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叙事:当代学校道德教育方式的一种走向

作 者:

作者简介:
丁锦宏,江苏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博),210097 南京师范大学

原文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内容提要:

叙事是一种久远弥新的道德教育方式。继价值澄清、认知推理等努力之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美国品格教育(character education)为代表的西方学校教育将叙事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道德叙事产生教育作用的内在机制是:叙事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价值传递过程;道德知识与科学知识之间存在着区别;道德叙事契合了儿童道德形成过程的叙事性思维(narrative thinking)特点。我国学校道德教育的叙事策略包括指导学生阅读美德故事,挖掘教材中文学故事的道德教育价值,等等。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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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03)11-0001-04

      综观中西方道德教育理论发展历程,约略可以看到,无论是主知主义、主行主义,还是主情主义,其分歧点主要在于道德教育方式问题:道德教育,究竟采用“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方式?20世纪70年代,价值澄清学派针对传统道德教育的“灌输”与“美德袋”等“直接”道德教育模式的弊端,高举“价值中立”大旗,试图通过“价值无涉”等“间接”道德教育方式,让学生掌握价值辨析的能力,进而达到教育目的。其后,以柯尔伯格为代表的认知推理学派,重视受教育者道德思维培养和道德判断水平发展,“道德讨论”和“公正社区”的方法也没有真正解决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品格教育”运动将道德叙事的方法应用到核心价值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家热奈特的研究,“叙事”(narrative)概念包含3种含义:第一是讲述一个事件或一系列事件的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即叙事话语;第二是指叙事话语中讲述的真实或虚构的事件(“故事”);第三是指某人讲述某事的行为。(注:热奈特在1972年发表了《辞格之三》(Figure Ⅲ),美国学者卢因(Jane E Lewin)从中选取了大部分内容译成英文,取名《叙事话语》(Narrative Discourse),由康乃尔大学出版社于1980年出版。热奈特在《叙事话语》和《新叙事话语》中对“叙事”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实际上无论是作为名词的“叙事内容”(故事),还是作为动词的“叙事行为”(叙述),叙事指的是叙述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和方式进行的故事叙述过程。因此,所谓“道德叙事”,是指教育者通过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借助对道德故事(包括寓言、神话、童话、歌谣、英雄人物、典故等)的叙述,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成长、发展的一种活动过程。

      一 道德叙事是一种久远弥新的道德教育方式

      道德叙事包括“故事”和“叙事”等方面,这些曾经是中西方传统道德教育的基本方式。故事曾经是中西方古代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国古代社会中的神话故事(如女娲补天)、传说(如神农稼穑)、美德典故(如孔融让梨、黄香温席)等,负载着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伦理价值;西方传统社会中,美国教育早期清教徒用的角帖书和《姆克古菲读物》大多是叙述传统美德故事。叙事曾经是中西方古代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重要形式:我国古代教育中,孟母用“断机纾”让孟子明白学习的道理,颜之推、曾国藩等用亲历人生经验写成家训、家书来教育子孙后代,乡邻用蛟龙、猛虎的险毒劝喻暴戾周楚幡然醒悟做人道理;西方家庭和社会中的宗教教育大多通过《圣经》故事来阐发教义。在西方社会传统中,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扮演着道德教育的角色。

      近现代社会知识观的转型,使得道德叙事为道德灌输与说教所替代。进入近现代社会,学校道德教育越来越多地采用“直接”道德教育模式。这种模式将“道德知识”等价于一般的“科学知识”,采用灌输、记忆等“教”与“学”的形式,让受教育者知道并记住“关于道德的知识”。这种知识化的道德教育取向不仅仅是对亚里士多德“美德即知识”的误读,更是近现代社会理性知识价值彰显和逻辑实证化倾向的必然结果。

      20世纪以来,现代理性主义逐渐占据学校道德教育的主导地位,价值澄清与认知推理试图跳出“道德灌输”的窠臼。然而,基于西方民主社会的政教分离、价值传递合法性限制,以及多元文化、相对主义时代背景等原因,大多理论都是立足于“中立”、“价值无涉”,以培养学生的道德选择和判断能力为主旨与归依。这些“无价值”的教育的结果往往是“无教育”的教育。尽管柯尔伯格本人企图竭力避免陷入相对主义,但是,导致问题两难的原因就在于价值标准的主观性和相对性。事实证明,柯尔伯格主张的两难问题讨论法,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让儿童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最经典的例证就是“救生艇实验”:教师让全班同学想象他们处在一艘巡游船上,假想这艘船撞上了冰山,并开始下沉,接着再想象一下他们都在一条救生艇上,但小艇太过拥挤,当时又是暴风雨天气,每个人都有被淹死的危险,除非小艇的重量减轻一些。教师列出了一张乘客名单,以便找出谁该被扔下艇。名单里包括一对年轻的夫妇和他们的孩子、一位医生、一名运动员和一个演员等,名单的最后是一位老先生和他的姐姐。学生们议论后的决定是:把这位老先生和他的姐姐扔下艇。研究者将这个实验稍作变化,用一只狗和一名教师来代替那些乘客。结果发现,这些11岁的受试者都选择了扔下教师,而保留那条狗。这个实验难免具有假象性、偶然性,但也从一个侧面让我们明白了道德推理的教育的“效果”究竟是什么。正如基尔帕特里克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在年轻人社会化完成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向他们介绍奇异的两难推理问题,是一个极大的错误。两难推理暗示人们在不寻常的条件下,说谎可能是正确的。也许在某种复杂情况下偷东西也是对的。或者在特定的危险情况下,置别人于死地也不为过”。

      品格教育运动使得“道德叙事”重新成为道德教育理论关注的中心。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高擎西方社会“伟大传统”,力主家庭、学校、社会重新担当起对儿童进行价值教育责任大旗的“品格教育”运动在美国社会风起云涌。他们在探寻“什么是学校道德教育的核心价值”、在回答“学校应当传递谁的价值”等问题的同时,尝试运用叙事法在家庭、学校、社会中进行道德教育。威廉·贝内特的《美德书》行销200万册的情况,足可以说明道德叙事在美国道德教育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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