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工业产品设计中的美学形式法则之探讨

作 者:
胡琳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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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寻求人—产品—社会的和谐统一与协调中把技术与艺术、科学与美学、实用与美观等诸方面有机统一于现代工业产品中,从而使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设计创新性更具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 形式美,形态要素,产品造型,美学法则

      一件成功的工业产品,除必须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外,还得有较好的宜人性和与使用环境的和谐性。现代产品设计是以人为中心的,是为人服务的,因此在产品造型设计时,产品形态的创造不能只停留在物理体积和外观形态的创造上,还应使产品具有美的艺术感染力,使人从中得到美的享受。

      美是具体的,美的事物总是以千姿百态、形象迥异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而被人们注意和喜爱的。那么,作为影响美的价值的“形式要素”又是什么呢?探究美的形式是寻求美的现象和美的作品一般通用的原则。形式美首先见诸于自然美,自然界中的植物、动物、天体等均有诸如秩序、比例、均衡、对称、节奏、韵律、连续、间隔、重叠、反复、疏密、粗细、交叉、一致、变化、和谐、生机、发展等形式特征,由此种种形式特征构成的美感,被康德称为“不以对象的概念为前提”,为自身而存在的自由美,被认为是一种最自由、最纯粹的美,而在种种形式特征中就包含了形式美的规律和法则,这些形式美的规律和法则对于现代产品造型设计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一)单纯

      规律性很强的形态所具有的特征称为单纯。所谓规律性,是指构成形态要素的大小、方向、位置、夹角等。单纯化的肯定形式要求构成要素少,结构简单,形象明确。图1 所示的显示器及机柜的造型表现出简洁、明快、干净、利落、规整、自然的形态,不失美感。

      

      图1 单纯化形态

      单纯化的形体虽然结构简洁,但仍可构成较复杂或意义深刻的形态。单纯化的法则是从人的知觉生理角度出发对形态所提出的要求,因此使产品简洁单纯是现代产品设计中造型艺术的主要特征。“简洁就是美”不仅符合科学美学思想和技术美学对产品设计的要求,而且符合现代化机器成形的生产方式及现代科学技术微型化和组合化等方面的要求。

      简洁、单纯,既要求产品的形体结构简单利落,也要求其色彩单纯、明朗,一目了然。所以说,单纯的法则不只是表现了现代造型艺术美的特征,同时也是现代社会的经济观和伦理道德观的体现。

      (二)秩序

      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秩序自然生成,并存在于大至宇宙小至原子和质子的世界中,因此可以说整个世界是一个被赋予了秩序的世界。一个杂乱无章的房间一经收拾,安排得井井有条,就显得整洁美观了。由此可见,美就是秩序,丑就是无秩序。产品造型设计就是将各具特征的形态要素赋予新的秩序,使之体现出一个总的规律和特征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创造就是赋予秩序,而破坏则是丧失秩序。

      秩序并非要求完全一致、千篇一律,秩序是个体的多样性在整体中的统一,秩序本身就是和谐,这是形式美的最高原理。产品造型中的秩序是通过统一与变化而体现的,审美的造型必须具有统一性,统一性可增强造型的条理及和谐的美感。但若只有统一而缺乏变化,则会产生单调呆板之感。所以说,统一虽然是治杂治乱、增加形象的条理性及和谐美感的手段,但不宜过分统一,否则就会使产品显得刻板、单调和乏味。因此,在造型中要做到统一中有变化,变化中求统一,图2 所示的家用餐具造型,显示出形式功能、比例尺度、线型风格、色彩质感等方面的统一与变化,给人以和谐的美感。

      

      图2 秩序化形态

      (三)对称

      对称法则来源于自然界物体的属性,是保持物体外观量感均衡,以达到形式上的稳定的一种法则。在自然界中,对称现象随处可见,如人类形体就是优美的左右对称(反射对称)的典型,类似的有鸟类、昆虫类动物的双翼等。在植物界里,除了对生的叶片外,花瓣给我们提供了回转对称的例子,如梅花、桃花、樱花等即属回转对称的典型。

      对称法则是人类最早发现和运用的法则。我国古代的建筑物、家具及室内陈设都遵循这一法则,如历代帝王的宫殿、北京的四合院及民间节日的红灯、花烛等均采用对称形式。对称形式能产生庄重、严肃、大方、安全的感觉,能取得较好的视觉平衡,形成一种美的秩序感,给人以静态美、条理美之感觉。

      在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中,对称的形式用得较为广泛,如钟表、机床、汽车等产品的造型(见图3)即属此类, 它使得这些具有动态功能的产品给人以静态美感,同时可使人增加心理上的稳定感。

      

      图3 对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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