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249(2004)06-0026-03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和发展,曾一度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中国经济由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乡镇企业失去了快速成长的市场基础,加之产权不清、管理效率低下,很多乡镇企业都陷入了发展困境。针对乡镇企业存在的产权模糊问题,全国各地进行了各种各样的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在这方面的实践,给了我们一定的启示。本文的目的,就是在回顾深圳南岭村经济及其产权制度改革过程的基础上,对其包含的现实和理论价值进行归纳、分析,进而对中国目前正值改革转折点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一些的理论思考。 一、深圳南岭村经济的发展进程及其产权制度沿革 深圳南岭经济的发展是从传统的集体经济模式开始的。一九八三年,村支部决定将包产到户的土地收回,南岭4个队合并,利用200万元征地补偿费改善投资环境,发展集体经济,以此壮大本村经济,走共同富裕之路。10多年来,村集体先后投入工业基建的资金2亿多元,兴建厂房和生活配套设施30万平方米;引进外资3亿港元,办起“三来一补”企业和“三资”企业28间,内联和自营企业5家,生产电子、电器、五金、皮革、玩具、手袋等10多种产品,远销香港、东南亚和欧美市场。与此同时,采取以工补农的办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几年来,投资1500万元,发展“三高”农业,因地制宜,开辟水果基地1000亩,蔬菜基地200亩,兴办养猪场、养鸡场、养鸭场。1996年生产水果70000斤、活鸡15000只、鸭8000只,总收入达100多万元。此外,还注意发展商业,拆除一批旧屋,兴建商业大楼4000平方米,开设档位300个,形成了工农商三个产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村固定资产发展壮大了几个亿,形成了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的村乡镇“党政经”合而为一的“三位一体”集体乡镇企业经济模式。 在乡村经济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南岭村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进行着产权制度改革探索。1983年开始实行工资制。村民参加劳动后,每月领工资,年终再分红利。工资水平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发展而提高,工资的定级按劳动者的岗位性质、贡献大小而定,年终分配则按人头分等进行。这种分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但也存在着“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因素,容易滋长个别人的懒惰思想,容易让人们忽略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于是,南岭村又及时采取了更加有效率也与本村经济相适应的产权制度——股份合作制。将全村10个亿固定资产作为股本,分为集体股和分配股,其中10%为基金,专门用于分配给出生幼儿,符合条件参加劳动的村民做股本参入分配股,奖励每年工作表现突出的村民及对本村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勤奋学习的大中小学生,余额部分继续滚入基金股。集体股分配的股金,用于扩大再生产,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分配股在每年股金分配总额中提留15%至20%作为公积基金后,余数才按等级分配给村民。这种产权制度设计,有效地避免了“大锅饭”、平均主义,调动了全体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比较好地解决了公平和效率的问题,从而保证了乡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深圳南岭模式的产权制度特征及其合理性 合理的产权制度安排是科学的治理结构产生的必然基础,如果没有一个明晰化的、透明的产权制度安排,治理结构的方式再花样翻新也难以产生较高的效率。而当产权制度安排较为科学、规范,再与一个相对适应文化、地域的公司治理结构相结合时,效率也就产生了。也就是说,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效率三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呈递进性。首先,产权制度的安排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保证产生竞争的内在推动力和次序。具体来说无外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产权要流动可交易。其次,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确定相应的治理结构。事实上,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治理标准和治理结构,目前通行的有三种: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市场导向为主,即兼并收购)、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导向型,大公司相互持股,对市场反映不灵敏)、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双重委员会制,即监视会和理事会)。以现在欧美比较普遍的股东异向型公司治理结构为例,其特征是:股东是剩余索取者,拥有“每股一票”的投票权,通过投票选择“董事会”,再由后者选择经理;经理的收入一般由合同薪水加奖金、利润分成和股票期权组成,拥有对企业日常运行的决策权;债权人拿取合同收入,一般没有投票权,但当企业处于破产时,就取得了对企业的控制;工人拿取固定工资,一般没有投票权。最后,公司的治理结构追求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效率。只有有了效率,股东利益最大化才能实现。而效率则基于产权制度安排和治理结构成本最低,基本上与市场和企业自身的状况相吻合。各方的利益(股东、债权人、劳动者)都得到合理满足时,效率也就产生了。 南岭村受历史的所有制和经营方式的影响,虽然在形式上采取以乡镇政府为主组织资源的方式,即政府出面组织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出资办企业。但在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上则充分反映出了南岭模式的活力和市场化取向。南岭村在1994年就实行了分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其取向既保留了初始起点的集体积累、集体支配的特征(因为集体土地所有制依然是乡村经济的基础),又加大了个人的财富积累和支配权,这从股份分配的比例可见一斑,集体依然占30%,个人占50%-55%,社会福利基金占15%-20%,从而实现了“三权归位”,企业诸项产权分别归属于企业出资者(集体)、经营者(村民里面的优秀人才和对外招聘的管理人才)和生产者三者(村民)所形成的一种全员式的产权制度。其优点是:产权归位、功能全面,即实现了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又充分调动了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