经录、寺院志、名僧居士宣扬佛教理论的论著以及两晋南北朝时期盛行的大量“志怪小说”中的“应验记”等。具体而言,就有晋法显《佛国记》,梁僧佑《出三藏记集》、《弘明集》,梁宝唱《名僧传》、《比丘尼传》、《经律异相》,梁慧皎《高僧传》,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隋灌顶《国清百录》、费长房《历代三宝记》等以及刘宋傅亮《光世音应验记》、张演《续观世音应验记》,齐陆杲《系观世音应验记》,刘宋刘义庆《宣验记》,齐王琰《冥祥记》,隋颜之推《集灵记》,侯白《旌异记》等一大批。加之这些中土佛教文献涉及范围甚广,体裁多样,因此使用的词语极其丰富。

      可惜的是,目前这一部分中土佛教文献尚未引起充分重视。首先,不少此类文献还未有一个较为可靠的整理本,由于对当时的一些语言现象缺乏认识,所以即使是整理本,存在的问题亦较多。仅举中华本《高僧传》一段为例,其中就有不少断句、标点及理解上存在可商之处。

      贫道捉麈尾以来,四十馀年。东西讲说,谬重一时,其馀义统,颇见宗录,唯有此途,白黑无一人得者。贫道积年,乃为之发病。既痾衰末命,加复旦夕西旋,顾惟此道从今永绝不言。檀越机发无绪,独创方外,非意此音,猥来入耳。且欣且慰,实无以况。建明斯义,使法灯有终,始是真实行道,第一功德。虽复国城妻子,施佛及僧,其为福利,无以相过。既幸以诠述想,便宜广宣,使赏音者见也。论明法理,当仁不让,岂得顾惜众心,以夭奇趣耶。若此论已成,遂复中寝,恐檀越方来,或以此为巨障。往言恳然,

      非戏论矣。想便写一本,为惠贫道,赍以还西,使处处弘通也。比小可牵,故入山取叙,深企付之。”顒因出论焉。故三宗之旨,传述至今。”(《高僧传》卷八“齐高昌郡释智林”)

      此为智林与周顒书信中之一节,可商之处略举如次:一、“贫道积年乃为之发病”当为一句,“积年”乃“多年来”之意,为“发病”之时间状语。二、“不言”乃中古词语,犹“不料”。如:《陈诗》卷三张正见《别韦谅赋得江湖泛别舟》诗:“不言朝夕水,独自限神仙。”故当以“不言檀越机发无绪,独创方外”为句,与下文“非意此音猥来入耳,且欣且慰”相对,“非意”亦“不料”也。三、“既幸以诠述想,便宜广宣”中,“想”当属下,作“既幸以诠述,想便宜广宣”。“想”亦为中古词语,用在句首,乃“愿”、“望”、“请”之义,表示向对方的一种祈使。如:《全晋文》卷二七王献之《杂帖》:“《益部耆旧传》今送,想催驱写取了,慎不可过淹留。”又如所选智林与周顒书信的后面一句“想便写一本,为惠贫道,赍以还西,使处处弘通也。”“想便写一本”即“愿(请)您即刻抄写一本”。故“既幸以诠述,想便宜广宣”句意为:“你既已诠述二谛之意,望即当广为宣传。”四、“恐檀越方来或以此为巨障”当为一句,“方来”者,“将来”也。如《越绝书·外传·记吴王占梦》:“(王孙圣)博学强识,通于方来之事,可占大王梦。”故后不当点断,此句意为:“担心您将来或许因此事(谓“此论已成,遂复中寝”)而成得道的巨大障碍。”

      可见,中古佛教文献语言的研究,除了汉语史研究上的意义而外,对于这些佛教文献的进一步整理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另外,以往大型语文性辞书编纂时,很少利用佛教文献材料,因而使一些当时口语性较强、比较活跃的词语失收;所收一些词语的义项严重缺失;词语某些义项下的始见例时代滞后,故这一研究也有助于提高语文辞书的编纂质量。

      本文即以中古时期中土佛教文献《洛阳伽蓝记》、《弘明集》、《高僧传》为例,诠释其中“簿领”、“好处”、“申展”、“顾惟”、“容恐”、“调风”、“同意”、“席上”、“行解”、“一往”10个词语,兼论中土佛教文献词语的研究在中古汉语词汇史研究及古籍整理、语文性辞书编纂等方面的意义。

      【簿领】

      暨皇后徙邺,民讼殷繁,前格后诏,自相与夺,法吏疑狱,簿领成山。(《洛阳伽蓝记·景明寺》)

      按:“簿领”一词,中古习见,《中古汉语语词例释》已引自《抱朴子》至《周书》六、七例,释为“文书;公文”,并云:“《文选·刘桢〈杂诗〉》:‘沈迷簿领书,回回自昏乱。’李善注:‘簿领,谓文簿而记录之。’此注未确。辞书或释‘簿领’为‘登记的文簿’,亦误。”[1](pp.73-74)释“簿领”为“文书;公文”,甚是。然其中语素“簿”为文书,其意易明,而“领”为文书,其理据何在?该书不采李善之说,然亦未出己见。曾有人认为:“领、岭音同而通,喻文书堆积如山。”[2](p.65)此亦为臆测。从用例来看。“簿领”仅有“文书”义,并不都形容堆积如山。如:《后汉书·南匈奴传》:“当决轻重,口白单于,无文书簿领焉。”《晋书·大秦国》:“大秦国有官曹簿领而文字习胡。”《宋书·二凶传》:“天兴先署佞人府位,不审监上当无此簿领耳。”《陈书·黄法传》:“颇便书疏,闲明簿领。”其中“文书”、“簿领”连言,“书疏”、“簿领”对举。从用例考察,“簿领”原指一般文书,后又特指司法文书。本人认为,关于“簿领”一词之理据,李善之说未必不妥。《文选·刘桢·〈杂诗〉》:“沈迷簿领书”李善注:“簿领,谓文簿而记录之。《史记》曰:‘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司马彪《庄子注》曰:‘领,录也’。”今考此乃司马彪为《庄子·渔父》“愚者反此,不能法天而恤于人,不知贵真,禄禄而受变于俗,故不足”所作注,今本已佚。然《广韵》上声四十“静”韵:“领,录也。”《资治通鉴·梁纪十七·武帝太清二年》:“景又请遣了事舍人出相领解”胡三省注:“领,总录也。解,分判也。领解,言总录景所欲言之事而分判是非也。”据此,愚以为“簿领”之“领”原为动词“记录”义,“簿领”同“簿录”,即如李善注所云“以文簿而记录”,古文献中“簿录”常见。如《北齐书·和士开传》:“俨遣都督冯永洛就台斩之,时年四十八,簿录其家口。”又《杨愔传》:“于是乃以天子之命下诏罪之,罪止一身,家口不问。寻复簿录五家,王晞固谏,乃各没一房,孩幼兄弟皆除名。”又《慕容俨传》:“积年赐物,藏在别库,遣侍婢一人专掌管籥。每入库检阅,必语妻子云:‘此是官物,不得辄用。’至是簿录,并归天府。”正因为“簿领”原为“以文簿记录”之义,故刘桢诗中将“文书”称为“簿领书”,而后来用“簿领”表“文书”,乃“簿领书”之略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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