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4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263(2003)04-0018-08 一 1.0 在韩国,一个在中国学了4年汉语的学生请笔者吃饭,我赶到他指定的饭店时,他迎出来问道:“老师,你怎么来了?”我先是愕然,接着明白过来,他是在问我到达饭店的方式(打车?坐公交车?)。显然他用错了助词,这里,应该在“来”后边用“的”,而不是用“了”。看来,这个学生在中国没有学会这个“的”字的用法。这个“的”,宋玉柱曾论证过它是表过去时的“时间助词”,[1]马学良、史有为认为这个“的”不仅表过去时,还表完成体,“而且主要是表示‘体’的”,建议称为“体—时助词”。[2,3]笔者同意史、马的观点,为了称说方便,也为了和其他用法的“的”相区别,把这个“的”记为“的pp”(pp——past perfect),把含“的pp”的句子称为“的pp”句,“的pp”句包括某些语法学者说的“是……的”句(他们是坐火车来的),就是说,“的pp”句=“(是)……的”句。本文主要研究“的pp”在对话语体中的使用条件。 1.1 语料显示,“的pp”通常所处的话语结构是对话结构,下边这段预审笔录较能说明这一点: 1)问:手表是在哪里拿的?答:在女青年手腕上拿的。 问;怎么拿的? 答:拉的。 问:女青年叫你拉的?答:没有。 问:那你怎么拉的? 答:硬夺的。 问:手表带怎么断的?答:我抢断的。 问:怎么抢的? 答:夹着她头颈抢的。(李军华:《预审中逻辑语言的作用》) 以上用例,针对已经发生过的“被告×××抢走了女青年×××的手表”这件事,凡六问六答,用了11个“的pp”,没有用“了”,而且句中的“的pp”绝对不能用“了”替换。李讷、安珊笛、张伯江讨论了3类带“的”的句子,[4]其中A类(是我去跟他谈的)和B类(我是在路上遇见他们的)中的“的”即本文讨论的“的pp”。文章统计A、B两种用法的“的”97例,有85例用在对话结构中,占88%,这与我们的统计结果(91%)是十分接近的。既然“的pp”主要用于对话语体,说清它在对话结构中的实现条件也就基本解决了“的pp”的用法问题。 二 2.0 关于“的pp”的使用条件,语法学界已经做了不少工作,而且学者们的观点出奇地一致,归纳起来不外两点:(一)“动作已在过去发生或完成,并且这一事实已成为交际双方的共知信息(已知信息)。”[5]p762-763(二)用于强调(或突出)动作完成的时间、处所、方式、施事等语义范畴。[1,5~7]下面就把上述两条逐条地检讨一下。 2.1 先说(一),(一)是使用“的pp”的前提条件,但语料显示,“动作已在过去发生或完成,并且这一事实已成为交际双方的共知信息”只是使用“的pp”句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请看下边的用例: 2)郭燕:多少钱买的这沙发?起明:你猜猜。 郭燕:这我上哪猜去。起明:我在街口捡的。 (《北京人在纽约》) 3)方老太太看了看家具说:“这种木器都不牢,家具是要红木的好,多少钱买的?”她听说是柔嘉姑丈送的,便问:“柔嘉家里给她东西没有?”(钱钟书《围城》) 4)宁宁:“爸你这车是跟谁借的呀?” 起明:“什么话,咱家自个的车。”(《北京人在纽约》) 5)“你在哪念的大学?”“我没念过大学,我是通过自学考的研究生。”(倪力《前程无限》) 6)警官:这些钱是哪偷来的? 胖子:不是偷的,是卖报挣的。(曲影《荒谬》) 不难看出,2)、3)的“买”,4)的“借”,5)的“念”,6)的“偷”,这些行为都没发生过,没有成为事实,更不是什么“交际双方的共知信息”,只是发话者单方面认为这些行为已发生在先而已。可见所谓“已经发生或完成”可以是现实世界的,也可以是主观世界的;可以是双方共知的,也可以是单方面的猜测。 2.2 再看(二),(二)是“的pp”句的语用功能。通常认为“的pp”句有强调作用,是强调格式,谈论过这个格式的学者,大都持此看法。李德津、程美珍总结了汉语8种强调方式,“是……的”格式是其中的一种。[7]我们认为“(是)……的”结构不是强调格式。首先,“强调”属于语用范畴,“句式”属于句法范畴,“强调句式”是语用意义的语法化。强调句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应该在非强调句的基础上生成。如果这个认识不错,下边这个命题应该成立:任何一个强调句都对应一个非强调句,强调句是以这个非强调句为基础生成的。如果这个命题成立,下面这个推论也应该成立:当我们确定句式A为强调句式时,如果我们找不到与之对应的非强调句式a,则说明我们先前的确定是错误的——A不是强调句式。换言之,如果要表达某种意思,只有一种句式可用,不管你想不想强调什么,都只能用这种句式,这种句式不是强调句。我们说“It is yesterday that I bought the car”是强调句,我们可以找到与之对应的非强调句:I bought the car yesterday。因而可以说“It is…that…”是强调句式。同样,我们说“连我都不知道”是强调句,我们可以找到生成它的非强调句:“我不知道。”因而可以说“连……都……”是强调句式。我们想表达这样一个意思:“How did you open the door?”我们只能说成:(a)“你(是)怎么开的门?”除了使用“的pp”句式,我们别无选择,就是说,要表达这个意思,“的pp”句式是强制使用的。“强调”是语用范畴,应该是主观的选择,不应该是强制的。如果说这是个强调句,就应该还有一个不强调的表达方式,从而使我们能在强调与不强调之间做出选择。可是与之对应的非强调句是什么?没有。当然,(a)也可以说成(b)“门你(是)怎么开的?”或者(c)“你是怎么开门的?”但(b)(c)也都是“的pp”句,如果(a)是强调句,(b)(c)也应是强调句,而非与(a)对应的非强调句。有人会争辩说,“你(是)怎么开的门?”里“怎么”作为疑问词负载着焦点信息,而焦点信息总是被突出的成分,因而“的pp”句是强调句。如果这样推论,特指疑问句就都是强调句了,因为特指问句中的疑问词都负载焦点信息。任何句子都有焦点,所以焦点的有无不能成为判断一个句式是否有强调功能的标准。其次,语感也不支持强调说。请比较下面两个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