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接理论的发展与现状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明乐 北京语言大学,北京 100083

原文出处:
外语学刊

内容提要:

本文对现有的联接理论做了评析与考察,指出完全建立在题元层级基础上的联接理论存在着缺陷,特别在处理致使动词的联接方面暴露出的问题更加突出。由于致使结构会影响题元角色向句法论元映射的顺序,基于题元层级的联接理论不得不专门为致使动词的联接增加一些附加机制,结果造成整个机制的不一致。笔者认为最近提出的以动词词汇语义蕴涵为基础的联接理论能够较好地解决基于题元层级的联接理论中的不足。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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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100(2004)02-0061-06

      1 引言

      人们一直有一种直觉,无论是汉语还是英语,动词的不同语义角色有着相对固定的句法位置。目前,人们不再认为句法成分和语义角色是简单的同体、同构关系,开始探讨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及其联接机制和联接制约条件。目前,专门研究句法和语义对应关系的语法理论被称为联接理论或映射理论(注:映射(mapping)又译作映现,指两个被定义为不同语法范畴的成分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句法成分和语义角色的对应关系等。如果两者之间在某一抽象层面上表现为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则为同构(isomorphic)映射关系。)。联接理论是在传统的题元结构和题元层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语法理论,该理论认为,某一特定谓词所指派的每一个题元角色都与具体的句法位置有着规范性的联系,例如,VP内指定语(Spec-VP)是与施事论元有关的规范位置。该理论旨在发现句法和语义的对应规律,以及题元角色同句法论元联接的制约条件,并对它们做出合适的描写。无论哪一种联接理论,都离不开题元角色和题元层级这些概念。

      2 基于题元层级的联接理论

      根据建立在传统题元角色概念上的联接理论,不同的题元角色是按层级模式跟句法论元联接的。题元层级模式不止一种,下面是Bresnan & Kanerva(1989)的题元层级模式:

      (1)施事>受益者>接受者/经验者>工具>客体/受事>处所

      在联接理论里,题元层级的一个最直接的用途是把某一动词的题元角色跟同样以层级排列的句法论元对应起来。(2)是普遍认同的英语的句法论元层级模式:

      (2)主语>第一宾语>第二宾语>间接语

      不同的题元角色按照题元层级的排列顺序依次向句法层级上的论元映射。层级中位置最高的,即最左端的题元角色实现为主语,次高位置的题元角色实现为第一宾语,余者以此类推。

      以传统题元角色为基础的题元层级存在着不少问题。首先,像resemble,border,involve,lack,forget,intersect等动词的题元角色在题元层级里找不到它们合适的位置,因此,在联接时不得不增加一些机制作为弥补。比如,在题元层级的某个位置硬性地增加一些具体动词的题元角色名称。其次,如何把某些语言中存在的致使动词的题元角色实现为句法论元也存在着困难。致使动词在英语里并不典型,常举的例子是及物动词feed,因为feed的致使者是feeder,而执行eat活动的应该是eater。汉语致使动词的例子比较多,如前面提到的动词使动用法。致使动词实际上含有两个施事,一个是致使者(causer),另一个是受致使者致使而做出某种行动的被致使者(causee)。按照题元层级的排列,二者似乎都可以实现为主语。而实际上,实现为主语的只能是致使者,而不是被致使者。这样,联接模式就会失去概括性。

      近年来,为了解决致使动词带来的问题,一些学者对以题元层级为基础的联接理论作了一些改进。Alsina & Joshi(1992)和Alsina(1992)在对致使动词语义的表述中,引入了一部分语义分解的内容。他们把致使性论元结构分解成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由致使者、致使者施为的另外一个论元和一个被致使事件三部分组成。第二个层次由被致使事件本身组成,在被致使事件里,致使者施为的论元也是一个参与者。图示如下:

      (3)致使(CAUSE)〈施事,受事,事件(EVENT)〈...θ...〉〉

      在致使事件(CAUSE event)中担当受事角色的第二个论元,同被致使事件(caused event)中担当施事角色的论元熔合为一个论元。这样,该论元就担当了两个题元角色。在外层,这个论元是受事角色,在内嵌事件中,又担当施事或其他的角色。在Alsina(1992)的词汇映射理论里,外层的题元角色要优先于内嵌的题元角色。根据这一理论,就像普通的及物动词的施事角色实现为主语一样,致使动词的致使者也被实现为主语。

      Jackendoff(1990)的处理方法略有不同,但结果是一样的。他从语义结构派生出一套题元层级。他认为,行为层上的论元占据优先地位。行为层有一个函项AFF(affect的缩略形式),该函项以行为者和受事为论元。同(3)所示的一样,在Jackendoff的语义结构里,通过内嵌来表示致使行为的方向,只有外层的函项才与他的题元层级里的题元有关。因此,在致使动词的语义结构里,致使者以及致使者施为的论元是最外层AFF的论元。在Jackendoff的题元层级里,最外层论元占据最优先地位,因此,对于及物动词来说,其最外层论元分别同主语和直接宾语联接。

      Grimshaw(1990)也是通过增加一些类似的机制来处理致使动词的。她在原有的题元层级的基础上又补充了一个与之相平行的体貌层级,并将这一层级概念扩展到所有动词的语义结构中去,指出每个动词在不同程度上都含有一个内在事件结构。在事件结构中,体貌层级也决定着不同论元的优先性程度。在体貌层级中,致使性事件结构中的致使者比其他论元处于更加优先的位置,位置最高的题元角色同句法主语联接。Grimshaw分析了fear和frighten这两种心理动词。这两个动词的题元关系是一样的,各有一个感受者和一个客体。然而,在句中担任主语的却不是具有同样题元角色的论元。Grimshaw分析了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后指出,动词fear的两个题元角色——感受者和客体——和一般的及物动词的论元结构相似,可以按照题元层级排列的优先顺序自然地分别同主、宾语联接。而frighten这一类心理动词的论元结构中除了有一个题元层级外,还有一个体貌层级,从题元层级来看,感受者角色先于客体,本应该同主语联接,但是,从体貌层级看,客体角色又是导致感受者处于某种状态或结果的原因,所以,客体的位置高于了感受者,使得客体同主语联接,感受者同宾语联接。原先的感受者在题元层级上相对优先的位置在体貌层级中无效。论元的先后次序最终是由体貌层级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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