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4)02-0025-08 一 20世纪的各门科学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讲求自身的研究方法、要求自身的术语符合科学和规范的阶段,于是产生了“科学学”和“术语学”两门新学科。其中术语学对术语的基本要求是:1、术语的名称要统一;2、术语的内涵与外延要固定;3、术语的横向分类必须遵守“一次分类使用一个标准”的原则,确保所分出的类别处在同一平面、同一层级;4、术语的纵向分类必须符合层级顺序。对于每一门学科来讲,如果术语规范合理,形成系统,则学习者容易循序渐进地进入本门学科,学者之间能够有针对性地、会心愉快地讨论问题;如果术语的名称不统一,内涵分歧,层级混乱,学习者的思维就会被搅乱,学者之间讨论问题就会出现违反同一律的“你说东他说西”。总之,学习某门学科或者推动某门学科的发展,一套科学合理的术语是必不可少的。 中国古代当然没有“科学学”和“术语学”,甚至也没有“形式逻辑学”(有“逻辑学思想”,但是没有“逻辑学”),这意味着众多的具体学科缺少科学的思想和方法论来指导,众多学科必然产生思想和方法上的根本缺陷——术语混乱是其中最为普遍的缺陷。例如文字学把“造字法”和“用字法”混在一块儿称“六书”,古代文学把“题材”的“风雅颂”和“表现手法”的“赋比兴”混在一块儿称“诗有六义”,中国古代的文体分类学往往在一次分类中多角度、多层面。比较起来,传统的汉语音韵学的术语就更为混乱,这是音韵学成为“绝学”的原因之一。 20世纪以来,在运用现代语言学、语音学对中国传统音韵学中的术语进行阐释、整理方面,开创之功当首归瑞典汉学家高本汉;其后赵元任、罗常培、王力、张世禄等大师接力研究,尤其是王力先生作出了“集大成”的贡献,“玄虚幽渺、乌烟瘴气”的音韵学及其术语(罗常培给出的评价)终于在现代语言学、语音学的观照下逐渐凸显出“庐山真面目”。罗常培先生为王力的《汉语音韵学》作序说:“旧的韵学书里往往有许多同名异实或异名同实的情形,闹得人越看越糊涂,甚至于有些学问很好的人也会上了名实不清的当。……现在讲音韵学必须先作一番正名的工夫,把旧来所有同名异实和异名同实的例都搜集起来,用语音学的术语给他们每个确定一个清晰的概念,以后就不至于使初学的人枉费许多心血了。……现在王先生的书在语音学常识之后紧接着就是释名一章,虽然为篇幅所限还不能罗列很多,可是为初学开示门径也尽够用的了:这是和我意见相合的第三点。”[1][p1]可见,“名不正则言不顺”、“必也正名乎”是前贤的共识。 现在,传统音韵学中的术语基本上都得以正名,但是尚有少量的概念,尤其是“韵”和“韵部”两个概念的内涵仍然存在着“同名异实”的混乱。《中国语文》2002年第3期发表了杨亦鸣、王为民两位先生合写的文章《说“韵”和“韵部”》(以下简称“杨、王文”),文章列举了目前音韵学书籍关于“韵”和“韵部”两个概念的内涵、外延的混乱状况,对“韵”带不带声调作了历史的探索,对目前的诸家学说作了评议;文章的结论是:“关于‘韵’和‘韵部’在概念上的大小问题,我们同意曹述敬先生主编的《音韵学辞典》的看法。韵和韵部没有大小之分,韵部又称韵。这样一来,韵部是否区别声调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果韵书中的韵区别声调,那么相应的韵部就区别声调;如果韵书中的韵不区别声调,那么相应的韵部也就不区别声调。也就是说,韵是否区别声调的结论也适合韵部。当然,在上古音领域内,韵部都不区别声调,并且韵和韵部的概念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2]笔者认为,杨、王文揭示长期被掩盖、被忽略的问题,并且联系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把历史上的韵书分为“以调统韵”和“以韵统调”两类,从韵书的两个体系的消长看“韵”的构成的演化,是学术贡献;但是笔者不同意他们的“韵和韵部没有大小之分”的结论。 二 先来看看“韵和韵部没有大小之分”怎样让初学的人“越看越糊涂”(在引文中以加按语的形式来显示初学者的思路)。 1.沈祥源、杨子仪(主编)《实用汉语音韵学》关于“韵”的第三个特点:“韵是包含了声调的。两个音韵腹韵尾一致,而如果声调不同,在传统音韵学中就被认为是两个韵了。例如《广韵》中的‘寒、旱、翰’是三个韵,它们韵腹韵尾都一样,区别就在于‘寒’是平声、‘旱’是上声(这个例子不典型,教材还没有讲到“浊上归去”,不如换用“痕、很、恨”一组;此是题外话——笔者),‘翰’是去声,仅声调不同而已。……在传统音韵中只要知道某个字属于哪一韵,也就同时知道了它的调类。例如查出‘谦’字属于‘添’韵,也就可以同时肯定‘谦’字是平声,因为‘添’这个韵就同时包含着‘平声’这个要素在里面的。”到此终于建立起“韵”包含“韵腹、韵尾、声调都相同”的概念。然而讲到“韵部”时说:“将汉字按韵分为若干组,其实也就是将汉语音节中的韵分为若干部,从这点上来说,韵即韵部。《广韵》分二百零六韵,也即二百零六个韵部。(按:这里的“韵”和“韵部”都包含声调)但韵部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将同音的韵按平上去排列在一起(入声除外),由于仅只是声调的区别,为简便起见,也常举平声韵包括上声韵和去声韵,此即‘举平以赅上去’。这样,一个韵部通常就包含三个韵(按:按照上文“韵即韵部”,这岂不等于说“一个韵部通常就包含三个韵部”)了。例如将同音不同调的‘东、董、送’三韵(按:这里的“三韵”能不能换成“三个韵部”)排列在一起,可以统名之曰‘东’部(按:这里的“‘东’部”能不能换成“‘东’韵”)。于是,在传统音韵著作中,就出现了两种含义的‘韵部’(按:前面说“韵即韵部”,那么“韵”有没有“两种含义”):有时指一个韵,有时指一个韵组。如‘东’部,有时仅指一个‘东’韵(按:这里的“‘东’韵”能不能换成“‘东’部”),有时却又包举‘东、董、送’三韵(按:为什么又不叫“三个韵部”)。在阅读传统音韵著作时,必须注意分辨这种交错的情况。”[3][p64]显然,尽管作者认为“韵”和“韵部”这两个概念既有大小之分又有交叉之混,但是从行文中可以看出,作者实际上仍然是在“韵”小、“韵部”大的意义上运用这两个概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