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决策研究的四种模型及存在的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孔珍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博士生 (北京 100875) 张兴 北京科技大学高教所教授 博导 (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教育政策决策研究的内容进行文献分析,总结了教育政策决策研究的五项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把对这些内容的研究方式分为描述式、规范式、方法式和逆向式四种模型,阐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同时指出教育政策决策研究存在的问题,在于对逆向式模型的运用尚不够充分,这个问题应当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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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振国认为,教育政策是一个全过程,它包括政策议题、政策决定(决策)、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等四个最主要的环节。[1]这里要探讨的仅限于政策决策这一环节。关于政策决策,中外专家们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由于教育政策决策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公共政策决策的一部分,所以后者的研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也适用于教育政策的制定,故本文对两者未加以区分。本文将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对政策决策这一环节的研究内容出发,对教育决策研究运用的模型和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

      一、中外政策学家在政策决策方面研究的主要内容

      从检索的文献看,政策研究者们围绕政策决策主要探讨了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因素,以及政策制定中的思维因素、信息因素和媒体因素等。第二,教育政策制定的模式,主要有目标模式和构成模式,包括林德布洛姆的两种政策制定(即决策)方式和格雷厄姆·艾利森的三种决策模式。第三,教育政策制定的程序,包括技术性程序和制度性程序,政策制定的宏观流程和微观流程,政策制定程序中政策方案的特征、来源、途径、拟定和选择问题等。第四,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系统。第五,需要避免的错误。

      袁振国在其《教育政策学》一书中,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纬度分析了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主要因素和模式,并从技术性程序和制度性程序两个方面探讨了教育政策制定的程序化问题,同时对技术性程序流程(分析教育政策问题、确定教育政策目标、设计教育政策方案、对教育政策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选择教育政策方案和教育政策公布实施)进行了分析。他强调,在政策决策过程中,教育政策制定的程序化是教育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程序规定了教育政策制定主体应当、必须、只能如何去制定政策。它可以弥补经验决策的不足,并避免可能由此带来的政策缺乏连续性。它能为决策当事人提供一种共同的准则、平等的地位,使各种选择都能得到充分权衡。[2]由上面的分析看,他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教育政策制定的模式和程序等三个方面。

      袁宁生在其《现代公共政策研究》一书中分析了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系统、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思维因素、信息因素和媒体因素、公共政策制定的宏观流程和微观流程,并探讨了公共政策方案的拟定和选择问题。她认为,就政策制定流程来说,从宏观层面上分析,公共政策的制定可以看作是一个政策信息、政策资源、政策行为的输入、加工、输出和反馈的过程。其微观流程是诊断问题、确立目标、拟订方案、优选方案和采纳方案,其中每一个环节与下一个环节之间都有一个小的循环,即都会再反馈回去。[3]她提出的微观流程实际上接近袁振国对政策制定的技术程序的描述。另外,她对政策决策中常犯的错误进行了总结归类。她认为,政策制定中决策者可能犯两类错误:利益偏差导致的错误和技术偏差导致的错误。利益偏差导致的错误主要表现在政策获利化、政策廉价化、政策优惠化和政策分割化上,技术偏差导致的决策错误主要表现为只着眼于眼前、把未来仅看成是过去的重复、对问题采取简化的解决办法、过分依赖于个人的自身经验、决策者先入为主的看法、不愿做谨慎的实验工作和决策者不愿意做出决断等。[4]可见,袁宁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策制定的主体、影响政策制定的因素、政策制定的程序和需要避免的错误等四个方面。

      美国的卡尔·帕顿和大卫·沙维奇在其《政策分析和规划的初步方法》一书中,从确定备选方案方面对政策制定进行了探讨,详细介绍了备选方案的特征、来源、途径,寻求备选方案的方法(研究型分析和实验法,不行为[维持现状]分析法,快速调查法,文献述评法,实证经验比较法,被动收集与分类法,类型学的开发,类比法、隐喻法与群体生态法,头脑风暴法,理想方案对照法)、创制备选方案的方法和要避开的陷阱(过度依赖过去的经验,没有在观点与顿悟出现时成功地将它们记录下来,仓促锁定对问题的界定,过早产生偏好,对提出的观点过于挑剔,通过先期评估排除方案,当情况发生变化时不能重新考虑被排除的方案)。[5]正如书名所显示的那样,卡尔·帕顿和大卫·沙维奇对政策决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程序方法上,同时涉及到了“需要避免的错误”这一方面内容,不过所占篇幅相当少。

      美国的罗伯特·丹哈特在其《公共组织理论》一书中对林德布洛姆的两种政策制定(即决策)方式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描述,这两种方式是,理性理解方式和“持续的有限比较”,即渐进的方式。依照理性方式,政策制定者将权衡所有相关的价值,选择一个目标,列出可选的各种方案,研究这些方案实现既定目标的可能性,然后选出能够最好地实现所选价值的方案。依照渐进方式,政策制定者将确定政策能够达到的有限目标,勾画出若干直接可行的选择,并选择一个“将价值抉择和实现价值的工具抉择结合起来的”方案……比较和权衡会受到行政人员以往经验的限制,从而只能实现不完全的解决方案。为此,政策制定者应重复这一渐进过程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6]另外,他还介绍了格雷厄姆·艾利森的三种决策模式:“理性行动者”模式、“组织过程”模式和“政府政治”模式。这主要是对教育政策制定的模式进行的研究。

      二、政策决策研究中所使用的四种模型及其相互关系

      就政策决策来说,上述各位政策研究者都在他们的著作中对他人的研究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从他们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看,主要包括“事实上是怎么做的”、“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和具体的“方法”研究。

      根据这些不同的对政策决策的研究方法,我们可以把对政策决策研究内容的研究分为描述式、规范式、方法式和逆向式等四种模型。对政策决策研究内容的方法模型进行研究,目的是在分析人们所运用的那些方式的基础上,找出目前在研究方式的选择上还存在哪些不足,以便更全面地对政策决策进行研究,防止政策决策过程中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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