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对外贸易与资本形成的关系

作 者:
袁欣 

作者简介:
袁欣,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袁欣,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经济学博士。

原文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资本存量的多寡,特别是资本形成的快慢,往往是经济发展初期促进和限制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中国近代时期对外贸易增长速度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并不突出,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是太大,但它却对中国的资本形成产生了极大的作用。近代中国早期的资本形成极为困难,民生艰难导致的低储蓄率不足以积累起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基本资本量,富裕的绅士阶层将其剥削所得用于奢华的生活消费,剩余部分则热衷于投资土地以收取地租或拆放高利贷以收取高额利息。但是,自19世纪60年代开始这种情况有所改变。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4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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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75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281(2004)01-0115-04

      资本存量的多寡,特别是资本形成的快慢,往往是经济发展初期促进和限制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中国近代时期对外贸易增长速度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并不突出,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不是太大[1](PP.291~312),但它却对中国的资本形成产生了极大的作用。

      一、对外贸易行为利得向资本的转化

      近代中国早期的资本形成极为困难,民生艰难导致的低储蓄率不足以积累起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基本资本量,富裕的绅士阶层将其剥削所得用于奢华的生活消费,剩余部分则热衷于投资土地以收取地租或拆放高利贷以收取高额利息。但是,自19世纪60年代开始这种情况有所改变。初始资本的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官办企业)、外资(包括国际资本流动、政府对外借款的即时资本化、外商企业赢利的再投资等)、华侨汇款(除去用于消费的部分)、对外贸易行为利得(同对外贸易直接相联系的国内贸易所获得的利润也包括在内,它有时甚至占整个对外贸易利润的大部分,并主要集中在买办手中)、其它社会资金(来源于地租和高利贷利息而不再继续投资于土地和高利贷的部分)。下面评述一下对外贸易对资本形成的作用。

      对外贸易对资本形成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买办收入的资本化。前人关于买办的研究早成荦荦大端,国内的黄逸峰、国外的郝延平都是其代表人物。与本文有关的内容兹举买办收入一项。买办收入到底有多少,因为无精确的数字统计为依据,前人根据买办业务量所做的估计有以下几种,详见表1。

      表1关于近代买办收入的几种估计(注:作为白银的计价单位“两”,全国各地制衡标准稍微有差异。括号内的数字是本文按1关两=1.114上海两折算的,汪熙的数字另需折算比率为:1元=0.29712美元(1936年币值)、1关两=1.558元。)

      估计者 时间(年)买办总收入 来源

      黄逸峰 1860~1894 4亿两

      《关于旧中国买办阶级的研究》,

       载《历史研究》1964年第4期

      郝延平 1842~18945.3亿两 The Comprador in Nineteenth China,

       Bridge Between East and West,1970

      河北大学

      1840~1894 2.3亿关两(2.56亿上海两)《中国近代经济史稿》

      严中平 1890~1913 6.2亿关两(6.9亿上海两) 《中国棉纺织史稿》

      汪熙

      1868~193615.29亿美元(36.8亿上海两)《关于买办和买办制度》,

       载《近代史研究》1980年第2期

      黄逸平 1840~18944.5亿关两(5亿上海两) 《近代中国经济变迁》

      《中资史》 1840~1894

      5亿两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

      资料来源于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168、173页;黄逸平《近代中国经济变迁》,第149页。

      上述六种估计的时限除汪熙的估计较长外其他基本相同;买办收入的估计数除河北大学的估计数偏低外,其他四种估计相差不多。我们以《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的估计为准,以1840~1894年买办收入5亿两计,这笔资金的数目确实可观。与清政府的财政收入相比较,清政府1843年岁入为3700万两,1868年岁入为6100万两[2](P173)。也就是说买办50年的收入相当于清政府全国近10年的国库收入,足见买办收入数量之巨。

      当然,5亿两的买办收入并非全部直接从对外贸易的买办行为中所得,其来源结构如表2。

      表21840~1894年买办收入的来源

      项目

      收入(万关两)占总收入(%)

      1.洋行买办薪金 8800

      17.6

      2.一般商品贸易佣金及其它收益18400 36.8

      3.出口商品货价差额 8400

      16.8

      4.鸦片贸易收入 9700

      19.4

      5.外资工厂买办收入 19003.8

      6.银行买办收入 600 1.2

      7.轮船、保险业买办收入 10002.0

      8.经手外债、军火所得收入12002.4

      总计

      50000 100.0

      资料来源于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173页。

      从表2看,第1~4项和第8项中的经手军火收入毫无疑问都属于对外贸易行为所得,第5~7项和第8项中的经手外债收入并非直接得自于对外贸易活动。但这时期工厂加工业、航运业、银行业、保险业的主要业务是以对外贸易活动为服务对象的,它们随着对外贸易的发生而发生,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而且后四项所占的比重也极小,累计不足10%。因此可以把5亿两的买办收入全部视为对外贸易行为利得。

      这笔庞大的资金干什么用了呢?根据《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粗疏估计,买办的消费支出大约占到总收入的50~70%,按平均60%计算,亦即有40%的积累率,约合2亿两[2](P175)。对这2亿两资金的去向,则如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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