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演变述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申学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北京,100036; 张小莉,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河北 石家庄,050091。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清代财政支出规模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咸丰之前的逐渐扩大期、咸丰初年至甲午战争前夕的迅速扩张期、甲午以后的急剧膨胀期。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除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国际环境的变迁外,政治制度的腐朽与吏治的败坏亦是重要因素。支出结构在保留原有传统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具有近代性质的项目。这一结构模式过度侧重于军费、赔款、外债等消费性科目,体现了鲜明的政治色彩与时代特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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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8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4)07-0098-05

      随着社会经济和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清代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发生了巨变。总体上讲,支出规模呈不断扩张趋势,支出结构则以达到支出政策目标为宗旨,随时代演进而变化。本文拟比较分析清代各时期的财政支出状况,对其历史嬗变略作探究。

      一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行使其各项职能而对国民收入实行的分配,支出规模则是衡量政府财政活动规模的重要指标,也是判断其职能范围的主要工具。清代财政支出规模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这些变化反映了清政府在各时期的财政活动规模与职能范围。

      (一)康熙前期至道光末年为财政支出规模的逐渐扩大期

      康熙年间,统一战争方罢,恢复经济的任务又至,国家财政支出围绕军费、蠲免而运行。据时人估算,康熙中期的岁出大致为2738余万两。(注:刘献廷:《广阳杂记》卷2,中华书局1957年,第76页。)当然,这里的“岁出”并非指国家一年的实际支出数,而仅是能够奏销的经常性支出。事实上,未入奏销的蠲免钱粮、河工另案等非常支出的数额也颇巨。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清廷免去遭受旱灾的江、浙两省次年的赋银380万两,丁银70万两,豁免江苏积欠银60余万两。翌年二省水灾,又豁免地丁银630余万两。(注:王庆云:《石渠余记》卷1,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2页。)四十九年(1710年)户部奏称,历年蠲免钱粮“共计已逾万万”。(注:《清圣祖实录》卷244。)河工方面,除岁修抢修为国家常例支出外,非常项的另案工程亦耗费颇繁。康熙年间,南河大修用费250万两,萧家渡工程亦费120万两。(注:汤象龙:《中国近代财政经济史论文选》,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17页。)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支出并未列入“岁出”预算与统计之内,故实际支出规模当比官方或私家文献记载的数字为大。囿于财政资料之琐碎与阙如,非常支出的数额极难统计,本文以史料所载常例支出为主,兼以考求非常支出,这样做基本能够勾勒出支出规模的轮廓。

      乾隆以后,军费、官俸等开支日渐增加,财政支出规模开始逐步扩大。据官书记载,乾隆十年(1745年)前后的岁出为3600万两,(注:柴潮生:《理财三策疏》,《皇朝经世文编》卷26。)嘉庆十七年(1812年)岁出为3510余万两,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岁出为3150余万两。(注:《清史稿》卷125,《食货六》;嘉庆《大清会典》卷13。)总体来看,清前期的财政支出规模保持着缓慢扩大的态势,收支相抵后一般出现盈余。康熙末年,户部库存即有800万两,雍正季年增至2000余万两。(注:左宗植:《肥国论》,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9。)乾隆中后期的库存银多在6000万两以上,最高时竟达7800万两。(注:汤成烈:《国朝赋役之制序》,《皇朝经世文续编》卷34。)至道光前期,年均库存仍有2716.3万两。(注: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2页。)

      清前期出现如此庞大的库存数额原因在于,为了弥补因田赋、关税等常例收入的不足而导致的财政缺口,清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增加额外收入,其中又以捐纳最为重要。清代继承前明旧制而行捐纳,起初仅为临时性收入,政府并不提倡。但财政支出的迅速扩张迫使统治者不得不借助捐纳以增收入,最终将之变成经常性项目。清前期的捐纳数额颇为庞大。嘉庆三年(1798年),为筹集镇压白莲教的军费,清廷开“川楚事例捐”,共计收银3000余万两。六年(1801年)开“工赈事例捐”,收银759万两。八年(1803年)开“衡工事例捐”,前后收银2840余万两。(注: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1950年,第110-111页。)清前期的非常支出主要是军费,它所造成的财政缺口通过广开捐例等非常手段得以填补,这从侧面反映了此间支出规模的扩大并不迅速,尚未达到收入难以应付的程度。

      (二)咸丰初年至甲午战争前夕为财政支出规模的迅速扩张期

      咸丰之后,清政府内而平靖各地起义,大兴洋务事业,外而抵御侵略,偿付洋款,支出规模急速扩张,相对稳定的收入难以承受突然来临的巨额支出,入不瑶敷出的局面日甚一日。咸丰三年(1853年)六月,“部库仅存正项待支银二十二万七千余两”。(注:《清文宗实录》卷97,卷173。)这一时期,常例支出与非常支出均有增长,后者的扩张尤为迅猛。以皇室支出为例。同治十一年(1872年)筹备皇帝大婚,户部拨银450万两,此外支用江宁织造55万余两,苏州织造182万余两,杭州织造110余万两,两广总督37万两,粤海、淮安等关117万余两,“统计京外拨过银将及一千万两”。(注:户部:《请饬内务府撙节用款疏》,《皇朝经世文续编》卷31。)光绪十三年(1887年)办理帝婚,部库拨过350万两,外省提解200万两,总计达550万两。(注: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3,卷67,卷71、72,卷68,卷42,卷73。)若将这类“预算外”支出与常例支出合算,支出规模的加速扩张便极为明显。

      咸、同年间的财政支出规模仅有零星的时人表述,缺乏系统确切的史料记载。如咸丰初年的岁出,汪振基略算“约三千数百万两”,王东槐则估为“三千九百余万”。(注:汪振基:《请权出入以培国脉疏》;王东槐:《戒患贫言利疏》。《皇朝经世文续编》卷30。)由于对内对外战争的频繁和洋务事业的初兴,此间支出数额当比嘉、道时期颇有增多,笔者匡估应在四五千万两之间。光绪之后,“河患未平,边防未撤,出款更增于昔时”,(注:户部:《厘剔官吏经征钱粮积弊疏》,《皇朝经世文续编》卷36。)支出规模已是嘉、道年间的两倍。如从光绪十一年(1885年)至二十年(1894年)中,最低支出年份即十一年为72735585两,最高年份即十七年为89355234两。(注: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3,卷67,卷71、72,卷68,卷42,卷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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