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从抽象走向具体属美学方法高级层次,它是以概念的分化为主并伴随着概念聚合的回环往复的辩证运动的。周来祥先生运用这种辩证思维方法,建构了一个既积淀了人类美学研究成果又有自己独特建树的博大精深的美学思想体系。 【关键词】辩证思维方法 周来祥 美学思想体系 周来祥先生是中国当代一位成就卓著的美学家。他运用当代形态的辩证思维,建构了一个既积淀了人类美学研究成果,又有自己独特建树的美学体系。 一、审美关系论 审美关系论在周先生的美学体系中,具有理论总纲和逻辑起点的双重意义。首先,他是从美学对象的角度来研究审美关系的,即把审美关系确定为美学对象。他说: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关系,“审美关系作为人与现实对象(自然、社会)的一种关系,它有客观的方面:美的本质、美的形态;也包括主观方面:美感、美感的类型、审美理想;也包括主客观统一产生的高级形态的艺术。也就是说,审美关系包括美、审美、艺术这三大部分。”并要求“以审美关系为轴心、为中介把这三个方面辩证地统一起来。”〔1〕很显然,周先生确定的美学对象, 除了具备系统的整体性外,还具系统的层次性。较之单纯把艺术或把美作为美学对象的主张,周先生界定的美学对象,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并直接导致理论框架承载力大,容纳性强,能够最大限度地囊括人类所涉足的一切美学范围、范畴,从而为理论体系的博大深厚,理论蕴含的无限,理论结构张力的无穷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跟单纯地把各个局部即美、美感,或美、美感、艺术作为美学对象的看法相比,周先生认定的美学对象,则没有零碎、分散之嫌,也没有由此带来的理论体系松垮、凑合之弊,相反地,他达到了丰富性与整一性的统一,开放性与有机性的融汇,并在直接导致博大深厚的理论体系的同时具备了严密的逻辑、深刻的内在联系、完整的外部构架等诸多科学性品格。 从周先生对美学对象的框定,可以见出他自觉地运用系统方法的唯物辩证法即新的辩证思维方法于美学研究之中,使其美学思想体系有了雅正而又新颖的品格。 美学对象同其他任何美学范畴一样,都有一个历史的逻辑的积淀、发展过程,有一个从质的单一走向质的丰富的过程。周先生赋予美学对象丰富的本质规定性,既体现了理论范畴从抽象走向具体这种历史的逻辑的必然,又显示了他吐纳百家,熔铸古今的学术胸禁与气度,更造就了理论体系深沉的历史感与新鲜的现实感。 确定了美学对象,也就大致规范了理论框架。但理论大厦的第一块砖从哪里砌,则直接地具体地关系到整个体系的构建。所以,学科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特别为理论家所重视。周先生把审美关系的本质规定作为自己美学体系的基石,把对这一本质规定的研究作为学科研究的逻辑起点,可谓精当。首先,把整体本质的一般性研究作为逻辑起点,其成果也就成了统帅整个理论体系的理论总纲。纲既举,目则张,这一理论总纲规范着所有局部理论的研究,从而使得局部理论和总体理论之间,各种局部理论之间产生了协同性,亲和性,从而避开了理论体系的零乱失统与对抗矛盾。逻辑的展开如此一以贯之,丝丝入扣,也就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理论整体,具有理论体系内部结构多样统一的和谐美,或曰科学美,从内形式及其所托载的理论内容两个方面增加了理论体系的逻辑力量,使科学性和真理性升华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再有,将整体的研究作为逻辑起点,有利概念的分化,便于形成博大的理论体系。理论体系的博大与否,既跟研究对象的广狭有关,也跟概念运动的是否充分有关。要使概念运动充分,起始形态的基元概念必须具备丰富的包容性和巨大的派生性。而派生性、包容性最大的概念,无非是关于整体本质的概念。以审美关系的整体作为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以容纳整体一般本质的概念作逻辑运动的起始概念,其包容性与派生性之大自当不待明说了。正是从审美关系的总概念中,逻辑地派生出、分化出审美主体、审美对象的概念,审美对象又分化出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等概念,而审美主体也作了相应的分化。从而逻辑地产生了所有的美学范畴与概念,形成了伞状幅射的概念运动,形成了依次繁衍生生不息的动态理论体系,形成了庞大而又亲和的理论家族,从而再次达到了理论体系的博大与严谨、动态与平衡、丰富与有序的辩证统一,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品格再次得到提升。同时,这种概念的多层次有序派生,也为科学概念从抽象走向具体,形成更丰富、精当、明确的本质规定性奠定了基础,从而更为内在的方面提高了美学体系的真理度。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周先生跳出研究对象的局限,采取以大观小,充分比较的方法来研究审美关系的本质,也就一览“庐山真面目”了。他首先探求了人类凭借实践的中介与自然建立的总的对象性关系,概括、分析了这种关系的自由特征和三个组成部分,进而把审美关系放在这一总体的自由关系中,并联系其它两个部分即人跟自然的认知关系和意志关系来进行研究,既把握了审美关系的共性质——自由,又把握了它的个性质,即不同于意志、认知关系的独特本质:人跟自然自由的情感关系。并创造性地论证了这种情感关系既包含着对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有着客观的、普遍的理性内容,又包含着主体的欲念、要求、意志,有着主观、个别、感性的内容,是认知、意志关系的辩证统一,是主体在个别事物中,在具体的现象形式中深化着客观世界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必然,在感性直观中趋向不明确的概念,在无目的中实现着目的,达到了一种高度超脱的自由。即主体在一种高度洒脱、超然、愉悦中直观把握真,不知不觉地实现善。 如此规定审美关系的本质特征,显示了人跟自然总的自由关系的逻辑发展,从抽象走向具体,形成了更为明确、深刻、丰富的本质规定,标志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同时,在方法论上还给我们深刻的启示,即不仅在比较中区分同中异,异中同,还在异、同比较中揭示对象对相关事物质的同化与综合,揭示事物更为隐秘、深刻的内在联系,将静态的分析比较和动态的融和变化综合起来。正因为这样,周先生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审美关系跟认知、意志关系的异同,还看到了审美关系综合融汇、同化后两种关系,形成自己独特本质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过程,看到人跟自然的一种新的自由关系为现有自由关系所共同孕育、催生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现象,从而实现了对审美关系多角度、全方位、多时空的研究。 二、美论 周先生认为:审美关系的“客观方面是美”,“主观方面是心灵的情感领域”〔2〕。这样,他的美论, 包括对美的本质与美的类型的论述,就成了对审美关系的理论展开,从而由抽象走向了具体。首先,他把美的本质放到美学发展的历史长河来考察,揭示美的和谐本质如何从浅近、片面、简单的规定,一步一步走向深刻、辩证、丰富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他的美的本质说:“美是和谐,是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理性和感性、自由和必然、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和谐统一。”〔3〕可见,他对美的本质的界定:从概念、 范畴的运动这一角度看,是抽象多次走向具体后所达到的又一次具体,或曰当代形态的具体;从历史与逻辑统一的角度看,是历史上的美的本质的和谐说,经由无数次的积淀,在当代社会合乎规律的发展;有着深厚的理论内容,浓缩着历史的进程,蕴含着未来的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