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教育新方向:从媒介研究到媒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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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邮编100817

原文出处:
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0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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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1世纪,大众传播在世界范围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信息社会迎面而来:WTO、跨国传媒集团、IT、新媒体、媒介全球化等等,带来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变化,大众传播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不仅承担着监测环境、传递信息、反映社会、提供娱乐等社会功能,也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塑造着公共生活的共同体。大众传媒对于社会的稳定、前进,对于民族和人类生活方式的和谐与进步,都有着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大众传播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关于大众传播社会效果的研究始于美国。早在1929-1932年间,美国学者就在佩恩基金会的资助下,展开了一系列关于电影对儿童影响的研究。参与研究的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使用了大量的问卷调查、内容分析等实证方法,得出了大众传播的“效果不一”的结论。早期的方法对后来的研究有着重要影响。到底媒介对人们(包括青少年)的生活、对社会发生了哪些影响,产生了什么效果,对这方面问题的不断追问和研究、积累和验证,终于使得这个研究领域发展成了一门学科——传播学。大众传播学在美国的新闻教育体制中不仅博得了一席之地,并且成为“在过去90年来,美国大学里最广泛受欢迎的新领域”。(注:罗杰斯著,殷晓蓉译:《传播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470页.)从而走上了职业化和专业化教育发展的道路。

      在2000年新出版的《大众传播学理论》第二版中,作者巴伦(Stanley J·Baran)和戴维斯(Dennis K·Davis)指出,媒介素养运动及相关讨论已经成为大众传播理论的最新动向。(注:Stanley J·Baran,Dennis K·Davis,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foundations,ferment and future2000 Wadsworth.p358.)在最近几年的学术研究中,一些中国学者也注意到了这个动向,但与媒介素养运动在信息社会的重要性相比,关心的人还是太少了。本文将在这些学者讨论的基础之上,从传播学学科建设的角度进行一些具体的分析和思考。

      媒介素养:概念的提出

      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以电影为首的大众传媒所导致的流行文化给传统的社会生活带来了冲击。英国学者FR·利维斯(FR·Leavis)和D·汤普森(Denys Thompson)以文学批评家的敏锐,观察到了这个深刻的社会现象,在1933年发表了《文化和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Culture and Environment:The Training of Critical Awareness)。作者首次就学校引入媒介素养教育的问题作了专门的阐述,并提出了系统的教学建议。(注:宋小卫:《学会解读大众传播——国外媒介素养教育概述》,《当代传播》,2000年第2期、第3期.)当时他们提出的“文化素养”的概念,目的是为了维护传统价值观念和传统文化,反对大众传媒中的流行文化。

      “素养”一词在我国古已有之,“媒介素养”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舶来品(也有学者译为媒介认知能力),“Literacy”的英文本义为“识字”、“有文化”和“阅读和写作的能力”,而media literacy,被引申为具有正确使用媒介和有效利用媒介的一种能力,即素养,如具备识字、阅读和写作能力一样,也属于一种认知、认识和批判能力的启蒙。这个概念的发展也经历了历史的与逻辑的相一致的过程。

      伴随着媒介技术的突破和人们认识的拓展,媒介素养的名称也不断变化,比如屏幕教育、图像素养、电视素养、视觉传播、媒介批评等。进入信息时代以后,随着计算机及其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计算机素养、信息素养和网络素养等相继提出。媒介素养的概念经过演变,发展成一种多含义、多角度和多层面的概念。据学者鲁宾的分析,主要有三个层面(注:Stanley J·Baran,Dennis K·Davis,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foundations,ferment and future2000 Wadsworth,p358.),我们也可以认为是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即“能力模式”、“知识模式”和“理解模式”。1992年12月,有志于媒介素养教育的美国学者召开了一次媒介素养的全国领导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经过激烈的辩论,学者们对媒介素养的概念达成了共识,认为,所谓媒介素养,就是指“公民所应该具有的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形式信息的能力”。(注:Art Siverblatt Media Literacy1995 Praeger,p2.)这个定义侧重对信息的认知过程,这就是媒介素养“能力模式”。来自媒介学者P·马萨瑞斯的定义,也就是“知识模式”的观点,认为媒介素养就是“关于媒介如何对社会产生功能的知识体系”(注:Stanley J·Baran,Dennis K·Davis,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foundations,ferment and future2000 Wadsworth,p35.),这个定义侧重信息是如何传播的。而来自大众传播研究者J·刘易斯“理解模式”的观点,则认为媒介素养就是“理解媒介信息在制造、生产和传递的过程中受到了来自文化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技术的诸力量的强制作用”(注:ibid,p358.),在这个模式中侧重对信息的判断力和理解力的强调。

      在纷纷争论中,学者W·克瑞斯特和W·J·波特进行了总结,认为,几乎所有关于“媒介素养”的概念都包含有以下的元素:媒介是被建构的,它也在建构真实;媒介有商业的利益和追求;媒介有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诉求;由于内容和形式各异,不同的媒介有各自不同的审美特质、符码和传统;受众获得媒介的意识是通过协商而来。(注:W ·James Potter,Media literacy 1998 Sage,p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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