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开放与国有企业民营化:一个博弈分析模型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艳 王浣尘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上海 200052

原文出处:
经济科学

内容提要:

基于中国加入WTO后市场开放和当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现实背景,本文将产品市场开放和国有企业民营化置于一个框架内进行分析,探讨在政府、国内企业和跨国公司多方博弈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民营化对经济的影响。研究表明,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民营化可能导致本国企业降低产量,其原因在于产权变化后的企业在决定产量时较少考虑维持就业等非利润因素,同时由于国外企业参与了竞争,减少了其垄断利润。接下来分析了技术创新、税率等因素的变化对均衡产出和企业利润的影响。最后给出了本文结论所蕴涵的政策含义。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4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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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自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英国掀起国营企业民营化浪潮后,二十多年来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将民营化作为提高国营企业效率的政策。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许多民营化或部分民营化后的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效率,增加了利润,创造了更高的企业价值(Menyah et al.,1995;Megginson and Netter,2001)。

      伴随着中国经济转轨进程的深入,为了提高企业效率,部分国有垄断行业的民营化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从当前的现实背景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一些垄断性行业不仅涉及到是否通过民营化改善国企激励机制和经营目标的问题,同时由于中国加入WTO后一些市场开放和自由化承诺的兑现,这些行业同时涉及到市场开放的问题,即原来只有本国企业参与的国内市场可能会有外国企业加入,占据一部分市场份额。产品市场开放和国有企业民营化的交互作用正在成为当前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鲜明特征之一。

      在已有的关于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研究中,一般只涉及国内企业和国内市场,一般只在一国框架内讨论民营化的最优程度以及对社会福利和企业效率的影响(De Fraja,1991;White,1996等)。刘小玄(2003)讨论了在中国渐进改革中,竞争性行业中民营化发生的原因和阻力,以及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在改造过程中的利益权衡行为,并建立了一个均衡模型。孙群燕、李杰和张安民(2004)通过构建一个混合寡头垄断竞争的博弈模型,分别就封闭经济和开放经济的情形,探讨了国有企业在背负一定的社会性负担的条件下,国有股份的变化如何影响整个社会的福利和政府的支付。

      事实上,在中国加入WTO后,已经或即将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企业多为大型跨国公司,本身即拥有相当的经济营运能力,这些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与我国企业进行竞争前,可能已经根据国内的政策进行了经营模式的选择,拟定了较优的经营方式,如纵向一体化(Vertical Integration)及最终产品或中间投入的最佳转移价格,以确保并扩大其营运利润。这种外国企业与本国政府之间的策略性博弈问题在已有的研究中并没有考虑。在本文中,我们假设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的转移价格(Transfer Pricing),将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卖给在本国的分公司,试图在一个开放经济中探讨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进程,特别是本国政府和跨国公司的策略博弈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本文建立了一个两期博弈模型,假设政府同时面临开放本国市场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的问题,而外国企业在本国建立分公司,针对本国政府制定的民营化政策,选择公司内部的转移价格,将在母国生产的产品出口到本国市场中,原国有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产品市场上形成寡头竞争格局。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在民营化和市场开放过程中,民营化程度、国内外税率、转移价格等各种因素对本国产品市场的影响。

      二、基本模型

      (一)模型描述

      假设本国某一产业原有一家完全国有的企业在本国市场垄断经营。政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同时作为执政者,这种双重身份使得国有企业的目标偏离了利润最大化,国有企业对于社会的稳定,就业和社会福利赋有最基本的责任。出于国际化和市场化等外生因素的要求,本国政府决定开放本国产品市场,允许一家外国私有企业提供同质(Homogeneous)商品,同时为了增加企业的竞争力,考虑将本国国有企业进行民营化,即将部分股权出售给公众。将部分企业股权出售给公众之后,企业目标同时兼顾国有股东和公众股东两个方面。采用Matsumura(1998)的观点,国有股东的利益用社会福利表示,而公众股东的利益用企业利润表示,企业的目标为两种因素的加权平均。政府的目标依然为最大化社会福利。

      假设即将进入本国市场的外国企业针对本国政府的民营化政策做出策略性的应对,在本国设立分公司,直接接受母国分公司的最终产品,其转移价格由母公司决定,母公司将通过选择最优的转移价格来最大化公司的总利润。模型的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模型的基本框架

      

      (二)模型分析

      我们采用两阶段博弈的方法,探讨本国政府的民营化政策和外国企业母公司的经营策略的均衡结果。在第一阶段,本国政府选择一个民营化程度α,同时外国企业的母公司确定一个转移价格水平m。第二阶段,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本国分公司同时决定产量(外国企业本国分公司实际上是决定向母国分公司的购买量,为行文简单起见,也称为外国企业的产量)。

      图2 模型两个阶段

      

      1.外国企业母公司的决策问题

      令x表示本国企业的产量,y表示外国企业的产量。国内最终产品市场的反需求函数p(q)为线性函数,p(q)=a+bq,其中,q=x+y,b<0。

      假设外国企业出口到本国的产品在其母国上游分公司生产。外国企业在其母国上游分公司的利润函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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