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语音对应规律的分析可以解释语言的发生学关系。语言间谱系关系远近有别,各语言间相互接触关系互有参差,造成各语言间语音对应数量上的差异,从而反映出语言间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上的差异。 从某种意义上说,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应能从一个方面揭示语言间关系的远近。因此,在研究语言间关系,特别是研究语言的谱系关系的时候,就不仅要分析研究语言间是否存在语音对应、存在何种对应,还要研究不同语言间语音对应规律性的程度。 从计量学角度考察语言间的语音对应规律,并由此考察语言间亲疏关系,这类方法有创新意义。在这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黄行、孔江平、徐昂等先生首肇其端。他们通过统计方言间语音对应的加权对当比率与随机分布概率差异的显著度来检验苗瑶语方言间的亲疏关系。 我们这里的研究也是从计量学角度入手研究语音对应规律的数量关系,但与黄先生等人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有所不同,我们的着眼点在对应规律性的强弱程度的计算上。 不同语言间在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存在差异的情况应该说是普遍的。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既可能有语言发生学上的原因,也可能有语言接触方面的原因,还可能有语音发展等方面的原因。如果我们是从基础词汇(或同源词)上来考察语言间的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或许我们就能获得语言间的发生学和谱系关系方面的某些认识;如果我们是从整个词汇系统上来考察其间的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或许我们又能得到语言间共时关系的某些认识。本文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计算出侗台族若干种语言间的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值,来测度其间的远近关系,并通过我们已有的认识,来印证基于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计算测度语言间关系远近这种新方法的可行性。 一 理论上说,某语言中一个音类在另一语言中相对应的音类越少,同时该音类包含的词(语素)个数在另一语言中越是向某一对应类型上集中,语音对应规律性就应越强;反之,该音类在另一语言中有越多的对应类型,其包含的词(词素)个数越是均衡地散布于各对应类型上,语音对应规律性就应越弱。也就是说,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与两种量有关,其一是一个音类在另一语言中的对应类型数,其二是各对应类型所包含的词(词素)个数。因此在计算语音对应规律性程度的时候,就要把这两种因素结合起来考虑。经理论上的推导,我们提出了一个可用于单个语音在另一语言中对应规律性程度计算的公式如式(1):
式(1)中n为一语言中某音类在另一语言中对应类型数。 我们的目标是计算出整个语音系统之间的总的对应规律性程度,而不只是某个音类的对应规律性程度,所以我们还要考虑如何能将语音系统中各音类在另一语音系统中的对应规律性程度综合起来。这里边有个问题,就是一种语言中音类有多个,而各音类在语言中包含的词(词素)个数并不相同,有些包含多些,有些包含少些。例如在商务1962年12月版的《简明英汉词典》中,以z打头的词只有47个,而以s打头的词则不下3000个。由于各音类包含的词(词素)个数不同,对系统总对应规律性程度的影响也就有差异。因此我们需要用各音类对应程度值的加权平均值来作为衡量系统对应规律性程度的指标。而各音类在系统中的权重,则可以以该音类包含词(词素)个数与系统总词(词素)个数的比值来决定。如果一个音类在一语言中包含词(词素)个数1000个,系统总词(词素)个数30000个,其权重就是1000/30000。设XZ为系统总词(词素)个数,则各音类对应规律性程度的加权值就是:
语音系统总对应规律性程度值就是各别音类对应规律性程度的加权值之和。设GZ为系统总对应程度值,式子表示就是:
此外,语言间语音的对应是双向的,甲语言对乙语言形成的对应情况和乙语言对甲语言形成的对应情况是不同的。比如甲语言辅音[p]在乙语言中有[p][ph][b][m]等4种对应类型,而乙语言辅音[p][ph][b][m]在甲语言中却都只有[p]一种对应类型,就乙语言来说,4个辅音与甲语言都是单一的对应,而就甲语言来说,辅音[p]与乙语言却是一种复杂的对应。按照上面的方法计算,乙语言[p][ph][b][m]对甲语言的对应规律性程度都将是100%,它们的加权平均值也将是100%,而甲语言[p]对乙语言的对应规律性程度值必定在100%以下。所以以甲语言为主以乙语言为客,还是以乙语言为主甲语言为客进行计算,其结果会有差异。因此我们有必要先计算出两语言各为主时的单向对应规律性程度值,然后取两者的平均数,来作为其双向的系统对应规律性程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