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的哲理与审美之间的关系

作 者:
杨剑 

作者简介:
杨剑 南京大学外国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210093)。

原文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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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通过对存在主义的哲理和审美之间关系的考察,论述了存在主义美学观的三个基本特征:一、存在主义将对人的思辨性的理论思考和美学上的直观把握融为一体,认为对人的存在方式的揭示既是哲学思考的对象又是文学所要表现的具体内容。二、作家的美感产生的过程和内容与他的意识活动的过程和内容是同步进行的,而且其内容也是完全一致的,它是通过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这一双向运动而表现出来,从中产生出审美意象即艺术客体。三、审美意象贯注了作家的思想感情,因而体现了作家的艺术个性,它来自于作家的自由的创造意识,因此自由对于创作主体来说,它是作家的艺术个性得以充分表现的一种巨大的创造力,对于作品中的人物来说,它是展示自己的情感意志和塑造自我形象的一种内在驱动力。

      关键词:存在主义 审美意向 存在方式 自我塑造 艺术本质

      在西方二十世纪多元化的意识形态领域里,同时从哲学和美学的双重视角对人的奥秘进行深入广泛的探讨中,存在主义者下了很深的功夫,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绩,可谓异峰突起,独树一帜。它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将对人的思辨性的理论思考和美学上的感性直观的把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对西方理论界和文学界围绕人性的复杂性和神秘性长期争论不休的这一难题,从自己的观念体系和审美方式出发,作出了自成一体的系统解说和形象的表现,对当代西方世界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念的变更、思维方式、文学创作、乃至行为方式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国,由于萨特、梅洛·庞蒂、加缪、西蒙娜·德·波伏瓦等一批年轻的哲学家和文学家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大量带有鲜明的存在主义思想色彩的理论著作和文学作品问世之后,存在主义思潮更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盛局面,形成了一股主宰时代潮流的狂澜。

      存在主义思想之所以能够深入社会的各个层次,除了它适应二战后西方时代精神的需要之外,还应归因于它独特的审美方式,即它在人的问题上将哲理思考和审美上的把握融为一体。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来具体探讨一下存在主义哲理和审美观之间的关系。

      一

      从哲学的理论高度来阐释人生,从审美的角度去表现人生,自古就有之;虽然这两者具有潜在性的或明或暗的联系,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住住是分开进行的,并且竭力避免两者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因为前者着力于从抽象思维的角度突出理论的深度和系统性,以适合构筑观念体系的逻辑需要;后者则侧重于生动形象的表现和描绘,以满足人的情感的需要。这已成为一种共识,几乎所有的理论家和文学家都持这种观点。而存在主义者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将对人的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思考与审美角度的表现合二为一,主张对人的观察、反思、把握和具体表现的一致性,使两者互相映照,互相渗透,互相支撑,以期更有效地从总体上去把握人的整体形象。

      对人的思辨性的理论思考和审美直观的把握,这两者的统一集中表现在对人的本质问题的看法及其形成上。存在主义者不是从理论假设和推断出发,先确定人的本质,然后再反过来通过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方式去论证人的本质的种种规定。他们认为这种循环论证的方法乃是缘木求鱼,不可能解开人的本质之谜。因为有关人的本质的种种限定纯属虚构的假设,用各种五花八门的神乎其神的方法和材料去论证一个子虚乌有的东西,那肯定是徒劳无功的。存在主义者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天生的,而是人投入世界之后在人生的进程中形成的,它是由人的存在方式决定的。“人是自身行为的结果”,“人除了自身行为的结果什么都不是”。〔1〕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的存在方式就是人的本质。 而且人的本质是随着时空变化而不断更新的,即不断超越自我,可塑性很大,具有多种可能性;并因人而异,因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存在方式。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他只要活着,他的一切就尚未定局,他的自由意志和生命律动就会在种种意想不到的或然性中铸造他的本质。所以存在主义者不谈人的共同本质,而只谈单个的个体,即基尔凯郭尔所说的“孤独的个体”的自我本质及其如何形成的问题。总之,人的一生就是不断地谋划,不断地选择,不断地改变自我形象的一生,他的本质也就是从这个过程中产生出来的。

      存在主义者从对人的实际观察和体验中提炼出来的对人的本质的看法,用不着再加以阐发和转换,只要将它直接用于文学创作中就构成了存在主义的基本的美学思想,即只要将人的变化不定的存在状况以及在生存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摆脱不开的思想情绪,如焦虑、烦恼、失落、陌生感、荒诞、痛苦、恶心等揭示和表现出来就行了。因为在存在主义者看来,对人进行审美观照的最终目的便是要通过对人的隐匿的内在意向、不遂意的心境和具体的行为方式的揭示,来唤醒、增强个体的自由意志,深化对自我的认识,从而去创造自我的生存价值和本质。他们认为这些情绪是每个孤独的个体从实际生活中亲身体验过的,因而对自我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冲击作用,同时也给他一种切肤之痛的新鲜感,他真正尝到了自身生命运动中的痛苦,犹如被人猛击一掌,出一身冷汗,让他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

      存在主义者认为,文学创作若是做不到这一点,那就是一种空谈、游戏、自欺欺人的行为,因而毫无审美意义可言。其道理是许许多多的人都是糊里糊涂地活在世上,根本不知道人生的意义何在,他们都是一些没有灵魂的可怜可悲的存在物,作家有责任将他们浑浑噩噩的存在状况揭示出来给他们看看。海德格尔在其巨著《存在与时间》中曾对众人即他所说的“常人”的存在状况作了理论的概括和分析。他认为,置身于社会历史环境中的一切人的存在,都是一种笼而统之的杂然共在,人人都在互相参照,互相效仿,互相异化,互相磨灭个性,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因而最终都成了一种失去主体精神的“常人”,即抽象的人,亦即虚无。而“常人”的习性和行为方式又成了每个人无师自通的默默遵守的“公众意见”,因此,“这样的杂然共在把本己的此在完全消解在‘他人’的存在方式中,而各具差别和突出之处的他人更其消失不见了,在这种不触目而又不能定局的情况中,常人展开了他的真正独裁。常人怎样享乐,我们就怎样享乐;常人对文学艺术怎样阅读怎样判断,我们就怎样阅读怎样判断……这个常人不是任何确定的人,而一切人(却不是作为总和)都是这个常人,就是这个常人指定着日常生活的存在方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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