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语法理论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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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南开语言学刊

内容提要:

本文基于汉语语法研究的实际,讨论语法的抽象性、语法单位的自由和黏着、语法单位的静态与动态、语法的备用单位、语言的句子和言语的句子、语素和词素、句子分析、补语的分类等问题。这些问题与汉语语法理论建设包括语义功能语法的理论建设密切相关。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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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语法理论是从语法研究中总结出来的。由于研究者的知识背景和知识结构、观察角度、兴趣和目标等因素各不相同,对同样的问题就会有不同的理解。语法研究总是在一定的语法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我们应该对指导语法研究实践的语法理论给以足够的关注。

      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观点,有些大家已有共识,有些则有分歧。有分歧的语法研究理论观点须要提出来加以讨论。

      一 关于语法的抽象性

      众所周知,抽象性是语法的特点。对于语法的抽象性,一般现代汉语和语言学概论教科书(注:见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增订版,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邢公畹主编《语言学概论》,语文出版社1992。

      )解释说,语法研究的不是具体的句子,而是从大量的句子中概括出来的规则,因而语法是抽象的。这种解释不充分,没有透彻地阐明抽象性为什么是语法的特点。

      特点有相对性,是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性质。同类事物必然有相同的性质,同类有相对性,大类下面有小类,同一大类下面的各小类有相同的性质,各小类之间还有互相区别的特点(注:见朱德熙、卢甲文、马真《关于动词、形容词“名物化”的问题》,载朱德熙《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1985。)。语言诸要素(音位、语义、语法)都具有抽象性,其中语法的抽象性程度最高。音位抽象的对象是音素,汉语普通话音素[a]、[A]、[ε](-ian中的a)、[a]抽象出/a/音位,英语音素[p]、[ph]可以抽象出/p/音位。语义从现实事物中抽象出来,例如“山”的词义是地面高耸的部分,是概括了低山、中山、高山、极高山,概括了土山、石头山、雪山、火山、荒山等具体的山的。语法概括的是语言符号的类和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类,而不是具体的实体。可以把“感情、思想、物价、学生、桌子”概括为名词。“吃苹果、看报纸、讨论问题、展望未来、企图逃跑”等词组内两个词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述宾关系,“盖房子、画荷花、挖地窖、写作文、织毛衣”等词组中可以概括出“动作—结果”的语义关系,“他把钱花光了。”“你把门关上”,“他们把人领来了”,“孩子把碗摔了”,“我把这茬儿忘了”可以概括出句子格式:

      体词+“把”+体词+动词+补语/(“了”/“着”/“过”)

      语法概括的对象是语言符号及其之间的关系,而音位和语义概括的对象是实体,所以,语法概括的程度远远高于音位和语义,因而,抽象性是语法的特点。

      语音和语义分别具有单面性,而语法单位即语音语义结合体有双面性。语法关注语言符号的类别,关注语言符号之间的组合关系,语法是语言符号的组织规则,体现着语言的系统性。语言研究的目的是揭示语言的结构规律,语法是语言结构规律的主要部分,因此语言研究应该注重语法,语言研究的实践实际上也是这样的。60年代以来,生成语法、功能语法等代表当代语言学的主要流派都是主攻句法的。

      语法概括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研究由大量或无限多实例来体现的成套的抽象规则和关系。研究这种规则和关系,可以得到很多的回报。反之,如果一个词一个词地研究,给每个词写出若干条规则,虽说这样做的结果也有价值,但这价值总要打很大的折扣的。有的语法论文只分析若干例句,而不是从类聚上说明格式的构成,这样即使举出了一万个例子,也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语言事实是无穷多的。分析过的例子是分子,以无穷大(∞)为分母,分子无论多大,被无穷大一除,n/∞→0,所得结果还是趋近于零。这是个残酷的公式,可以让我们猛醒。语法的抽象性要求研究者注意语法的可类推性,说明类推的条件,说明有关类聚的范围和特征。

      二 关于语法单位的自由和黏着

      自由(free)与黏着(bound)是布龙菲尔德提出的两个概念(注:见布龙菲尔德《语言论》217页,商务印书馆1985。),能成句的语法单位是自由的,不能成句的是黏着的。所谓“能成句”是指一个语法单位加上语调可以成为一个句子。布龙菲尔德提出这两个概念是为了考察句子可以由哪些语法形式构成,考察词和词组的区别。布龙菲尔德所举的黏着形式都是词缀和变词语素,事实上英语的黏着形式不限于这两类,词、词组和小句都有黏着和自由的区别。

      区分自由与黏着是必要的,但要区分语法单位的层级。布龙菲尔德没有区分不同的层级,于是许多汉语语法研究者也不区分不同的层级。我们认为,区分自由与黏着的对象应该是句法单位,而不应该是词法单位,否则要混淆不同语法单位的性质。

      应该区分词法层面的单位与句法层面的单位。词法包括构词法和构形法。从构词法角度分析语素得到的是词根和词缀,从构形法角度分析语素得到的是词干和构形语素或变词语素。语素是词法层面最小的语法单位,词是词法层面最大的语法单位。构词语素,包括词根和词缀,其语法功能是构成新词,变词语素的语法功能是改变词的语法形式,因而无论构词语素还是变词语素,它们的功能都不是造句,都不参与句法组合,和句子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能否成句的问题,它们是天然的不成句的黏着语素。尽管有些语素可以独立成词,如“人、走、大”等,但一旦这些成词语素进入了句子,它们就不再是语素,而是词,如“人走了”是由三个词构成的句子,不能说是由三个语素构成的句子。石安石(注:见石安石《论语素的结合能力与一用语素》,《语文研究》1993年第1期。)曾区分了语素的成词能力、构词能力、组合能力,其中的组合能力指语素能与哪些词组合,这就把语素当成了句法层面的单位,这样就不可能正确地认识语素的性质。我们认为,如果把构词语素看作词法层面的单位,它的能力只有两个,一个是成词能力,一个是构词能力,构词能力也就是组合能力。语素是个绝对概念,只要是最小语音语义结合体,它就是语素。而词则是个相对概念。同一个语音语义结合体,它处在词之内时是语素,而处在句子之内参与了句法组合则是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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