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义位“吃”普方古比较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解海江,男,1968年生,山东东明人。厦门大学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生。主要研究词汇学、语义学、对比语言学、词典学。厦门大学中文系 福建 厦门 361005 李如龙,男,1936年生,福建南安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主要研究汉语方言学、汉语音韵学、汉语地名学、社会语言学、应用语言学等。共出版专著20多种,论文100多篇。厦门大学中文系 福建 厦门 361005

原文出处:
语言科学

内容提要:

文章采用古今南北综合比较的研究方法,考察汉语普通话及41个方言点之间相对应的义位“吃”在聚合、组合方面的共时差异和历史演变。1)“喫”在东汉时的汉译佛经中就已出现,至少在晚唐五代“吃”语义场基本上完成了“食”与“喫”的更替。不同方言相对应的词位区域分布特征可以看作北方官话、近江方言、远江方言在类型特征上的表现,同时反映了源流特征和地域特征。2)普通话和方言相对应的义位“吃”在组合关系上存在着差异,这与古代共同语的传承、汉民族义位“吃”义域范畴扩展、不同方言自身整合特点有关。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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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H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9484(2004)03-0087-09

      1 引言

      汉语方言词汇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基本词汇上,首先表现在那些常用的、有派生能力的单音节口语词上。(李如龙2001:97)汉语中,“吃”是一个常用义位,但汉语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方言所用词位及其组合关系却不尽相同,这在语言学、认知学、文化学上都具有典型意义。“方言调查记录语言的现状,方言比较反映语言的历史。”(李荣《分地方言词典总序》)本文从语言学角度通过对李荣先生主编的《汉语方言大词典》的41个方言点以及普通话间的“吃”语义场的比较,考察汉语不同方言相对应的义位“吃”在义位聚合、义位组合方面的共时差异及历史演变。

      2 义位“吃”词位的方言差异与历史层次

      《现代汉语词典》对“吃”的释义是:把食物等放到嘴里经过咀嚼咽下去(包括吸、喝)。(164页)普通话和不同方言都有与之相对应的义位,但所用词位及其历史层次存在着差异。

      在41地方言中,粤、闽、客方言的东莞、广州、福州、厦门、雷州、海口、梅州、于都方言与普通话义位“吃”相对应的词位是“食”。在“吃”语义场中,“食”是见诸文献最早的,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均已出现。《合》二四四○:“月一正日食麦。”《合》:“食麦。”林义光《文源》:“(吴王姬鼎)从倒口在皀上,皀荐熟物器也。象食之形。”(注:参看张志毅、解海江《说文解字诂林续编》“食”部,待刊稿。)《书·无逸》:“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诗·魏风·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论语·述而》:“发愤忘食。”东汉之前一直用“食”而不用“喫”,甚至“喫”产生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食”仍比“喫”的使用频率高。“食”在上古汉语和中古汉语中一直是“吃”语义场中的主导词位(解海江、张志毅1993)。“食”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仍然存在,不过多用于书面语体中。在41地方言中,属于官话、晋语以及湘、吴语的哈尔滨、济南、洛阳、徐州、西安、万荣、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成都、柳州、贵阳、南京、温州、太原、忻州方言用“吃”,声母为;其余的牟平、武汉、丹阳、扬州、上海、崇明、苏州、杭州、宁波、金华、南昌、萍乡、黎川、长沙、娄底、南宁方言用“喫”,声母为或h。“喫”,《说文》无。《说文新附》:“喫,食也。从口,契声。”向熹(1993:490)认为本作“喫”,唐代开始写作“吃”。《伍子胥变文》:“水畔蹲身,即坐吃饭。”“吃”,《说文》中有,但与“进食”义无关。《广韵》“吃”居乞切,“喫”苦撃切。“吃”“喫”不但反切不同,而且有历史层次的差异和方言的区别。(注:限于篇幅,“喫”、“吃”的来源与关系暂不论及,拟另文讨论。)娄底、扬州、武汉方言“吃”的声母是而写作“吃”,乌鲁木齐声母是却写作“喫”,可能是词典编撰者用字求古或从俗的不同。近代汉语中,表“进食”及其派生义时偶尔也有用“乞”的。《水浒传》第二一回:“黑三那厮乞嚯不尽,忘了鸾带在这里,老娘且捉了,把来与张三繋。”“乞”可能是“吃”的省写。那么表示“进食”义的“喫”产生于什么时代呢?向熹(1993:490)与王力(1993:109)均认为产生于六朝,用例是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中的“友闻白羊肉美,一生未曾得喫。”事实上,“喫”在东汉时期的汉译佛经中就已出现,如“喫酒嗜美”(《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喫食其半”(《木奈女祇域因缘经》)。不过唐以前“喫”不及“食”的使用频率高,“食”在“吃”语义场居主导地位。在汉译佛经中,东汉“喫”出现2次,“食”出现311次;(注:东汉至隋佛经中“食”的统计数字都包含“食物”义。)魏晋“喫”出现4次,“食”出现4507次;南北朝“喫”出现3次,“食”出现3706次;隋朝翻译的《佛本行集经》中“食”出现了887次,“喫”出现7次。(注:文中统计数据除注明外大多是用电脑软件得到的。)“喫”与“食”使用频率差距悬殊。但到了唐代情况就不同了。《巩溪诗话》卷七:“谓食为喫,甚近鄙俗,独杜屡用。……《送李校书》云:‘临歧意颇切,对酒不能喫。’‘楼头喫酒楼下卧’,‘但使残年饱喫饭’,‘梅熟许同未老喫’。”又《唐音癸签》卷十一:“孙季昭云:杜子美善以方言俗语点化入诗句中。”说明在唐代,“喫”已活跃于口语中。确实在唐初白话诗中,“喫”已开始比“食”的使用频率高了。在寒山拾得诗中,“喫”出现14次,“食”出现13次。(注:据项楚《寒山诗注》(附拾得诗注)手工统计得到。)王梵志诗中“喫”出现28次,“食”出现15次。(注:据项楚《王梵志诗校注》手工统计得到。)还有一个证据,即在唐五代“喫”就已开始虚化为“受,挨”。(江蓝生1989)因为越是常用而且也只有常用的义位语法语义灵活性才越高,其特性才越容易发生变化。(陶红印2000)说明在唐代,“喫”就已经在口语中取代了“食”在语义场中的主导地位。五代以后,“喫”与“食”(“进食”义)使用频率的差距更加悬殊。在《祖堂集》中,“食”出现27次,“喫”出现了104次。《五灯会元》中“喫”出现446次,“食”出现92次。《古尊宿语录》中“食”出现60次,“喫”出现435次。在《清平山堂话本》(注:其中《蓝桥记》、《风月相思》、《翡翠轩》为文言小说,统计时不计在内。)中,“喫”出现116次,其中有103处表示“吃”义位,其余13处均表示“挨,遭受”;“食”仅13次。说明至少在晚唐五代,“吃”语义场基本上完成了“食”和“喫”的义位更替。但是在唐诗中,“食”在“吃”语义场中仍居主导地位,即使善用口语词入诗的杜诗中,“食”的出现频率仍大大高于“喫”。在杜诗中,“喫”出现7次,“食”出现50次。(注:据《杜诗引得》统计得到。)说明“食”主要用于诗词等避俗求雅的文学语体和沿袭古代用语中。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吃”完全占据了语义场的主导地位,“食”只用作书面语的构词语素(如食物、食品、食谱、粮食、伙食等等)及出现在一些成语中。

      41地方言中,只有闽北建瓯方言与“吃”相对应的词位用“馌”。“馌”,本义为“往田野送饭”,《说文·食部》:“馌,饷田也。”这一词位先秦就已存在。《诗·豳风·七月》:“同我妇子,馌彼南亩。”朱熹集传:“馌,饷田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初,臼李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杜预注:“野馈曰馌。”这一义位至清代仍有用例。清和邦额《夜谭随录·王侃》:“从此,三哥耕,嫂炊,儿馌,无忧不作个好人家。”词义由“往田野送饭”扩大泛指“馈食”。《后汉书·冯衍传下》:“馌女奇于绛台兮,飨椒举于章华。”李贺注:“馌,饷也。”现代汉语普通话中,“馌”已少用,只在书面语体中偶尔用之。而在建瓯方言中,与普通话相对应的义位“把食物等放到嘴里经过咀嚼咽下去”既不用“吃”、“喫”也不用“食”,而用“馌”,并且由“馈食”而泛指“吃”,变成使用频率高、义域大的常用词。

      3 义位“吃”词位的方言区域分布的类型特征

      考察方言特征首先必须弄清各种特征的地域分布。(李如龙2001:4)41地方言都有一个与普通话“吃”相对应的义位,但是不同方言所用的词位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其共性表现在区域之内,其个性表现在区域之间:晋语、北方官话和西南官话、江淮官话大都以“吃”为词位,西南平话和近江的吴语、赣语以“喫”为词位,远江的客话、粤语和属于闽语的闽东、闽南话用“食”作词位,闽北方言以“馌”作词位。如果把汉语方言划分为北方官话、近江方言和远江方言(李如龙2001:44),那么不同方言与普通话“吃”相对应的词位区域分布特征正是这三大方言区在类型特征上的表现。虽然在方言区内也有例外,如属于官话区的牟平、武汉、扬州用“喫”、属于吴语区的温州用“吃”,但少数例外并不能否定类型上的特征。

      现代汉语方言相对应的义位“吃”的词位在方言分区上的类型特征形成的原因:

      源流特征。在41地方言中,义位“吃”的词位差异是汉语历史层次的折射,反映“汉语历史上不同时代的说法”(李如龙2001:99)。“食”、“喫”、“吃”是传承词,“馌”是变异词。但“食”“喫”“吃”同是传承词,却处于传承的不同的历时层次。“食”传承于上古,“喫”传承于中古早期,“吃”传承于中古晚期至近代早期。也说明了不同方言间存在着传承词的历时层次性。

      地域特征。义位“吃”的词位在方言分区上的类型特征形成有移民与方言分化的关系,又有方言接触的原因,还有语言发展受地域文化的影响。远江的客、闽方言区的人们由于移民的时代较早,客、闽方言区的人们从中原南迁的时代应当处在“食”在“吃”语义场中占主导地位时期,语言随移民一起南迁,由于地理阻隔而受官话方言的影响较小,所以保留了“食”在“吃”语义场中的主导地位。吴、赣方言区的人们在南迁时也是用“食”而不用“吃”,但是由于近江的赣方言、吴方言受到官话方言的影响较大,慢慢放弃了“食”而选用了“吃”,所以词位“吃”也在语义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建瓯方言区的人们南迁时同样带去了“食”,同时也用“馌”表示“往田野送饭”,但由于闽北地处山区,“馌”的使用频率高,逐渐用“馌”表示与普通话“吃”相对应的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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