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两届中国语言学会年会的闭幕词中,我曾经两次谈到过一个问题:国内的语言学研究与国外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我们回想一下,1938年到1940年初,语言学界以陈望道、方光焘先生为首,发起了一场“中国文法革新大讨论”。在这个讨论会上,陈望道、方光焘先生讨论问题的水平是与当时的国际水平相当的。我们知道,从1916年《普通语言学教程》的出版,到1933年美国布龙菲尔德《语言论》的出版,索绪尔的理论在世界范围内的流行以及各种语言学流派的崛起,也就是在二三十年代。但是,陈望道先生在1938年发表的文章表明他已经对结构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非常熟悉。当然,他的翻译名词跟现在不太一样,但是已经非常清楚明白。方光焘先生作为中国第一个传播索绪尔思想的人,对结构主义也十分了解。 本世纪三四十年代,王力先生和吕叔湘先生接受的是我称之为“习惯语法”一派的理论,这一派以H.Sweet等为代表,他们的理论著作也是30年代出版的。但是,从吕叔湘先生在1942年和王力先生在1943~1946年期间出版的书中可以看出,二位先生在40年代初的很短一段时间里,就把这些理论完全中国化了。很多人现在已看不出这是外国的东西,他们当时的理论水平是与世界接轨的。 但是到了50年代,我们的词类大讨论、句子问题的大讨论,以现在的理论眼光来看是倒退了,倒退到了传统语法的阶段。 今年是1996年,我们与国外的差距有多大呢?整整40年。80年代,结构主义语言学在中国达到了鼎盛阶段,取得了主流派的地位。但是美国在1957年以后,结构主义语言学就已经在走下坡路了。代之而起的两大派是形式学派和功能学派。形式学派以Chomsky为代表。现在赞同Chomsky哲学观点的人不多,诸如“先天就有了语言机制”等,有许多人不同意。但是现代语言学家中却很少有人用Chomsky的方法,特别是搞计算机的,非用不可。功能学派是在60年代兴起的,国内比较熟悉的代表人物是Halliday,还有一个我认为也很重要的人物Simon Dick。他们很早就提出,语言是一种交际工具,应该主要研究它的交际功能,并且从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来进行分析。Simon Dick在70年代出版的书中明确提出了Syntax Semantics和Pragmatics。到了80年代末,我们逐步引进了这些观点。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完全中国化,并且多数人还不了解,原因何在呢? 一个原因是,从50年代到1978年这段时期内,我们基本上看不到国外的资料。另外一个原因是50年代以后的一些人学的都是俄语,有了先进理论的书也不容易看懂。而当时在国内,结构主义正在逐步地中国化,所以大家就没有注意这些问题。那么,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们为什么还没有完全吸收这些理论呢?我认为,功能语法大概比较容易引进,因为它易懂。形式学派则不大好懂。坦白地说,我教研究生时就讲,我们一起来读《句法结构》,因为我也不太懂。这本书并不是很难读,但我们不太明白书中的一些说法。为什么要说S能够改写成为NP+VP呢?这不就是传统语法的主语加谓语吗?后来我有机会参加了一个国家级的研究工作,里面有不少计算机专家。我和他们一起工作了两年多,慢慢懂得了原来Chomsky的很多意思,再看这本书就比较容易了。以前我琢磨不透其中的原因。我在中学时学英语的被动句,老师讲,V+to be+P.P(动词过去分词)+by+主动者,这就是被动式。这很好懂。到了《句法结构》这本书里,情况就复杂了,要看规则第十八,先运用哪一条规则,然后再运用哪一条规则,把我都弄混了。又如一个助动词加上一个主要动词,这也很简单,但书中又把它复杂化了,成为一条规则。所以我们文科出身的人学生成语法,有相当的难度。但是搞计算机的人学习它就非常容易,一看就懂。所以我想,生成语法在国内之所以迟迟不能运用到汉语上来,是因为我们的知识结构有问题。我们的文科学生从来不学理科方面的知识。而要学习生成语法,你必须要学一点高等数学,学一点数理逻辑,但我们都没学过!所以我们的思路就不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我在展望。这几年,国内出了两本书。一本是北京大学沈阳写的《汉语中的空语类》。这里基本上用的是深层语法的思路。沈阳原来在上海的华东师大,那时就研究深层语法。因为后来他到了北大,书中当然也掺杂了不少结构主义的东西。另一本是张伯江和方梅的《汉语功能语法》。可以看出,功能语法已经要开始中国化了!另外,上海一些青年人,如XY沙龙,几次到北京来宣传,说他们要搞功能语法。我希望他们能早点出书,但是到现在还没出。他们的宣传很厉害,他们宣传说要搞理论,要搞演绎,等等。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些最早产生于我们语言学界的矛盾和冲突,就是吕叔湘先生在中国语言学会成立大会上讲的那一段钱与钱串子的话。他说,最好是既有钱,又有能把钱一串串穿起来的钱串子。吕先生说,如果两者不可得兼,我情愿要钱,不要钱串子。这就是说,如果又有材料,又有理论,最好;如果二者不能得兼,宁愿要材料,不要空头理论。这种观点有的人赞成,青年人大多数反对。我在此对其正确与否不加评论。我认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情况会不一样。西方的语言研究从古希腊算起已有两千多年。欧洲新兴的一些民族国家,以英国来讲,也有三百多年的历史。法国从17世纪以后,也有三百来年的历史。他们对自己的语言事实的描写,我认为不能说全部清楚,但基本明确。有一些句法的分析没有分歧意见。他们不会去吵架,不会出现我说这是主语,他说这是宾语的情况。当然,他们有形态,这是一个好处。不过英语形态也不多,分析起来也有困难,但是他们研究得比较透彻,时间也比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