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抑商问题新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邓亦兵,北京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100101 邓亦兵(1947- ),女,北京市人,北京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大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清政府是否推行了抑商政策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但是包括笔者在内,绝大多数学者都是用现代经济学理论来解释“抑商”所指内容的,忽略了当时决策者对抑商的认识,所以有必要对此进行重新探讨。历史事实是,明清时期人们把抑末、抑商看成是对商人收税,这是抑末、抑商内容的唯一所指,并不包含其他内容。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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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9142(2004)04-0001-08

      大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抑商成为经济史学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学者们围绕各朝代政府是否推行了抑商政策展开讨论。清代政府实行的是什么政策?对此大致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清政府推行抑商政策;另一种则认为清政府没有推行抑商政策。两种看法都可以列举出许多史料进行证明,致使对清代抑商问题的争论相持不下,很难得出一致结论。然而,在这些争论中,对于抑商到底指的是什么,几乎没有不同意见。

      学者们通常认为,“抑商”主要表现为“一加重赋税;二专卖制度;三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1]。有人具体指出抑商政策的内容是:“第一,抑制商人,但重视商业。以官商代替(部分地代替)私商,而非一般地阻碍商业的正常发展,更非不要商业。第二,为统一国家、举办公益事业或抵御外侮等必要的支出而筹措经费,从私人手中收回工商山泽之利,而非主要是奢侈浪费、搜括民财,搞单纯的聚敛。第三,从抑制兼并势力、减轻农民负担、均平贫富、缓和矛盾的角度出发,打击富商大贾,限制商业的畸形发展,损有余,补不足,而非简单的掠夺商人,尤其是中小商人。第四,从稳定农业劳动力,保护经济基础,增加粮食生产的目的考虑,遏阻农民弃农经商,限制工商人口过分膨胀,而非简单的压迫、榨取中小商贾,剥夺其正当的经营机会和生存权利。”[2]具体到清代,有人认为:“清政府的抑商政策主要表现为对商业的进一步垄断与控制。在国内商业领域,清代的抑商政策主要表现在专卖制度、榷关制度、牙行制度和行会制度等方面,利用这些制度对从事国内贸易的商业资本进行有效的垄断与控制,从而达到既能使商业资本为封建政治、经济服务,又能对商业资本瓦解封建经济的作用进行限制的目的。”[3](pp.420~421)“抑商并不是简单地抑止商业的发展,而是封建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干预商业经济的发展,把商业经济的发展控制在封建经济、政治体制所能容许的限度之内。既需要商业经济保持一定程度的繁荣,以便为封建体制服务,又需要防止商业经济的过度发展而危害封建体制,这就是清政府推行抑商政策的实质。只有这样理解,才能认识到恤商与抑商之间的内在联系。”[3](P.423)简而言之,包括笔者在内,绝大多数学者都是用现代经济学理论来解释“抑商”所指内容的。但是这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历史事实,就是当时的学者和决策者是如何认识抑末、抑商的。所以,有必要对此进行重新探讨。

      明清时期,人们对“抑商”的看法是什么?永乐帝曰:“商税者,国家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4](卷81《食货五·市舶》)吕坤曰:“夫百工之事,百货之通,以有易无,本为民便,故古者讥而不征。今税课设官,一则收余利,以充国家之用;一则征商贾,以抑逐末之人。”[5](卷2《税课司》)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指出,商税不能取消,否则会导致“抑本崇末”[6](p.513)。俞正燮《癸巳类稿》则认为,征商非抑末,“商贾民之正业”从未被轻视;他既反对不征商税,又反对将征商视为“重征以抑末”[6](p.551)。顺治年间有官员指出:“设关榷税,上以裕国课,下以通商民,诚非细务,故特遣部臣,专敕往督之。盖取商贾之纤微,以资军国之需,重本抑末之意,亦行乎其间。”[7](p.30)康熙年间的官员仍然认为:“窃惟国家取民,原有定制,故田赋而外,设有关税。固所以取商贾以资正供,亦所以抑逐末而稽奸究,断未有市民交易原非兴贩,而亦税及纤毫者也。”[8](康熙十一年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赞元奏折)“关之有征,以抑末崇本,示重农也。”[9](卷18《原序·康熙十二年苏州府知府宁云鹏撰序文》)“诸税之设,所以重本而抑末也。”[10](卷24《税课》)乾隆帝则明确指出:“国家设关榷税,定其则例,详其考核。凡以崇本抑末,载诸会典,著为常经,由来已久。”[11](卷237《户部·关税》)因此可以认为,征商即抑末、抑商,这是当时的决策者、执行者及学者们的共同认识,政府也以此为基本国策。反过来看,除了征商是抑末、抑商的内容之外,当时的人并没有提出别的抑末方式,所以征商也应该是抑末的唯一内容。可见,明清时期的人们把抑末、抑商看成是对商人收税,而这就是“抑末、”“抑商”的惟一所指,并不包含其他内容。

      之所以推行这种国策,与当时国家的经济结构有重要关系。雍正帝指出:“观四民之业,土之外农为最贵,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12](卷57雍正五年五月己未)所谓“四民之业”,是把士、农、工、商作为四种职业,用现代经济学理论看,也可以理解为产业,即在农、工(主要指手工业)、商各产业中,农业是根本,手工业、商业是以农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所以称为“末业”。“民以食为天”,所以清代前期历届政府都不敢轻视农业,但在决策时也并未把农业与手工业和商业对立起来,而是以农业为本业,其次是手工业、商业。由于从事手工业、商业所获报酬比从事农业来的既快且多,因此促使更多的农民转而经商。历届决策者都担心弃农经商的人多了,会影响农业发展。雍正在同一上谕中称:“市肆中多一工作之人,则田亩中少一耕稼之人。且愚民见工匠之利多于力亩,必群趋而为工,群趋为工,则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则售卖不易,必致壅滞而价贱,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农,而并有害于工也。小民舍轻利而趋重利,故逐末易而务本难……惟在平日留心劝导,使民知本业之为贵。”[12](卷57雍正五年五月己未)乾隆帝说:“至于商贾,阜通财贿,亦未尝无益于人。而古昔圣王,尚虑逐末者多,令不得衣丝乘车,推择为吏,以重抑之。”[18](卷6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庚子)“朕欲天下之民,使皆尽力南田……将使逐末者渐少,奢靡者知戒,蓄积者知劝。”[13](卷1《食货1》)可见清代前期的决策者认为,向商人征税可以抑制经商人口增加。但从当时实际情况看,经商人口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有所增多,在整个地主制经济的运转中,农业、手工业、商业比例适中,协调发展,从未发生只发展农业,不发展手工业、商业,致使比例失调的情况。因此,抑末政策并未起到抑制商业人口的作用,商业仍在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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