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美学应该高扬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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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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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当代美学的研究和建构应该高扬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一种以人为中心、高度肯定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倡导人的本性和人的解放的思想和态度,它的核心就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为了高扬人文精神,研究和建构中国当代美学,就应该充分了解中国传统美学的人文精神的特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体论和能动的反映论,走向“自由创造”的创造美学。

      当代的中国正处在又一次重大的社会转型时期。在社会转型的总体过程之中,美学当然也面临着一个重要的转折。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有着极其丰富璀璨的美学思想、审美文化,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美学。中国美学的正式诞生是在辛亥革命至“五四”运动之间的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以后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美学一直在艰难而缓慢地行进之中。在这个期间之内,美学虽然在中国诞生了,可是一直是在西方美学的笼罩之下,因而具有全盘西化的主流特征,并且主要属于西方资本主义殖民文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美学在社会的又一次重大转型时期之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有了严格意义上的美学和美学理论,并且在50—60年代展开了一次全国性的美学大辩论。这个期间的中国美学已经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导地位,但是受到前苏联美学和国内极左政治思想的严重干扰,因而在美学的建设上既扫荡了中国古代传统美学思想,也排斥了西方美学,成为了当时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时的中国美学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以及批判融合中西美学遗产方面,都有重大的不足。中国美学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当代形态,则是80—90年代社会又一次重大转型时期的必然结果。现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当代美学,已经成为了美学界大多数学者专家的共识。然而究竟如何具体来建构中国当代美学体系,意见却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

      我们认为,面对着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大潮汹涌,价值取向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共存,整个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等思潮的悄然流浸,当代中国美学应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高扬人文精神,融合中西美学,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显示出中华民族的特色。其中高扬人文精神更是至关重要。

      一

      为什么高扬人文精神是当代中国美学的建构和发展的关键?这就涉及到人文精神的涵义及其与美学的关系。

      众所周知,我们所生存的地球,在人类诞生之前是一个自在的自然界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之中,一切存在物都是自在的,既无自为的行为也无自为的意识,一切都受着大自然的必然性规律的支配。经过了漫长时间的变化发展,在这个自在的自然界之中,人类经过艰难奋斗,在生产劳动之中自我生成了。人类的自我生成给整个地球上的自然界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一个自在的大自然系统发生了裂变,出现了质的飞跃。一个自在而又自为的人类成为了整个自然界的轴心。随着人类的长期实践活动,自然界成为人类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成为了人的对象性存在,成为了与人关系密切的、能够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人化的自然”。与此同时,人类本身也在长期不断的生产劳动过程之中从整个自然界之中独立出来,把自身当作认识的对象和实践的对象,并把自身与整个自然界分离开来加以认识,产生了自我意识。这样人类本身也被“人化”了,越来越与自然界(特别是动物界)相分离,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狭义的人。也就在这个人类改造大自然和人自身的漫长过程之中,人类创造出了一个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必需的、与大自然相对的存在——社会。社会,既是人类的又一方面的生态环境,也是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对象;社会,既是人类的创造物,也是人类的制约者;社会,既是物质的产品,也是精神的产物;总之,社会,既是自在而自为的,又是人为而为人的。

      这样一来,整个地球,由于人类的出现就形成了三个世界:自然世界、人的世界、社会世界。这三个世界,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同时又都是人类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因此,在改造和认识这三个世界的过程中,很自然地就形成了三大类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由于这三者在以人为中心的基点上有着一些具有共性的、最一般的规律问题需要研究,这就产生了统摄这三大类科学的学问——哲学。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界、自然事物、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社会事物、社会现象及其规律。而人文科学则研究人本身,主要研究人的精神世界、精神产品、精神现象及其规律,尤其要研究根源于人的精神需要的价值和价值体系。

      人文精神的涵义就内在于人文科学之中。

      人文科学, 或称人文学科(humanities ), 拉丁文词源为humanitas,意即人性、教养。欧洲14—16世纪文艺复兴运动中, 在同“神学学科”并立的意义上开始使用这一名词并广泛流传,指以人和自然为对象的世俗的学问〔1〕。19世纪以来, 人文学科作为独立的知识领域,与自然科学相对立。德国哲学家首先提出人文学科的一般理论。W·狄尔泰称此学科为Geistes Wissenschaften(人本科学),而H·李凯尔特则把人文学科称为Kulturwissenschaften(文化科学)〔2 〕。人文学科是那些既非自然科学也非社会科学的学科的总和。一般认为人文学科构成一种独特的知识,即关于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的人文主义的学科〔3〕。由这种人文学科的涵义, 相应地产生了人文主义的思潮。人文主义(humanism)是文艺复兴文化的主题。因为这个思潮的代表人物活动的领域和研究的对象是人文科学,又因为他们的基本思想是提倡属于人的东西和以人为中心,故称之为人文主义思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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