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完成体标记“的”在对话语体中的使用条件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光全(1956-),硕士,吉林大学文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语言研究

内容提要:

“哪儿上的?”这个“的”是过去完成体标记,它与“了”分工明确,主要用于在一定的预设下谈论预设中没有反映或没有反映清楚的某些语义范畴。它没有强调功能,“(是)……的”结构不是强调格式,而是某些情况下的强制格式。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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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14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263(2003)04-0018-08

      一

      1.0 在韩国,一个在中国学了4年汉语的学生请笔者吃饭,我赶到他指定的饭店时,他迎出来问道:“老师,你怎么来了?”我先是愕然,接着明白过来,他是在问我到达饭店的方式(打车?坐公交车?)。显然他用错了助词,这里,应该在“来”后边用“的”,而不是用“了”。看来,这个学生在中国没有学会这个“的”字的用法。这个“的”,宋玉柱曾论证过它是表过去时的“时间助词”,[1]马学良、史有为认为这个“的”不仅表过去时,还表完成体,“而且主要是表示‘体’的”,建议称为“体—时助词”。[2,3]笔者同意史、马的观点,为了称说方便,也为了和其他用法的“的”相区别,把这个“的”记为“的pp”(pp——past perfect),把含“的pp”的句子称为“的pp”句,“的pp”句包括某些语法学者说的“是……的”句(他们是坐火车来的),就是说,“的pp”句=“(是)……的”句。本文主要研究“的pp”在对话语体中的使用条件。

      1.1 语料显示,“的pp”通常所处的话语结构是对话结构,下边这段预审笔录较能说明这一点:

      1)问:手表是在哪里拿的?答:在女青年手腕上拿的。

      问;怎么拿的? 答:拉的。

      问:女青年叫你拉的?答:没有。

      问:那你怎么拉的? 答:硬夺的。

      问:手表带怎么断的?答:我抢断的。

      问:怎么抢的? 答:夹着她头颈抢的。(李军华:《预审中逻辑语言的作用》)

      以上用例,针对已经发生过的“被告×××抢走了女青年×××的手表”这件事,凡六问六答,用了11个“的pp”,没有用“了”,而且句中的“的pp”绝对不能用“了”替换。李讷、安珊笛、张伯江讨论了3类带“的”的句子,[4]其中A类(是我去跟他谈的)和B类(我是在路上遇见他们的)中的“的”即本文讨论的“的pp”。文章统计A、B两种用法的“的”97例,有85例用在对话结构中,占88%,这与我们的统计结果(91%)是十分接近的。既然“的pp”主要用于对话语体,说清它在对话结构中的实现条件也就基本解决了“的pp”的用法问题。

      二

      2.0 关于“的pp”的使用条件,语法学界已经做了不少工作,而且学者们的观点出奇地一致,归纳起来不外两点:(一)“动作已在过去发生或完成,并且这一事实已成为交际双方的共知信息(已知信息)。”[5]p762-763(二)用于强调(或突出)动作完成的时间、处所、方式、施事等语义范畴。[1,5~7]下面就把上述两条逐条地检讨一下。

      2.1 先说(一),(一)是使用“的pp”的前提条件,但语料显示,“动作已在过去发生或完成,并且这一事实已成为交际双方的共知信息”只是使用“的pp”句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请看下边的用例:

      2)郭燕:多少钱买的这沙发?起明:你猜猜。

      郭燕:这我上哪猜去。起明:我在街口捡的。 (《北京人在纽约》)

      3)方老太太看了看家具说:“这种木器都不牢,家具是要红木的好,多少钱买的?”她听说是柔嘉姑丈送的,便问:“柔嘉家里给她东西没有?”(钱钟书《围城》)

      4)宁宁:“爸你这车是跟谁借的呀?”

      起明:“什么话,咱家自个的车。”(《北京人在纽约》)

      5)“你在哪念的大学?”“我没念过大学,我是通过自学考的研究生。”(倪力《前程无限》)

      6)警官:这些钱是哪偷来的? 胖子:不是偷的,是卖报挣的。(曲影《荒谬》)

      不难看出,2)、3)的“买”,4)的“借”,5)的“念”,6)的“偷”,这些行为都没发生过,没有成为事实,更不是什么“交际双方的共知信息”,只是发话者单方面认为这些行为已发生在先而已。可见所谓“已经发生或完成”可以是现实世界的,也可以是主观世界的;可以是双方共知的,也可以是单方面的猜测。

      2.2 再看(二),(二)是“的pp”句的语用功能。通常认为“的pp”句有强调作用,是强调格式,谈论过这个格式的学者,大都持此看法。李德津、程美珍总结了汉语8种强调方式,“是……的”格式是其中的一种。[7]我们认为“(是)……的”结构不是强调格式。首先,“强调”属于语用范畴,“句式”属于句法范畴,“强调句式”是语用意义的语法化。强调句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应该在非强调句的基础上生成。如果这个认识不错,下边这个命题应该成立:任何一个强调句都对应一个非强调句,强调句是以这个非强调句为基础生成的。如果这个命题成立,下面这个推论也应该成立:当我们确定句式A为强调句式时,如果我们找不到与之对应的非强调句式a,则说明我们先前的确定是错误的——A不是强调句式。换言之,如果要表达某种意思,只有一种句式可用,不管你想不想强调什么,都只能用这种句式,这种句式不是强调句。我们说“It is yesterday that I bought the car”是强调句,我们可以找到与之对应的非强调句:I bought the car yesterday。因而可以说“It is…that…”是强调句式。同样,我们说“连我都不知道”是强调句,我们可以找到生成它的非强调句:“我不知道。”因而可以说“连……都……”是强调句式。我们想表达这样一个意思:“How did you open the door?”我们只能说成:(a)“你(是)怎么开的门?”除了使用“的pp”句式,我们别无选择,就是说,要表达这个意思,“的pp”句式是强制使用的。“强调”是语用范畴,应该是主观的选择,不应该是强制的。如果说这是个强调句,就应该还有一个不强调的表达方式,从而使我们能在强调与不强调之间做出选择。可是与之对应的非强调句是什么?没有。当然,(a)也可以说成(b)“门你(是)怎么开的?”或者(c)“你是怎么开门的?”但(b)(c)也都是“的pp”句,如果(a)是强调句,(b)(c)也应是强调句,而非与(a)对应的非强调句。有人会争辩说,“你(是)怎么开的门?”里“怎么”作为疑问词负载着焦点信息,而焦点信息总是被突出的成分,因而“的pp”句是强调句。如果这样推论,特指疑问句就都是强调句了,因为特指问句中的疑问词都负载焦点信息。任何句子都有焦点,所以焦点的有无不能成为判断一个句式是否有强调功能的标准。其次,语感也不支持强调说。请比较下面两个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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