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403(2004)03-0016-06 苏南乡镇企业的崛起是改革开放以来苏南农村的一大创举。它最初由村民集体或者各级政府出资设立,在性质上属于社区内的全体居民共同所有,故也称为乡镇集体企业。苏南乡镇企业的集体性质必然使其承担了大量的社会公益职能,它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还有力地支援了农业的发展,并为社区内的各项公共事业提供了许多资助,促进了社区内教育、文化、环境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原有的苏南乡镇企业模式遇到了很大的困难,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所以苏南乡镇企业掀起了改制浪潮。从1996年开始,苏南各地相继进行了乡镇企业所有制的改革工作,经过几年的改制,苏南的乡镇企业大部分从原来的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合资企业或私营企业等。改制以后,苏南乡镇企业在性质上不再属于村民或政府集体所有,很大程度上为私人所有。相应的,社区政府也不能像过去那样要求这些企业承担社区内的一些公益事务,各私营企业从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也不再愿意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所以,在许多地方,出现了乡镇企业拒绝负担既有的社会责任、不愿再为社区提供公益服务的情况。学者们将此现象称为“乡镇企业越来越远离农村、农民、农业”[1]。 针对这种现象,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企业就应当以赚取最大利润为唯一目标,对于此外的社会事务不应过多地参与,社会、政府也不应当强加给其太多的社会责任。而且,苏南乡镇企业之所以在发展中遇到困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承担了太多的社会责任,造成了额外支出,社区政府对其“抽血”太多”[2]。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目前企业界和法律界讨论较多的热点问题之一。改制前的苏南乡镇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动了社区居民,以及整个社区物质和精神文明环境的改善,并因此曾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的一个典范。但同时,过多的社会事务也造成了企业经营上的负担,限制了其竞争力。那么过去这些企业所承担的社会事务是否合理呢?在新的形势下,随着企业所有制形式的改变,这些企业是否还应当承担这些社会事务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展开深入的研究。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功能进行论述,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苏南乡镇企业的性质,对其原来所承担的社会职能进行分析,并最终论证苏南乡镇企业在新形势下继续承担社会责任的合理性,以及阐释其具体内容。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初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出现,大量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纷纷裁减工人,失业人数明显增加,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由此,人们开始反思企业是否应当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关心社会、回报社会,即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哈佛法学院的多德教授在1932年撰文指出,“现在有这样一种认识正在日益增长,那就是,不仅商事活动要对社区承担责任,而且我们那些控制商事活动的公司经营者们应当自觉自愿地按照这种方式予以经营以践行其责任,而不应坐等法律的强制。”[3](P59) 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一个企业为现存的社会环境应当承担的义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的行为一定不能有害于社会,并应有利于社会的发展[4]。企业虽是由出资者设立,以赚取利润为出发点,但是,企业毕竟是存在于社会之中,与社会环境和其他社会成员休戚相关。企业除了向股东负责以外,还必须对其他的社会主体负责。这些相关社会主体被称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即在股东以外,受企业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具体包括企业的雇员,企业产品的消费者,企业的债权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和环境、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的受益者等方面的群体[5]。 随着认识的深入,各国立法明确规定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将其作为企业所应当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1937年德国《股份公司法》即强调公司之董事“必须追求股东的利益、公司雇员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二战以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各国更加被广泛承认。日本的经济界在1956年也提出了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指出:如果一个企业仍像过去那样,只追求企业的个别利益而无视企业个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发展,则会影响国民经济的繁荣稳定。英国的理论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始于1970年后,1995年十多家英国大公司共同赞助了一个非常有影响力的研究项目——明天的公司:企业在变化的世界中应当扮演的角色,其中指出:那些在将来处于优胜地位的公司具有以下特点:不仅仅把眼睛盯在为股东赚钱上,不仅仅用财务指标衡量公司业绩,而是在思考和讨论公司目的和表现时,综合考虑公司的所有利害关系人[6](P51)。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各州纷纷用立法规定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例如1983年宾夕法尼亚州的立法,它授权公司的董事在考虑公司的最佳利益时,应顾及股东之外的其他人的利益,包括地方经济、全国经济和社会性考虑在内的一般性因素以及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