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33X(2003)06-0103-04 一、美国“家庭学校”的基本情况 “家庭学校”或“在家上学”(homeschooling)运动,作为一种提倡自由的教育选择权运动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自这一运动兴起之日起,美国的教育界和舆论界就上演着一出家庭与学校之间围绕教育权利由对峙走向融合的历史。美国的“家庭学校”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教育,它是指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公立或私立学校接受教育,而是在自己的家中接受符合教师条件的父母或专门的教育人员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在家中完成初等教育的学习课程。 (一)家庭学校的产生原因 家庭学校的产生受其历史发展和社会背景的影响,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原因: 1.家长不满意学校制度化、机械化的教育教学方式,他们认为学校所教的知识陈旧,不能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而且班级授课制的教学形式无视学生的个性,不能够满足儿童的个别需要,教学效率低下,再加上各方面调查显示,美国的教育质量连年下降。这些使得家长对学校的不信任情绪增长,纷纷将孩子领回家中自行教育。 2.宗教问题也是家长将孩子领回家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美国是一个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国家,一直标榜消除种族歧视,多元文化并存。但是许多公立或私立学校所传授的知识和价值观与某些家庭所持有的宗教观念却完全相悖,不仅如此,学校还潜在的将这种强势文化灌输给儿童,使得许多较为保守的或宗教信仰强烈的家庭难以接受。因此,这些家长宁可让孩子退居家中。 3.美国学校日益猖獗的校园暴力、低俗文化的泛滥、吸毒、淫乱等恶劣现象对孩子造成身心的危害使家长对学校的安全产生怀疑,认为在家上学可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另外,还有部分家长是因为学校离家远而选择在家上学。 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涌现出了大批的中产阶级家庭,这些家庭有着较好的经济实力,拥有较多的闲暇时间,父母的文化水平较高,据调查,在美国大约有20%的家长的教育素质超过了学校的老师,再加上目前互联网的逐渐普及,家长能很容易的从网络上获得需要的教育资源。这些都为家庭学校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使得家长们认为在家上学和在校上学有同等的、甚至是更好的效果,于是他们纷纷“撤回”家中。 (二)家庭学校的发展历程 纵观家庭学校的发展历程,是一个逐渐由对峙走向融合的过程。在20世纪50~60年代,人们在享受美国工业化时代带给人们高效、快捷、大规模培养人才的利益中,逐渐的意识到制度化学校教育在人的培养中的呆板、机械化、模式化的弊端。一些思想激进的人,以伊里奇(Illich,I)为代表提出了“非制度化学校教育”、“学校消亡”等口号,对学校教育的存在提出了质疑,由此引起了学校与家庭的相互对抗,为争夺教育权走上了法庭。学校董事长和主管部门控告家长,认为他们缺乏家庭教育的专业知识,所教的内容和学校的课程不一致,甚至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指控家长逃避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认为孩子回到家中有碍其社会化的发展,还会影响政府履行教育儿童的权利。而家长们反驳,这样做是父母的权利,并开始质疑政府的权利范围。由于家长还不能得到政府和公众的支持,家长们转入了偷偷摸摸的地下教育,与校方形成了强烈的对峙。 但到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诉讼结果有利于家长一方,学校也逐渐的意识到家长参与教育的重要性,开始支持和理解家庭学校运动,并与家长建立合作关系。经过一段时期的磨合,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各州已相继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家庭学校的地位和培养人的作用,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组织有关的机构支持家庭学校教育。此时,家庭与学校的联系迅速加强。到90年代中期,家长们还建立起高效率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交流团体,如犹他州组织了州“在家上学”协会(Utah Home Education Asso-ciation),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为家长们提供交流的机会,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近几年来,家庭与学校不断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活动,公立学校对在家上学的孩子的开放程度也越来越大,允许在家上学的儿童参加当地学校的课程作为在家上学课程的辅助课程,并允许他们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搭乘公立学校的校车,双方逐渐走向融合。 (三)家庭学校的发展规模 从家庭学校的数量规模上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且发展迅速。根据Willicom等学者(1994)的估计,在1970年间约有1万到1万5千多的儿童接受家庭学校教育。Mark Weston(1996)指出,美国当时接受在家教育的儿童人数范围在50万到200万之间,占整个美国学生人数的1%-4%。[1]另根据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CES)2001年7月发布的统计,在1999年春季全美在家接受教育的学龄儿童(幼儿园到12年级,5-17岁)已达到85~97万左右,占同类在校生的1.7%。[2]到2000年,约有150万美国儿童离开传统的课堂,选择在家上学。有研究指出,全美在家上学的人数正在以每年11%的速度逐年的增长[3]。可见,美国的家庭学校发展迅速,规模逐渐的壮大,已发展成为一支强大的教育力量。 (四)政府对家庭学校的管理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各州已陆续给予“家庭学校”以法律的保障,在家庭学校的制度方面也更加的完善和周密。美国的全国州教育委员会协会(NASBE)曾对家庭学校提出了5条建议:(1)不入公立或私立学校的适龄儿童必须在地方或州一级的公立学校系统注册登记,以便教育行政部门对是适龄人口有个预测,作好吸纳这些适龄在家学习者成年后再次进入学校系统的衔接准备工作。(2)各州应为家庭教学建立统一的标准,如家长的资格认证、教材的选用等等。(3)各州应要求家长定期地向学校官员汇报学生的学习情况,以保证家长能胜任教学。(4)各州应建立标准一致的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在家上学的孩子的学业成绩。(5)建立试读和对在家上学者失败后的补救措施,以便及时吸纳那些家庭教学失败的儿童及时返回公立学校进行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实践的摸索,美国各州对有关家庭学校的管理规则在逐渐的细化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