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3)03-0070-07 本义是汉语词义系统之源,研究、探求本义对于正确理解词义、把握词义引申脉络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任何从事古汉语、汉语史特别是汉语词汇史教学和研究的学者无不重视词语本义,以此为纲,从而提纲挈领、纲举目张地掌握词义引申系统。 上个世纪1986年—1990年陆续出版的大型语文辞书《汉语大字典》广泛吸收前人研究成果,在对汉语词汇本义的探求上竭尽其力,规模空前,纠正了以往词语本义考释的大量失误,是包含大量词语本义训释的一部重要工具书。但是随着古汉语知识的大力普及以及古汉语研究持久深入发展,汉语词汇本义研究包括语文辞书对汉语字词本义的训释中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就有必要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做一个系统清理,揭示出以往和当前本义研究中的种种误区。 一、误将《说文解字》的造意与本义相混淆 文字造意与词语本义是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前者属于文字学范畴,后者则是词汇学和汉语词汇史所讨论的对象。文字造意是根据文字形体来解释文字构造的意图,有时通过文字造意能够对字词本义起到一定的提示作用,但多数情况下造意都不等于本义,也绝不能认为造意就是本义。本义是词义的一个类别,与所有词义一样,它也是客观对象通过人脑认知在人们意识中的概括反映,也就是说,本义具有概括性,而这是文字造意所不具备的。例如,“牢”,从文字构造上看,“牢”字从宀从牛,造意是关牛的栏圈,但“牢”这个词的本义却不能理解得这么狭窄,其本义实际上是概括的,是关各种牲畜的栏圈。又如“逐”,造意是追赶“豕”,但“逐”的本义却应该概括地解释为“追赶”,而不论追赶的对象是“豕”抑或其他动物。 《说文解字》是一部以分析文字形体为主要目的的字书,虽然客观上它对大批上古汉语字词本义做出了正确解释,但仍然可以看出,这部书中字义的阐释依然是为许慎所要阐发的“六书”理论服务的,因此在对部分汉字进行解释时,《说文解字》选取的释义是文字的造意而非具有概括性质的字词本义,这时我们就绝不能将其中文字的造意误作本义。例如,《鹿部》:“
(麈),鹿行扬土也”,“鹿行扬土”是“麈”的造意而非本义,其本义当为“尘土,灰尘”。但当前有些古汉语工作者仍误以为《说文解字》所释的造意应是对字词本义的阐释,这是不正确的。如,荆贵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修订本)中说:“许慎认为‘
’的本义是群鹿疾驰扬起的细土。但在文献中,‘
’只作细土讲,没有一例特指鹿扬起的细土,所以它的本义是‘细土’。许慎过于强调释义与字形的贴切联系,忽视了古人造字常用具体事物表示抽象意义的方法,从而造成了失误。”[1][p256]其实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
,鹿行扬土也”,正是就其造意而言,“古人造字常用具体事物表示抽象意义的方法”正是许慎解说文字造意的重要方法之一。指责许慎“拘泥于字形”,实际上是自己没有透彻地读懂《说文》。又如,《犬部》:“臭,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这是分析说明造字时之所以从犬的用意,“臭”的本义为“嗅”而非仅限于犬嗅。所以,在利用《说文解字》考释词语本义时,分辨其中说解的是文字的造意还是字词的本义是相当重要的,否则就会误以造意为本义,出现像《汉语大字典》那样归纳本义的众多失误。以下是《汉语大字典》误将《说文解字》分析汉字造意作为字词本义的例子: 1.交:脚胫相交。2.齐:禾麦吐穗上平整。3.突:犬从穴中突然而出。4.血:古代作祭品用的牲畜的血。 “交”、“齐”、“突”、“血”等词语的产生,都是客观事物的存在状态,或具有相同性质的同类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概括反映。“交”本义概括的是所有事物的相交,而不单指人腿相交;“突”是对所有猝然状态的概括,而绝不只是用以形容犬;“齐”本义是平整、齐平,对象也不只限于禾麦的穗。“血”的古文字象器皿中盛血之形,描绘的是祭祀时用作祭品的牲畜的血,但“血”的本义却不能理解得如此狭窄,它实际上概括的是所有动物和人的血。而且从文献用例来看,这些词语在早期文献当中广泛运用于表示同状态或同类型的各种事物,而不限于文字形体表现出来的具体某一种事物。以下是《汉语大字典》把字词本义理解得狭窄的例子: 1.蠢:虫动。2.骍:赤色的马。3.驾:把车套在马身上。4.灾:原指自然发生的火灾。5.狂:疯狗。也指狗发疯。6.贯:古时穿钱贝的绳索。7.牲:古代供祭祀用的全牛。 以上这些词语,在古文字中都有多种写法:“蠢”,《说文解字》古文从
不从虫;“骍”在甲骨文中是由“羊”“牛”构成的会意字,石鼓文“骍”从“牛”不从“马”;“驾”,《说文解字》籀文从牛不从马;“灾”在甲骨文中或从水,或从戈,或从火;“狂”,《说文解字》古文从心不从犬;“贯”的古文字作“毌”,贯穿的对象不限于钱贝;“牲”在甲骨文中也有从羊不从牛的写法。如果按照以造意为本义的做法,这些词语就势必存在两个以上的本义,例如,“骍”的本义如果按以“牛”为形符的写法,就当解释为“赤色的牛”;“灾”按以“水”为形符的写法,本义就当为“水灾”,等等。显而易见,这种误以造意为本义的做法必定会导致词语表意的混乱。实际上,本义是造字之初同类事物或状态在人们意识中的概括反映,因此,“蠢”的本义就是动,而不限于虫动;“骍”泛指赤色的牲畜;“驾”是把车套在马、牛等牲口身上;“灾”的本义即灾祸;“狂”本义是疯狂,对象不限于犬;“贯”的本义是贯穿;“牲”的本义则泛指供祭祀和食用的家畜。 事实上,不加分辨地误以造意为本义,有时不只是把本义解释得过于狭窄,还可能造成本义训释上的完全错误。这主要是因为《说文解字》依据的文字形体有时已不能正确反映文字最初的造意,当《说文解字》误释字形时,如果仍旧照搬它的说解就必定造成本义解释的完全错误。以下是《汉语大字典》误以《说文解字》错误分析出的造意作为本义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