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图式、语义空位、语义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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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南开语言学刊

内容提要:

本文以词汇语义的层面为基点来讨论明喻的语义与其本体和喻体各自所表示的语义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明喻的本体和喻体的语义层面的分析,说明了明喻编码的基础是通过喻词“像”所连接的喻体使本体所表语义中的空位(Slot)的价值(语义或义素)得以显现或通过喻体赋予本体以临时的价值,解码的过程是一个从喻体所表示的语义图式中提取语义和义素的过程。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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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引言

      辞格明喻的典型格式是:“S”像“P”(格式中的“S”是“本体”,“像”是“喻词”,“P”是“喻体”)。用于明喻中的喻词还有:“象”、“如”、“犹如”等。在传统的(从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开始)和目前的修辞学理论中,明喻的语义解释和明喻理论的建立是基于:1.明喻的本体和喻体是两个不同的事物;2.明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有相似性。但是,本体和喻体之间的相似性是本体跟喻体所表示的语义在某一点上相似?还是与语义所影射的客观事物或者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所产生的意象在某一点上相似?学者们的观点莫衷一是。总之,大家希望,要么能在本体和喻体所表示的语义上、要么能在语义所影射的客观事物上、要么能在客观事物在头脑中产生的意象上找到本体和喻体的相似处,然后再使用这个相似处来解释明喻的语义。关于使用相似性来解释明喻语义的缺陷,J.R.塞尔(1979)在研究隐喻问题时说:相似性是一个空洞的谓词,任何两个东西在某个方面或其它方面都是相似的,相似性的功能是作为一种理解的策略而不是作为意义的一个组成部分。笔者在《明喻中的本体和喻体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一文中已讨论过明喻的本体和喻体所表示的语义及语义在人的头脑中的影射所产生的意象和语义所对应的客观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讨论的结果表明:传统明喻理论中的本体和喻体的相似性并不完全是本体和喻体编码和解码的基础。指出语义、客观事物、意象是不同层次的概念。在人的交际行为中,交际者直接使用的是符号和符号的意义,而客观事物和意象与符号无直接的关系。这里不再重复。因此,解释明喻的语义的编码和解码过程,应首先从明喻中本体和喻体及其组成单位所表示的概念(或称为:理性义)来讨论明喻的语义与本体和喻体所表示的语义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明喻的研究,我们将说明,本体是如何通过喻体使本体的语义中的空位的价值得以显现,从而使人们达到对比喻的语义的理解。在下文中,本体和喻体的概念已不同于修辞学中的用喻体来“喻”本体的意思,而是指由“像”所连接的两个语言片段构成的格式中的两个成分,这两个成分在语义上有关系。但为了讨论的方便和照顾习惯,我们还是沿用了本体和喻体这两个名称。为了讨论的方便,将明喻的格式记为:S、P(像)。

      二 明喻所表示的意义与其本体和喻体各自所表示的意义的关系

      由于讨论中将涉及到明喻的本体和喻体的结构,因此,我们首先讨论明喻的结构。从句法结构上看,在S像P格式中,S、P在句法结构上有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两种情况。简单形式是说,S或P是一个词或以词为中心构成的定中词组;复杂形式是指,S或P是除定中词组之外的词组。

      1.简单形式,如:

      (1)柳原道:“不是蚊子,是一种小虫,叫沙蝇。咬一口,就是一个小红点,像朱砂痣。(张爱玲《倾城之恋》)

      2.复杂形式:

      (2)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以一江春水向东流?(李煜《虞美人》)

      S或P的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的有以下四种组合形式:

      C1:S(简单形式)、P(简单形式)(像)

      C2:S(简单形式)、P(复杂形式)(像)

      C3:S(复杂形式)、P(复杂形式)(像)

      C4:S(复杂形式)、P(简单形式)(像)

      比喻的简单的形式和复杂的形式的不同在于:简单形式如果是光杆的词,语义提取是从以词义为中心而形成的一个语义图式中提取语义的;简单形式如果是以词为中心的组合,词前面的附加成分使词的外延缩小,同时语义提取是从缩小了的词义的语义图式中提取语义的(看例3~7的分析)。复杂的形式则是以组合形式表达语义的。如上例(2)“一江春水向东流”中因为有“一江春水”+“向东流”的组合,才表示“多”、“源源不断”的语义。

      C1~C4中的S、P不管是简单形式还是复杂形式,从S、P各自所表示的意义来看,有两种情况:一是具体概念;二是抽象概念。“具体概念是指那些可以直接与具体事物相对应的概念,如“山、湖、河、海、植物、动物、人物”“国家、城市”“工厂、商店”等等。抽象概念是指那些不能直接与具体事物相对应,或只能与一类具体事物的属性与表现相对应的概念,这是两个子类,统称抽象概念。前者如“作用、过程、效果、关系、状态”等等,后者如“概念、思考、情感、意识、道德、提倡、惩办、贪污、数量、质量、名词、前缀”等等。抽象概念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语言哲学的“能指”与“所指”概念在这里并不完全适用,因为它既“无所不能”,又“无所不指”(注:黄曾阳(2001)P1~2。)。在C1~C4中,S或P的复杂形式所表示的意义是具体的概念,而简单形式既可以是具体概念也可以是抽象概念。根据C1~C4中S、P各自所表示的概念,C1~C4可以简单地记作以下两个语义格式:

      S1:S(具体概念)、P(具体概念)(像)

      S2:S(抽象概念)、P(具体概念)(橡)

      目前的词汇学理论认为,词典中给出的词语的解释(即:词的概念或词义)的性质具有概括性,词义的概括性指的是:“词义为了准确地表明某个词所表示的对象的范围,便须舍弃该词的个别的特征。‘笔’这个词指的是各种各样的笔:毛笔、圆珠笔、钢笔、铅笔、蜡笔……形状不一,颜色各异,从这些各种各样的笔中概括出来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那就是‘写字画画儿时用来书写的工具”(注:黄伯荣、廖序东(1997)P261。)。因此,具体概念并非是客观事物的全息扫描。而抽象概念也不是具体事物的属性与表现的全息扫描。正因为词义有概括性,因此差别必须使差别成其为差别。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与语义图式(schema)有关。鲁墨哈特(Rumelhart)认为,“图式理论基本上是一种关于人的知识的理论。……按照图式理论,所有的知识组成为一定的单元,这种单元就是图式。图式是综合表示这些特征(词语的概念所对应的实体)的一种方法,它用空位(shot)结构的办法表示一件物体,每个空位规定该物体的各种属性的价值,因此,空位是一个变量”(注:桂诗春(1991)P143。)。本文所使用的图式与心理学中的“图式”不一样,本文的图式是指,词的概括义和词的概括义未包容的词的非概括义的集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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