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与我国基础设施领域民营化改革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小梅 杭州商学院经济学院

原文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内容提要:

通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竞争性行业民营化改革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而对于以自然垄断产业为主的基础设施领域的民营化改革却相对滞后。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民营化改革应该有较大的突破。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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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础设施领域民营化改革是加入世贸组织的必然要求

      (一)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影响

      从整体上看,加入WT0对基础设施领域直接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关基础设施领域的一些法规政策不符合WTO的要求,国家的法规政策逐步向国际惯例转轨,这将促使基础设施领域切实遵循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加入WTO后,国家会逐渐减少对基础设施领域的扶持,基础设施领域的经营企业,也要逐步地改制,走向市场,建立起一套规范的、有效的管理体系,推动会计、统计、财务等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对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经营机制和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2)加入WTO,企业产权多元化制度建立后,基础设施领域中的国有企业将真正被推向市场。随着各项承诺的逐步兑现,各种地域限制和业务品种的限制将逐步被取消,市场占有率和占有结构将出现大的变化,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领域中的垄断地位将会受到严峻的挑战。(3)我国基础设施领域将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世界上许多经营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业都已开始考虑其全球化的经营战略,一旦我国放开基础设施领域,这些国际跨国公司必将纷纷抢滩我国市场。而我国基础设施领域中的国有企业虽然在国内占有垄断地位,但由于长期政企不分、独家经营,造成管理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缺乏竞争意识等因素,导致企业竞争能力相对较差。

      (二)加入世贸组织要求开放市场、发展市场经济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1.加入世贸组织必须对内对外开放市场

      世界经济的全球一体化是大势所趋,这种趋势必然要求世界范围内的人、财、物都能充分流动,但如果政府对基础设施领域进行不符合经济运行规律的管制,必将制约资源的流动,最终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WTO的所有规则都是以贸易自由化为导向的,要求WTO成员实行市场开放原则,逐步减少甚至消除市场进入壁垒,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强调各成员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有市场垄断力量的服务提供者从事反竞争行为,垄断服务提供者不应滥用其垄断地位进行与其承担义务不相一致的行动。因此,这在客观上也要求我国进一步放松对基础设施领域的管制,开放市场。我国加入WTO,基础设施领域应向国外企业开放,当然也应该向国内民营企业开放。

      2.加入世贸组织要求发展市场经济

      我国基础设施领域所形成的垄断,在相当程度上为行政性垄断,而这与WTO规则是不相容的。行政性垄断的主体是政府和政府部门,它主观上表现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力的滥用,客观上表现为对有效竞争和公共利益的损害,由于它的存在,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要有效地维护公平竞争,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首先要打破的就是行政性垄断。

      打破行政性垄断,建立符合WTO规则的市场机制,关键在于应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这是因为,在一定的程度上,民营化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有助于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发展。在转型经济中,民营化的成功取决于市场的发展;反之,市场的发育也取决于民营化的进程。同样,民营化的效果取决于制度因素,例如,对投资者的保护;而民营化反过来也刺激了改善市场运营制度的完善。因此,从运行机制来看,民营企业同市场经济兼容,民营企业同市场互为存在条件。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就是在民营企业发展的过程甲逐渐发展起来的。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民营企业发达的地区,市场经济相对也比较发达。事实表明,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不仅解决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资金短缺问题,而且还会对基础设施领域的管理运营水平的提高、政府职能的改变、资本市场的发展等国民经济各方面带来一系列的变化,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与民营企业所不同的是,国有企业虽然经过政企分离等改革,但总的来说,相当的国有企业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问题主要出在运行机制上。如果基础设施领域的改革仅仅停留于目前的产业分拆等引入竞争的现状,而没有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的进一步改革,尤其是产权明晰的民营企业的进入,该产业就很难形成真正而持久的竞争。因为在一个领域中,如果只有少数几个国有企业经营,要形成真正的竞争是很难的,甚至于最终形成新的垄断,健全的市场运行体系也就无从谈起。其结果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可能比行政性垄断还要糟糕。因此,为适应基础设施领域开放竞争的进度,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大力推进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活动的市场化进程。

      3.加入世贸组织要求提高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WTO的基本原则就是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基础设施领域将在有限的过渡期内逐步实现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基础设施领域,目前是国有资本最为集中、规模较大的产业,而由于长期垄断经营,这些产业效率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另外,基础设施领域又是发展速度较快、增长前景较好的领域,我国的市场开放将使得国内企业进入与国际接轨、与跨国公司合作竞争的新阶段。

      随着开放时间表的接近,我国企业将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国际上的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在竞争中,国外企业将凭借资金、技术实力及管理、市场经验对我国企业形成强大的威胁。而与国际上强大的竞争对手相比,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包括作为我国企业中坚和参与国际竞争主力军的国有特大型企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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