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2003年11月11日,《新京报》正式出刊。这是中国第一家得到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具有合法地位的两家媒体集团跨地区经营管理的报纸,由光明日报报业集团主管,光明日报报业集团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的大型日报。这也是我国第一次一家中央级党报集团与一家最具有市场扩张性的省级党报集团的跨地域合作。 《新京报》的前身是光明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经营效益不好的子报《生活时报》。在2003年夏天,光明日报报业集团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一经接触,在短短的十多天时间里双方便达成合办《生活时报》的共识,并且很快就进入了操作阶段。 《新京报》在刊号申请和报名拟定阶段就得到了传媒业界和有关领导前所未有的关心和支持。在多次听取光明日报报业集团领导关于《新京报》管理模式和经营体制方面改革创新的设想之后,中宣部领导指出,两大党报集团合作办报符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有利于党报集团发挥优势、互补互利、做大做强,是一件大好事;并在有关汇报请示材料上作出明确批示,表示赞成和支持。国家新闻出版署领导也批示同意把《新京报》作为跨地区合作办报的试点,要求有关部门注意跟踪调研,及时总结经验。(转自西祠胡同/记者的家 程益中2003,10) 在2003年9月14日《北京青年报》以《北京时报》的报名正式报道了这一事情后,《新京报》更是得到了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其中的一个关注焦点是它的体制,比较盛行的一种看法是:《新京报》是中国传媒业发展历史进程中一个体制上的开创性探索;而在现实的市场竞争中,《新京报》具有体制上的优势。 《新京报》社长戴自更在一次论坛上这样说:“《新京报》最大的优势是它的体制和人才,他们的市场意识、采编能力、经营才能,还有他们团队的职业化精神都是北方报业不具备的。我做这个工作四个月以来,我深刻的体会到我们最大的优势是人才和机制。”(新浪-京华传媒新年论坛2003,12) 戴社长所指的机制优势,应该是该报总编辑程益中所说的:“这两家根正苗红的党报集团联合在中国首都北京协力打造《新京报》,符合中央文件精神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又得到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大力支持,其政治上的优势不言而喻。两家党报集团以政治做后盾,以资金做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合作经营,完全有可能建设一个法治化、现代化的报业企业,探索出真正有中国特色的报业之路。”(转自西祠胡同/记者的家 程益中2003,12)更有这样的说法:“《新京报》一小步,中国报业一大步”(转自喻乐等《传媒》2003,12)。 在此提出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问题一:《新京报》作为中国第一家得到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具有合法地位的两家媒体集团跨地区合办的报纸,那么,它的扩张与《京华时报》相比较是一种什么样的机制结构? 问题二:《新京报》的这种机制在我国传媒业扩张的历史链条中处在什么样的发展环节? 问题三:《新京报》与《京华时报》所体现的扩张模式对我国传媒业的“做大做强”这一市场目标来说分别有什么样的效果? 问题四:在我国当前的传媒业改革中,我们如何合理、优化选择扩张模式? 二、《新京报》的扩张机制:权力嫁接 考察《新京报》的机制形式,本文选择《京华时报》来进行对比性分析。 《新京报》是一家中央级党报集团和地方省级党报集团间的合作,两家集团在报纸的经营、采编上都共同参与,是一种全面合作。而《京华时报》是中央级党报集团人民日报与上市公司北大青鸟下面的子公司北大文化的合作,北大文化只进入报纸的经营部分,与人民日报共同组建经营公司来负责报纸的经营。这样,这两张报纸的机制可以简单表示如下:
在我国,新闻媒体的“喉舌”功能是被放在第一位的,就目前而言大部分新闻媒体是一个有行政级别的权力单位(本文的权力、权力单位都是这种行政权力意义上的概念)。《新京报》的两个主办单位一个是省部级单位、一个是厅局级单位,它们是两个级别不一样的权力单位之间的直接合作。 而《京华时报》是在一家权力单位对内容的控制下,与资本在经营上的合作。这样,两者的机制可以简化为:
由上面的图示可以看出,虽然《新京报》是一份面向市场的报纸,通过合办方引入了南方都市报的人马资金,中下层工作人员实行招聘制,在报纸具体运作层面上似乎都依照的是市场游戏规则。但在报纸的基本机制层面上,两家主办单位都不是市场主体,它们是行政权力单位,报纸的市场游戏规则是建立在权力机构扮演出资人角色的基础上的,这是一张直接建立在权力形态上的报纸。直观的说,《新京报》其实是两家权力单位嫁接的产物,是“权力+权力”的形式,在这里将这种机制定名为“权力嫁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