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引进到本土化:民国时期的农业科技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幸穗,中国农业博物馆研究部 北京 100026 曹幸穗(1952-),男,广西桂平人,研究员,中国农业博物馆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农业经济史、科技史研究。

原文出处:
古今农业

内容提要:

本文从发展中国家近代科学发展的特点及中国近代农业科学发展的道路、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6)农业科学的体系构建、南京政府时期(1927~1937)农业科学的本土化发展、战乱时期(1938~1949)农业科学活动的变化以及民国时期的农业科学遗产等五个方面概述了民国时期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的历程及其特点。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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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本土化,是指发展中国家接受西方先进技术、并能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技术的过程。科学技术后发展国家,起初只能向科技先进国家学习和引进。但是科学技术必须经过本土化改造之后,才能成为植根于本国文化之中的实用技术。对于农业科技而言,本土化改造尤为重要,因为农业生产具有最为明显的地域性、民族性和历史延续性。只有经过本土化改造、与当地农业生产紧密结合的农业科学技术,才能在生产实践中获得应用,成为指导农业生产的理论和提升农业生产水平的新技术。

      发展中国家的科学技术本土化通常有两种类型:一是通过积极主动地学习和引进来实现本土化,这种情况适用于那些具有独立主权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二是殖民地国家和地区则常常是随着国家的独立、民族解放之后,才逐渐走向本土化。在中国,由于近代历史的曲折多难,这两种类型的科学技术发展道路都曾同时存在。本文只对民国时期在中国政府主导下的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情况做出分析。有关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台湾省、南满州铁路附属地、伪“满州国”以及“七七事变”后的中国广大沦陷区所开展的农业科学技术活动,将另行撰文。

      一、农业科技事业的本土化改造

      在清代晚期,中国开始启动科学技术近代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启蒙思想家还是政府的达官要员,都主张学习日本的经验和做法。当时在中国成立的农政机构、农业试验场、农林学堂等等,基本上都是日本的翻版。对中国而言,所谓接受近代欧美农学,最初并不是直接向欧美先进国家学习的,而是假道日本而引进的。当晚清政府决定推动“农事改良”时,日本成为中国引进欧美先进农学的“文化中转站”。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20~30年间,中国的近代农业科学技术基本走完了从启蒙到体制化的过程。到1911年清王朝被推翻时,它给历史留下了如下的新式农学遗产:

      农业教育方面,高等农业学堂5所,在校生530人;中等农业学堂31所,在校生3226人;初等农业学堂59所,在校生2272人。辛亥革命的前一年还在安徽省成立了一所私立高等农业学堂,但是没有史料证明这所私立高等农业学堂在革命的当年已经招生。此外还有一所当时的最高农业学府——京师大学堂农科,但是这个农科(1910年改称农科大学)招生很少,1910年只招收了17名新生,1913年的毕业生人数为农学科25人,农艺化学科17人。农业教育的另一方面是农科留学教育。据不完全的史料统计,辛亥革命时,中国的农科留学生人数是:留学日本112人(其中各级农业学堂58人,帝国大学农科54人);留学欧洲各国12人;留学美国51人。

      农业科研方面,设有国立的农工商部农事试验场,还有省立的如山东农事试验场,保定直隶农事试验场,江西农事试验场,奉天农事试验场等等。值得注意的是,1908年清廷厘定官制时专门设立了一个“劝业道”的机构,归督抚领导,其职责是掌管全省农、工、商、矿、交通等。因此,各省劝业道实际上也兴办过一些农事试验场或类似于试验场一类的机构。到辛亥革命时,全国约有各级农事试验机构40余处。总的说,尽管清末从国外引进的许多农业科技都没有在生产实际中得到应用,但它们的兴风气之先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完成了近代农业科技从启蒙到体制化的历史转变。(注:曹幸穗:《启蒙和体制化:晚清近代农学的兴起》,《古今农业》,2003,2期。)

      晚清政府对农业科技近代化所作努力,只是初创期的“体制化”,是一种未加甄别改造的引进。它们给下一代政府留下了农学遗产,同时也留下了难题:源于西方先进国家、经过日本改造的“西洋农学”能否在中国生根成长,能否在改造中国传统农业中产生作用,取决于对这些脱离中国实际的农学理论与技术进行全面的“再改造”。

      (一)农政机构的本土化改造

      1912年元旦,新生的中华民国在成立南京临时政府时,其政府部门中设有实业部,该部兼有掌管全国农政的职责。同年中央政府迁往北京,将实业部分为农林、工商二部。次年又将工商部中的商业职能划入农林部,名称也改为农商部。1927年再度将农商部改组成农工部,但是这次改组不足一年北洋政府就倒台了。

      北洋政府管辖下的各省地方政府,一般都设有实业厅,县级政府设实业科,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农政管理体系。在一些边远小县,人力财力不足,政府机构不健全,其县内的农政职能则委由教育科掌管。总之,从政府建制上看,北洋政府的农政事业还是做到了“事有专司、业有专管”的。经过这么一番从上到下的农政管理体制的“改造”,基本上实现了农政管理体系的本土化,并且融入了中国的官僚文化体制之中,为中国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在政府的组织系统中确立近代式的农政体制,是北洋政府农业管理本土化努力的历史成果之一。此后的历届政府,大都承袭了这个农业管理体系。

      有了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农政管理部门之后,北洋政府也开始着手对清政府遗留的农业试验机构进行本土化改造。作为肇始阶段的晚清时期农业试验场,它们多是生搬硬套地移植日本的模式创建起来的。由于脱离中国的农业生产实际,它们在当时没有取得应有的业绩。北洋政府除了对当时的中央农事试验场进行改组扩建之外,还针对中国农业实际情况而新建了一些具有专业性、地域性特点的新机构,例如,在北京天坛、山东长清和湖北武昌分别设立了林业试验场,又在河北正定、江苏南通、湖北武昌、河南彰德等地设立了棉业试验场,在河北张家口、北京西山、安徽凤阳设立了家畜良种试验场。这些农林试验机构都直属中央农商部,名义上都是国家级的科研机构。在当时的农业试验风气影响之下,不少省份也相继改组、扩建、新建了农业试验场。到1917年,全国共有各类试验场113处。其中最具有本土化特点的是那些与地方农业特点紧密联系的专业性试验场,如棉花试验场、水稻试验场、麦作试验场和茶业试验场等等。它们都是为了解决中国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而兴办的,是一种实用性的农业试验场所,而不是学理性的研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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