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关于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问题

——兼及美学的误解和误解后的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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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齐鲁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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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阐释他所采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时说:“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1 〕这就是美学界聚讼纷纭而至今困扰不解的著名的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问题。早在50年代,苏联美学界就有人提出了对马克思关于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的揣测和阐发,并且以这种揣测和阐发为立论的前提构筑美学体系和艺术理论体系。这种观点影响中国,反难批评者有之,宣传支持者有之。近年来,在中国,一些学者或者是对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作单纯理论探讨,或者在以这种探讨的某种结果为前提构筑美学体系和艺术理论体系。

      但是,问题也就发生在这里。如果对它的基本含义还没有作出基本正确的把握,那么建立于这种解释之上的美学和艺术理论体系,又怎能有坚实的基础从而令人信服呢?因此,深入研究马克思关于人类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问题,弄清它的含义,无论就它本身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来说,还是就它作为美学、艺术理论的立论前提和指导性观点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

      对马克思关于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问题,讨论最多的是前苏联和中国。其观点大致有四:

      一是把理论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看作一种方式,把艺术的、宗教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看作属于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从而把马克思所称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归结为两种方式。50年代之初,在苏联美学界,涅多希文、特罗菲莫夫、齐斯、卡冈等人就如此阐释马克思关于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并由此出发创立实践派美学体系。涅多希文解释马克思所称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说:“马克思在这里把理论思维同他所称为‘实践精神’的意识形态区分开来,而艺术和宗教就属于这种意识形态。从实践、精神上掌握世界,包括从审美上掌握世界在内,其目的在于通过单一的现象来认识现实界,而这些现象的普遍形式的实质,是只有通过概念,即从理论上才能推断出来的。”〔2〕在这里, 涅多希文在前者的意义上把艺术的、宗教的都看作是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并同理论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相区别。他的立论在前苏联美学界产生了相当深广的影响。与涅多希文同时的齐斯也认为:“马克思把这两种社会意识形式(艺术和宗教——引者注)都称为实践—精神的活动……。”〔3〕齐斯不仅没有论证艺术和宗教何以属于实践—精神的活动, 而且武断地说这是马克思的意见。与齐斯相比,卡冈稍为委婉。他说:“在马克思看来。艺术也是这样,它并不是具有直观性、认识性或表现性的纯精神的积极性,而是对现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一种形式。”〔4〕

      在中国,有少数论者或者直接承袭或者变相运用苏联美学家们的观点,在谈论马克思关于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问题时,说艺术的掌握世界的方式就是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朱光潜先生说,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两种不同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科学的理论性的掌握方式和艺术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5〕80年代, 又有论者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说“这里马克思讲的两种掌握方式,科学的掌握方式是抽象思维和实践;艺术的、宗教的、 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是形象思维和实践”〔6〕,只是又直接把“实践”加于理论的掌握世界的方式。此外,董学文先生也大致持这种观点。他虽然把艺术的掌握世界的方式同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看作是不同的方式,“艺术掌握是同理论、宗教、实践精神三种掌握方式并列的、一种独立的掌握方式”〔7〕, 但他认为艺术的掌握世界的方式是从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中“分离出来”的〔8〕, 从而也就说明他在一般意义上把艺术的掌握世界的方式当作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

      二是认为马克思所讲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实际上是三种方式:实践的方式、精神的方式、实践—精神的方式。邢煦寰先生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他说:“马克思把人对世界的掌握方式总的分为三大类:即实践方式、精神方式和实践精神掌握方式。理论方式属于精神方式;物质生产劳动属于实践方式,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这里指艺术、宗教以外的其他日常的务实的精神活动)方式又同属于实践—精神的方式。”〔9〕

      三是认为马克思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是互相区别各有特点的。蔡仪先生比较全面地论证了这一观点。蔡仪先生说:“如果说,理论的方式是以概念为主的思维活动,认识的重点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那么,‘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是否各有不同的特点呢?我们认为也是有的。艺术的方式是以形象为主的想象活动,重点是事物的特征和典型性。宗教的方式实为主观希望所寄托的幻想,即颠倒了现实世界的投影。而实践—精神的方式则是以实践要求为准则的考察,是直接处理实际事物的设想。要之,理论的方式固然不同于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方式,而艺术的方式、宗教的方式、实践—精神的方式也各有自己的特点。”〔10〕蔡仪先生这一观点从总体上说是基本正确的,但也有不足之处,后文将论及。

      尽管以上三种观点有着很大的差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没有能够从马克思由以出发的思想资料的前提着眼,去理解马克思关于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的含义。第四,是李思孝先生和孙占国先生的观点。李思孝先生在其1981出版的著作中说:“所谓实践—精神的方式,可能指的是康德的伦理道德方式。”〔11〕此后孙占国先生著文对此作了详细探讨。他指出:“实践—精神作为一种独立的意识形式,德国哲学的代表人物康德、黑格尔都曾对此作过研究。”〔12〕他在对这两位代表人物的观点作了一番考察后指出:“马克思所说的掌握世界的方式各有特点,概括地说,理论方式是指对世界的抽象表现,艺术的方式是艺术的想象,宗教的方式是指宗教的神秘幻想,实践—精神的方式是具有实践性的内心意象。前一种是以概念、判断、推理这种抽象形式反映世界,后三种虽然在具体思维过程中也要借助概念,但在总体上是以形象的形式反映世界。”〔13〕我认为,孙占国先生的文章指出了理解马克思所称掌握世界的四种方式的思想资料渊源和把掌握世界的这四种方式确定为“各有特点”的不同方式,是很有见地的,比较切近马克思的本意。只是此文尚没有揭示马克思由以出发并经过改造据以立论的更切近的思想资料来源,因而对构成其各自特点的那些更为具体的内容及其深层的内在联系尚未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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