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说,商周以前有石器文化时代、陶器文化时代的话,那么,商周实为青铜器文化的时代。它璀灿的文化光芒集中反映在其青铜铸品上。然而,怎样通过青铜器来认识商周的文化呢?有专家认为:“陶器纹饰的美学风格由活泼愉快走向沉重神秘,确是走向青铜时代的无可置疑的实证”,“中国的青铜饕餮也是这样。在那看来狞厉可畏的威吓神秘中,积淀着一股深沉的历史力量。它的神秘恐怖也正只是与这种无可阻挡的巨大历史力量相结合,才成为美——崇高的。……正是这种超人的历史力量才构成了青铜艺术的狞厉的美的本质。”(李泽厚《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32、33、34页。)这段专家名言在揭示历史现象方面很精确,但它包含的三个论断值得进一步探讨。第一,夏商之际,中国社会的确由石器、陶器文化时代走向青铜时代,而青铜时代是否比石器、陶器时代更沉重、神秘呢?第二,青铜时代的所谓“神秘恐怖”能否构成美学意义上的崇高?第三,青铜文化中是否具有“狞厉的美”?这些问题既涉及到对中国青铜时代社会本质的认识,也触及对商周时期中国人审美意识发展的探索。毫无疑问,任何一种文化的发展都是由历史力量推动的,但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看,这种历史力量绝不是神秘的,而是可以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来解释。第一,石器、陶器时代的纹饰多为活泼的写实,而青铜器时代的纹饰多为使人恐惧的动物变形。造成这一变异的动因,在于商朝人的世界观与夏朝人的世界观有了很大的变化。同样,社会发展到周朝,由于世界观的进一步变化,周代青铜器的纹饰与商代青铜器的纹饰又有了很大的不同。这种世界观的变化,归根到底,是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礼记》托孔子之口写道:“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礼记·表记》)这段话表明,夏朝处于奴隶制社会的初创期,生产力还很低下,因此统治者尊重政教,勤于民事。奴隶主阶级的生活资料虽然掠夺于奴隶阶级,但他们更多地是以社会管理者而不是掠夺者的面目出现,所以对社会财富的分配偏重用俸禄、赏赐的形式来进行。夏朝敬鬼神,因先人对许多世间事物不能把握,故信鬼神而敬之。夏朝又远鬼神,因生产力低下,淫祀并不能多增社会财富,故统治者把多得财富的手段系于勤政。商朝处于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期,由于青铜工具的应用,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财富有了较多的积余,因此统治者特别敬重鬼神,认为社会财富的充足得之于鬼神的赏赐,而奴隶主阶级能够大肆掠夺奴隶阶级创造的财富则是由于鬼神的安排。所以,统治者的首要社会工作是祭祀鬼神,对社会财富的分配以对鬼神态度的好坏而赏罚的方式来进行。因此,统治阶级把多得财富的手段系于对神鬼的淫祀。周朝处于奴隶制社会的没落期和封建社会的初创期,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社会财富余裕更多,因此统治者推重礼法,尚好施与,想用“礼”的条律和“施”的恩惠使被统治者安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听凭统治者占有社会的绝大部分财富。周代亦重鬼神,把统治阶级的地位与鬼神先天赋予的“天命”相联系。但仅依鬼神尚不足以把被统治阶级吓得服服贴贴,所以,周代统治者更加推重礼法,以后天的社会秩序规则训戒被统治者,兼以“施与”的怀柔政策,以便在新的生产条件下最大程度地占有社会财富。夏、商、周三代由于不同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便也造就了不同的社会文化。夏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造就了陶器时代活泼写实的纹饰形象风格,商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亦造就了青铜时代早、中期恐怖、凶狠的纹饰形象风格。到了周朝,恐怖凶狠的纹饰形象风格虽然尚存(兽面纹至西周中期才逐渐少见于青铜器),但在青铜器上已大量刻制政治性铭文,以代替早先仅凭纹饰所体现的内涵。“西周晚期的纹饰,从整体来看已经没有或甚少有旧的痕迹了。”(马承源主编《中国青铜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38页)由此可见,夏、商、 周三代纹饰形象的变化皆基于它们的社会生产条件,没有任何神秘可言。 第二,青铜时代的可谓“神秘恐怖”并不能构成美学意义上的崇高。“崇高”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周易·系辞》,曰“崇高莫大乎富贵”,同时的《国语·楚语》亦有曰:“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周缕为善。”“崇高”取义于“高大”、“高贵”、“高尚”。在西方,古罗马的朗吉纳斯著有《崇高论》,但其“崇高”仅指称修辞风格之一种,实为内涵和谐的“大美”。真正美学意义崇高的理论代表是近代德国学者康德。他从主客体的关系上阐述了崇高的实质:有限的主体认识能力与无限的被认识客体之间的矛盾的反映。崇高的这种内涵在中国青铜文化里是否存在呢?回答是否定的。从世界各民族美学思想发展史的实践看,人们形成系统美学观念的第一种形态,都是以主客观和谐的美作为所追求的理想的。这种古典的美的理想把主体与客体、现实与理想、历史与逻辑在经验的层次上统一了起来。它追求自律的封闭性的完善,并以社会义务本位作为“和谐”、“完善”的向心点和评判尺度。因此,它始终与伦理性质的“善”相统一。在高扬社会义务本位的“善”的指导下,这种强调和谐的古典审美理想一直在庄园经济与农业社会中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正因为如此,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之前,无论在文艺领域还是在学术领域,都没有也不可能产生出以崇高作为审美理想的作品。 (理论评述和实例分析可参考拙作《崇高论》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 那么,怎样理解在先秦古典审美理想确立之前青铜文化中所谓的“神秘恐怖”呢?中国青铜器上这种“神秘恐怖”的纹饰实际是前美学时期古人思想观念的写照。如果说,先秦时期人们确立的古典美学理想追求“文质彬彬”、“尽善尽美”,那么,前美学时期则几乎没有系统化的美学理想。尤其是商朝和周初,人们把自己的前途都寄托在鬼神身上,认为生活中的雷霆雨露,皆自神出;相信只要敬奉鬼神就能使自己幸福如愿,而所有的不幸则是敬神不诚造成的。所以,面对统辖世间万事万物的神祇,人们不可能也不敢提出任何的理想追求。 这样的思想反映在社会文化中,便是我们所见到的,几乎全部青铜时代的器皿上,只有带宗教意义的“神秘恐怖”的纹饰,而没有此前与此后都能见到的其它样式的图案了。因此可以说,这种所谓“神秘恐怖”的纹饰绝没有美学上崇高的性质,而只是前美学时期弥漫于古人意识中的宗教观念的体现。 第三,青铜文化中也不存在“狞厉的美”。美,无论怎么说,总是主体与客体、现实与理想的统一,尽管有时这种统一是暂时的或虚幻的。然而,在商周时期的青铜器皿上,根本不存在这类“统一”。它们狞厉的纹饰,无论从出发点还是从目的看,都游历于宗教范围之内,而与审美绝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