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作 者:

作者简介:
龚晓菊(1963-),女,湖北黄石人,武汉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博士生,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和民营经济研究。武汉大学 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商会,作为一种中介组织,属于第三部门,其地位和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商会可以承接一些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或不便去做的事,能办成许多单个民营企业想办而难以办成的事,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着代言、协调、自律、服务、监督、维权、整合、引导等方面的特殊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商会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因此要转变观念和政府职能,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商会立法和自身建设,以便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4 年 09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4)04-0422-05

      商会,是由某一行业或地区的工商企业自发组成的民间社会团体,代表该行业或地区企业的共同利益,与政府及外界交往,为会员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并用国家法律和政府规章来约束和规范会员企业的行为,使市场活动正常运行和发展[1](第2页)。商会是市场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特殊的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中起中观调控作用,其地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研究商会,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会存在的经济学论证

      (一)商会存在的经济理论基础

      商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商会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商会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这里我们从三部门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来加以论证。

      1.三部门理论。在最新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整个社会经济可分为三个部门:第一部门是政府,即所有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机构,第二部门是企业,即存在于市场中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第三部门是中介组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主要由商会、学会、联合会等非盈利性组织构成。中介组织和微观层次的企业与宏观层次的政府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整体。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经济运行的主体,属于微观层次,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由企业自行决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处于最上层的宏观层次,其经济职能是宏观调控,属于一种间接调控,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运行。在宏观和微观之间,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还存在着为市场交易正常进行所必须的服务性机构,这就是中介组织(包括盈利性的中介组织和商会、学会、联合会等非赢利性组织),在市场经济中处于中观调控的地位,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以上三部分共同构成了市场运行机制的整体框架。而商会的独特作用是其它中介组织无法替代的,也是政府和企业无法替代的。

      2.交易成本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H·科斯认为,交易成本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成本。交易成本的高低是决定总生产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按照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的划分,生产的总成本由转换成本和交易成本两部分构成,交易成本越高,生产的总成本就越高。因此,降低交易成本,是企业的根本任务。

      目前,我国的交易成本很高,导致产品缺乏竞争力,其主要原因除了信息不对称、制度不健全、规则不透明、诚信状况不好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介组织的不发育,不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也增加了交易成本。而包括商会在内的中介组织由于其独特的地位,能够通过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服务来降低交易成本。所以,从交易成本理论来看,必须大力发展包括商会在内的中介组织。

      3.产业组织理论。产业组织理论是以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主要任务是分析同一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通过市场、市场行为的分析,揭示企业之间关系变化的规律,包括多个企业在内组成的一体化的现代企业组织以及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合理协调关系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产业组织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将企业之间较高市场费用的交易内化为企业内部的交易,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为了实现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由单个企业向一体化的合理的企业组织转变,除了可获得大量生产、原料购入、产品销售、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模效益以外,还可以在设备利用、资金共享、品牌与销售网络的共同利用、研究与开发、分散风险等方面获得范围经济效益。

      以商会为中介的组织,是可以把某一行业和某一地区的企业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它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了资源共享、统一定价,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企业风险。所以,从产业组织理论上看,商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二)商会存在的现实意义

      商会的存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它能够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会员企业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不再以行政手段直接管理企业,但单个企业经常要受到各种风险的影响,还面临着无序的竞争,这些都需要由企业自发组织起来的商会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会员企业的合法利益。

      其次,能够弥补市场的缺陷。市场不是万能的,其有效性经常遭到破坏,市场缺陷时有发生,而商会的出现可以弥补政府的经济职能无法弥补的市场缺陷,具体包括:第一,商会可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因为,企业在市场中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弱,商会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网络向会员提供经济政策、市场、科技、人才需求等信息服务,以及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各种信息交流。第二,商会可扶持经济实力弱小的会员企业,如提供技术支持和金融支持,使其迅速成长。第三,通过制定行业规则,促进行业自律和市场的有序化与规范化。第四,以会员总代表的身份,维护会员企业的整体权益,保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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