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教育民营”现象的若干思考

作 者:
汪明 

作者简介:
汪明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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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民办学校的大量涌现,我国的“教育民营”现象逐渐显现,特别是近年来公办转制学校、民办二级学院、高校后勤社会化等多种改革模式的出现,“教育民营”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可以依法独立办学,与政府部门和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与境外人士、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也可以选择少数公办学校进行“公办民助”或“国有民办”的转制试验;还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参与学校生活后勤设施的建设,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当前,对于我国“教育民营”现象产生的基本背景、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的分析,将有助于推动中国办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有助于促进中国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一、我国“教育民营”现象产生的基本背景

      1.我国“教育民营”现象,适应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改革教育体制的要求。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最大的实际和最基本的国情。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决定了发展教育事业必须走多元化办学的道路,必须打破一切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2.我国“教育民营”现象,是解决长期以来教育投入不足的需要。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教育的一大特点是穷国办大教育。庞大的教育需求与有限的政府财力的矛盾一直困扰着教育的发展。尽管国家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仍然满足不了大幅度增长的教育人口的实际需要,期望国家短期内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短缺问题并不现实。只有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办学的积极性,广开财路,多方筹资,才能增加全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由此可见,变教育需求的压力为启动教育消费的动力,变政府包揽办学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

      3.我国“教育民营”现象,是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优质教育供给总量不足矛盾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并且已经具备了与选择教育需求相适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很多人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接受更为良好的教育。然而,现有公办学校的“教育供给”难以满足社会和家庭对教育的多样化、多规格需求。一批“民营”学校,以其相对灵活的办学机制,对特长教育的关注而赢得了社会的认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家长、学生选择教育的需要,缓解了优质教育供给不足的矛盾。

      二、我国“教育民营”的主要表现形式

      1.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教育民营”的形式之一。我国民办教育伴随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办学体制改革的推进,从无到有,由少到多,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教育教学改革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已达61200所,比上年增加5000所,在校生总规模达1115.97万人,比上年增加208.56万人,其中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202所,各类注册学生140.35万人,比上年增加27.31万人。具有颁发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131所,民办普通中学5362所,比上年增加791所,民办职业中学1085所,比上年增加45所,民办小学5122所,比上年增加276所,民办幼儿园48400所,比上年增加390所。

      2.开展公办学校转制、民办二级学院的试点——“教育民营”的形式之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与此同时,各地公办中小学校的转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变化:转制由原来的小范围试验逐渐演化成大面积地实施,转制学校的类型逐步增多,转制学校的数量大幅上升。以上海市为例,截止到2001年底,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共有208所,其中,转制学校达76所。

      公办中小学校转制的主要内涵是:在保持政府对学校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将一些公立学校交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承办,同时允许学校在招生、收费、校长和教师选聘及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参照民办学校的政策,享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如签署协议等)规定学校承办者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承办者按规定办学并实施管理。从各地情况看,目前我国公办中小学校转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基础较好的学校,利用学校师资、教学设施以及社会影响方面的优势转换而成的转制学校;(2)基础薄弱校或借助重点校的资源及影响,或通过创办特色学校转换而成的转制学校。(3)企业剥离出来的中小学校,通过转换机制而形成的转制学校。(4)国办新建校(新建小区配套学校)通过转换机制而形成的转制学校。(5)顺应初、高中脱钩的要求,一些重点校最初实现部分改制的“校中校”、“一校两制”,经过“四独立”的过渡而形成的转制学校(依托型转制学校)。

      3.推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教育民营”的形式之三。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国家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大量增加,高等教育相应加快发展已是大势所趋,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着一个空前发展的大好时机。1999年的我国高等教育终于“开闸放水”,普通高等教育大幅度扩大招生。199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108万人,1999年达160万人,2000年达220万人,2001年达268万人,2002年达320万人,高校的招生经历了一个飞跃的过程,高等教育正在向大众化迈进。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的毛入学率已达到或超过15%,中国高等教育正进入一个宽带的高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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