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价值论

——文艺美学研究的新趋势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世德 刘方 四川大学中文系

原文出处:
临沂师专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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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80年代以来,文艺美学这一新兴学科被正式提出并进入自觉研究阶段,已取得了不小的实绩。然而,无庸置疑的是也暴露出许多不足与局限。文艺美学研究将如何取得新的发展,如何才能在既有成果基础上有新的突破,特别是面对文学艺术领域的不断发展与深刻变化,人们迫切需要一种开创性的新思考。

      愈来愈多的研究者已经开始自觉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长期以来作为文艺美学理论研究的哲学基础的认识论已难以支撑这座理论大厦,或者更明确地说,将文艺美学理论这座大厦置放于哲学认识论基座之上,原本就是一个历史的误会和局限。只是我们今天,新的理论充分发展,这种错置所造成的谬误愈来愈明显与突出之后,我们才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

      诚然,马克思指出,人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掌握世界,“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1 〕艺术掌握世界是诸方式中的一种。然而,我们都很清楚这样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即从能够科学、准确反映世界本质、规律的意义上讲,艺术掌握远远不能与科学掌握方式相比较。如果从认识社会本质、规律意义上讲,有科学认识就足够了,又何必另要一种远不能与科学认识相较量的艺术认识世界方式呢?艺术存在必有其独特的存在理由。由于长期以来将认识论作为文艺美学研究的哲学基石,使这一真正的存在理由被遮蔽了。因而愈来愈多的研究者开始正视这一问题,并提出了以价值论作为文艺美学理论研究的新基石。

      对于文艺价值论的关注,可以说是20世纪美学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赖斯认为“在现代美学理论中,两个中心问题一直是:‘什么是审美态度?’‘什么是审美价值?’”〔2 〕瑞恰兹认为现代文艺理论最终极的问题是价值问题,文学价值是现代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出发点。现代文论与古代文论、近代文论的区别就在这里。他指出从亚里士多德一直到阿诺德,对于文学理论若干根本问题发表过意见。但是,对于“什么是艺术的价值?它们为什么让高贵的心灵拥有一定时间的最大激情的价值?它们在人类行为系统中处于什么地位?这些核心问题,几乎从来都没有触及。”〔3〕

      80年代以来,我国理论界开始重视这一问题,不少学人在批判地吸收西方文艺价值论思想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文艺价值论的建构,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与探索。主要体现在:

      1.对于价值论引入文艺美学研究的必要性的探讨

      黄海澄指出,事实说明把文学艺术仅仅作为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的观点站不住脚,把文艺理论置于哲学认识论基础之上,是安错了基座。要摆脱这种困境,必须转向辩证唯物主义的价值论〔4〕。

      黄颇在《艺术价值论》一文中认为,艺术是美的创造,它不在于告诉人们“是什么”或“为什么”,而在于告诉人们“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从而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反对假、恶、丑。显然,艺术是一种价值体系〔5〕。

      而吴兴明在《精神价值论》一文中认为,突破反映论的传统模式的根本途径之一,就是立足于精神价值论,因为审美活动实际上直接就是一种精神价值活动〔6〕。

      研究者们虽然提出的理由不尽相同,但共同认定了文艺美学研究中引入价值论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2.对于价值、文学价值内涵的探索

      虽然在引入价值论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上,研究者们提出了各自的理由而殊途同归,然而,具体到何为价值,何为文艺价值这样一些问题时,研究者观点的分歧就出现了。

      黄海澄认为,价值是一种系统质,它不是事物的自然质,而是事物的关系质。系统质,即事物与一定的主体发生以满足某种需要为内容的对象性关系从而组成一个大系统之后所产生的新质。一旦这种关系消失,事物的价值属性也就消失了,而它原来的自然质则可以照样存在。他认为审美价值是人的自体价值,即人类的那些有益于自己所从属的群体系统生存与发展的本质、本质力量和理想对于这群体系统本身的价值,它满足着这群体系统生存与发展的需要〔7〕。

      冯宪光认为,文学价值既不是社会生活的事实属性本身,也不是主体的精神实体。它来源于社会生活,由主体所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作家主体对社会生活进行评价性反映的结果〔8〕。

      黄颇认为,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其美的内在规定性在审美实践关系中的感性显现,是艺术能够满足艺术主体的审美反映和艺术创作需要的价值属性〔9〕。

      上述观点,虽然从各自不同角度对文学价值等作出了各自的规定,然而,基本上是将文学价值与审美价值看作是密切相关,或者文学价值是一种特殊的审美价值。而单正平则对文学价值与审美价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将两者严格地区别开来。他认为,艺术价值是艺术作品对艺术专门家所具有的某种意义。一件艺术品越是被艺术家摹仿效法,越是能引起艺术理论家的分析研究,越是能使艺术史家对其历史地位不断重估、争议,它的艺术价值就越高,反之则越低。而审美价值是艺术作品(或审美对象)对欣赏者所具有的一种意义、审美愉悦。一件艺术作品(或审美对象)引起欣赏者的美感越强烈,对其产生兴趣、受感染的接受者越多,它的审美价值就越大,反之则越小〔10〕。单文从承受者、存在范围与思维方式三个方面将艺术价值与审美价值加以区别,不同于其它文章将艺术价值与审美价值理解为交叉关系或从属关系,自成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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