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类型学与汉语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丹青 男,1957年生,香港城市大学语言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语文》杂志副主编。主要研究汉语语法、汉语方言和语言类型学

原文出处:
世界汉语教学

内容提要:

本文简要探讨了当代语言类型学的研究范式及其与功能学派、形式学派的关系,着重分析了语言类型学与汉语研究相结合的发展过程和重要意义。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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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类型学是当代语言学的一门“显学”,但目前还不能说已是汉语语言学中的“显学”。这部文集可能是汉语语言学第一部以类型学为专题的论文集,催生这部文集的第一届肯特岗圆桌会议也是第一次以类型学为主题的汉语语言学国际研讨会。这本身说明了类型学研究在汉语学界尚处开发阶段,同时也说明此次会议和这部文集在学术史上的重要意义,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及有关同仁办会和编集的功绩也将被学界铭记。

      语言类型学有广狭松严不同的种种含义,但都离不开一个“跨”字,即它必须有一种跨语言(及跨方言、跨时代)的研究视角,才能称其为类型学研究。而严格意义上的类型学,是具有自己研究范式的“语言共性与语言类型研究”。

      从当代语言学的学术构成看,语言类型学既是语言学的一种分支,也是语言学的一种学派。说它是分支,因为它和其他研究领域构成了某种分工:承担了跨语言比较和在比较中总结人类语言共性的任务,从而与注重语言结构内部深入研究的工作形成学科上的互补合作。

      说它是学派,是因为语言类型学有自己的语言学理念、特有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从而区别于其他主要的语言学流派,例如形式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其根本的理念,就是不相信仅靠单一语言的深入发掘,就能洞悉人类语言的共性、本质或者说“普遍语法”,因此致力于通过跨语言的观察比较来获得对人类语言共性的认识。语言类型学家相信,对人类语言机制和规则的任何总结概括都必须得到跨语言的验证,而对任何具体语言的“特点”之研究也必须建立在跨语言比较而得到的语言共性和类型分类的基础上(而不仅是基于一两种语言间的比较)。类型学特有的研究对象,就是人类语言间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差异的不可逾越之极限也就是语言共性之所在。其特有的研究方法,包括语种库(language sample)的建立及语种均衡性的追求、参项的选择、相关语言要素或语言特征间的四分表分析及其空格的发现、绝对共性和蕴涵性共性的建立、对跨语言的优势现象(prominence或priority)和标记性(markedness)的总结、将蕴涵性共性串成系列的等级序列的建立、基于大规模语种库统计的和谐性(harmony)的总结,对共性或倾向的解释,等等(参阅刘丹青,2003)。

      关于学派,有学者将语言类型学归为功能语言学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学派,文献中也能看到“功能—类型倾向/方法”(functional-typological approach)这一类表述。这的确反映了部分的现实:类型学家中的多数学者在语言哲学上倾向于功能主义而不是形式主义,而功能派学者中也有不少人乐于做类型学研究。但这只表明类型学和功能语法的交叉,并不体现两者的等同。类型学的“区别性特征”是它在理念上对跨语言研究必要性、重要性的坚持和上面所述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的特色,而不是功能主义的那些基本信念。不少功能派学者主要从事单一语言的内部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理论,并不重视跨语言研究,如一些话语分析的学者和认知语法的学者。虽然部分(哪怕是大部分)类型学者像功能学派一样相信,语言共性的存在,不是因为天生得来的普遍语法,而是为了满足人类语言交际或认知等功能的需要(参看科姆里(1981;沈家煊译,1989:28),但也有一些类型学家,包括最专业的类型学家,却很乐意采纳形式语言学的观点。例如,Hawkins在用处理机制(processing)解释语序共性的同时,就很强调句法的独立性,他不但乐意采纳X杠杆的理论来分析句法结构(Hawkins,1983:184),而且强调语序共性或倾向是为了便于处理纯句法结构而不是处理语义关系或语用功能(Hawkins,1994:425),这明显有悖于功能学派的基本信念,并且在成果的表达上也尽量地追求严格的形式化。此外,也有不少形式派学者,包括像来自生成语法大本营麻省理工学院的Ken Hale这样的学者,非常热心于类型学的研究,愿意让生成语法的理论解释去接受更多人类语言的验证。将语言分为结构定型语言(configurational languages)与非结构定型语言(non-configurational languages),被视为类型学中的一项重要分类,而这项类型划分正是由Hale等生成学派类型学家所作出的,而关于话题结构化语言、焦点结构化语言等的类型划分,也是由此派生出来的(参看本书徐烈炯文)。这些学者构成了类型学中一个分支——“原则与参项”类型学派(Fukui,1995),他们虽然从形式学派出发,但在相信跨语言验证的必要性和致力于从事跨语言比较方面跟其他类型学家是一致的,体现了类型学和形式学派的交叉。形式学派的最新分支之一优选理论更是大量吸收了类型学的观念和成果,如它对某个特征有无标记的判断就主要基于跨语言的分布情况。因此,将语言类型学简单地归入功能学派的分支,难以反映当代语言学学术分野的大势。

      类型学作为一个学派,还在于它有自己的一套成熟并不断发展的科学研究范式,并据此获得了相应的重要成果。功能学者或形式学者从事的跨语言类型研究往往带有举例说明的性质,而不太讲究类型学特有的那套工作程序。“职业”类型学家的成果特别是经典性成果,则遵循Greenberg(1963)所奠定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这些著述首先追求语种库的覆盖面和均衡代表性,一方面是逐步扩大语种库的数量,从Greenberg(1963)的30种语言,到Keenan & Comrie(1977)的50多种语言,到Hawkins(1983)的200多种语言;再到Dryer(1992、1999)的600多种语言和900多种语言,另一方面是通过改进统计程序来减少谱系、地域方面的不平衡(如Dryer,1992)。此外,这些成果在大型均衡语种库的基础上,或者寻求无例外的蕴涵性共性,如Greenberg(1963)和Hawkins(1983)关于语序的共性,或者寻求严格的等级序列,如Keenan & Comrie(1977)关于制约名词短语关系化的可及性等级序列(Accessibility Hierarchy),或者追求大规模的统计结果,如Dryer(1992)通过625种语言的调查来确立各种句法结构与动宾结构是否和谐,或者追求全面覆盖的分类系统,如Grinevald(2000)关于类别词(classifier,包括汉语所谓“量词”)的分类系统。在这种范式下所获得的研究成果,能够在语言普遍性方面获得最大的说服力。而功能主义学者或形式主义学者所从事的类型学研究,尽管在理论追求和洞察力方面也许有其不俗的表现,但其类型学的充分性(typolosical adequacy)(注:这是Dik(1997)所提倡的语言研究的三个充分性之一,其他两个充分性是交际的充分性和心理的充分性。显然这是针对Chomsky的观察、描写、解释三个充分性而提出来的。)却无法与狭义的类型学成果相比,多多少少带有“客串”的性质。凭着自身特有的范式,语言类型学业已成为当代语言学中的一个重要学派,是一个与形式学派和功能学派都有交叉、都能沟通的学派。

      单从语言学理念来看,类型学应当比形式学派甚至功能学派更具有与汉语语言学的亲和力。形式学派从语法能力的先天性假说出发,通过假设、演绎和母语者的语感测试来寻求与生俱来的普遍语法。功能学派则抱有与之对立的基本信念,认为语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要满足交际或认知功能的需要,于是以此为出发点,致力于从语言的使用或理解规则中去解释语言的结构及其演变。两者不同程度地带有从假设出发、“主题先行”的特点。语言类型学则更多保留了语言学作为一门经验性学科的特性,注重材料,讲究实证,主张旁征博引,提倡归纳推理,力求以事实说话,在调查之前不假设任何东西。这本是最容易为中国的语言学家认可的研究方法。然而事实上,在形式、功能、类型三大当代“显学”中,偏偏是类型学在中国国内最少为人了解。怪也不怪,这与中国学术界的另一些“国情”有深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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