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及清前期保守主义的海外贸易政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史志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100836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以地理大发现为开端的世界近代史是西欧资本主义强权通过海洋向全球扩张的时代,是其高扬海权、以炮舰为后盾推行重商主义、殖民主义的时代。这股汹涌的世界大潮摧毁了亚、非、美洲的许多古文明,拥有悠久而辉煌历史的华夏文明也从16世纪起,与西欧资本主义的勃兴形成鲜明对照地走上了下坡路,逐渐落后于西方并最终被其打败,从鸦片战争起忍受了长达百年的历史屈辱。本文通过检讨明及清前期封建王朝的海外贸易政策,分析其保守主义的实质。作者认为,这一时期封建王朝所实行的与世界发展大势相悖的海外政策,导致了近代中国的落伍。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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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欧洲海洋探险家的地理大发现标志着长达数百年之久的西方资本主义全球扩张和殖民掠夺的世界历史新时代的开始。新航路的发现及随之而来的西方人对亚洲、非洲、美洲的殖民掠夺不仅深刻影响了西欧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促进了那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迅速成长,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世界,重绘了世界政治地图。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这些昔日处在欧洲文明圈边缘地带的国家,随着新航路的发现和海权扩张而登上世界历史舞台,先后成为显赫一时、影响遍及全球的世界强权。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17世纪又逐渐排挤荷兰而取得海上霸主地位的英国,更是通过海洋,依靠全球性的财富掠夺和商品市场,迅速发展了国内的资本主义并首先完成了工业革命,成为世界工厂,建立起称雄地球二百余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国。

      新航路发现后西方资本主义以勃勃生机向全球扩张,按照自己的需求和面貌改造世界,成为世界近代史的主流,其势汹汹,不可阻挡。在这股汹涌大潮的冲击下,许多亚、非、美洲的古文明衰落了,甚至消失了。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事实是:巍然屹立于东亚数千年、世界历史上最悠久、最辉煌的古文明之一的华夏文明,正是从16世纪起,即从明王朝的中后期起,与西欧资本主义的蓬勃兴起形成鲜明对照地走上了下坡路。当然,此后的几百年里,中国仍在发展,经济、政治、文化都有可观的成就,甚至还出现过明中后期国内工商业超过两宋的繁荣和资本主义在某些手工业部门的萌芽,出现过清前期空前统一、强大的“康、雍、乾盛世”,但是,放到世界历史的坐标下观察,中国在这一时期各方面都逐渐落伍是无庸讳言的。到了18世纪后期工业革命在英国兴起,貌似强大的天朝大国实际已被无可挽回地远远甩在了后面,终于在19世纪40年代被西方资本主义用大炮轰破国门,从此开始了长达百年的屈辱历史。

      为什么一个直到世界大航海开始仍然丝毫不落后于他人,并且就幅员、人口和综合国力说仍然毫无疑问是世界最强大国家的东方大国会走下坡路并最终被打败?对这个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尽管导致中国在近代落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们可以从经济、政治、军事、思想文化、科学技术、内部矛盾、对外关系等各方面进行分析和阐释,但是,这一时期中国封建统治集团昧于世界大势,从维护自身统治利益出发而对海外贸易及交往采取的限制、某些时期甚至是禁绝的保守主义政策,如果不是最关键的,至少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之一。这种短视的、愚蠢的政策,使中国丧失了在世界上继续保持大国领先地位并与西方争雄的历史机遇,而这种机遇,在大航海开始以后的一个很长时间里,一直是存在着的。

      本文是阐述笔者上述观点的开篇,主要检讨明及清前期海外贸易政策的发展演变,指出其保守主义的实质。关于这一时期海外贸易政策的形成原因及其历史后果,另外撰文分析。

      一、明代的海外贸易政策

      (一)明前期的朝贡贸易

      明初实行海禁,严禁民间私人贸易。在明朝开国以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中外贸易基本上限定在“朝贡贸易”的框架之内进行。“朝贡贸易”是一种由政府统制的对外商业交往形式,即政府特许前来进贡通好的外国“贡舶”附带一定数量的商货,在政府指定的地点与中国做买卖。明初沿袭宋、元制度,在沿海口岸设立市舶提举司作为主管对外贸易的机构,“置提举官以领之,所以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消其衅隙也”。第一个市舶司设立于朱元璋建元称帝之前的吴元年(1367年),地点在长江口的太仓黄渡镇。洪武三年(1370年),以黄波市舶司过于接近南京将其停罢,另于浙江宁波、福建泉州及广东广州三处传统日岸设置市舶司机构,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及后来的西洋诸国。其后,因沿海不靖,一度关闭对外口岸并实行海禁,至永乐初复置浙、闽、粤三市舶司。市舶司负责查验来华贡使身份、安排贡使食宿、管理口岸互市及抽分征税。永乐三年(1405年),以诸番来华渐多,在三市舶司分别建造专门接待外国商使的馆驿,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注:《明史》卷81《食货五》。)贡使团到达京师后,除朝见皇帝、进行“贡”与“赐”的礼品交换外,还被允许在隶属礼部的会同馆与中国商人进行一定规模的互市,也属朝贡贸易的组成部分。

      朝贡贸易是明前期唯一准许进行的合法对外贸易,所以王圻说:“贡舶与市舶一事也。凡外夷贡者皆设市舶司领之,许带他物,官设牙行与民贸易,谓之互市。是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矣”(注:《续文献通考》卷26《市籴考二》。)

      朝贡贸易作为明初外交活动的一部分。政治色彩远重于经济色彩。其时明王朝初建,北驱蒙元,一统全国,政治、军事强大,经济逐渐恢复并得到初步发展,正处于国势蒸蒸日上的阶段,因此愿意招徕海外各国遣使通好,以壮大国声威。在中国历史上,“天朝”兴旺发达,四海仰慕,遣使来朝,是“盛世”的标志,统治者一向将其视作自己的荣耀。为了吸引外国遣使来华,明初统治者在中外贸易中只重政治效果而不重经济实惠,实行厚待贡舶的“优值”及“免税”政策。明初朝廷不但每年都要花费大量金钱接待外国贡使,而且对其带来的贡品一律本着“薄来厚往”的原则回赠价值更高的中华礼品(锦缎、纱罗、金银、铜币等)。对贡使团附带来华贸易的商货,虽例有抽分,但往往特旨免税,并由政府出高价收买其大部分。如洪武二年(1369年)规定:“朝贡附至番货欲与中国贸易者,官抽六分,给价偿之,仍免其税”(注:《续文献通考》卷26《市籴考二》。)。永乐初,西洋刺泥国回回哈只马哈没奇等来朝,附载胡椒与华商互市,有司请征其税,为皇帝所拒绝,并发表议论说:“商税者,国家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多矣”(注:《明史》卷81《食货五》。)。就是说,国家对外贸易,不以征税得利为目的,而是要服从朝廷厚待远客政策这个“大体”。显然,当时与朝贡联系在一起的对外贸易是被当作政府外交活动的一部分来看待和进行的,即贸易从属于外交,重政治而轻经济。此为当时朝贡贸易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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