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3)05-0093-03 [收稿日期]2003-06-20 近几年来,石家庄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但与粤、江、浙等发达地区相比,石家庄市在民营经济的管理水平上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因此,石家庄市政府应按照世贸规则的要求,加大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力度,扫清障碍,从而促进民营经济的更大发展。 一 面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石家庄市政府在转变对民营经济的管理方式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应对措施: 1.制定新政策,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年来,石家庄市政府不断调整和完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鼓励力度,拓宽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明确了具体奖励措施。 2.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石家庄市政府于2001年将原有的1215项审批项目取消了485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40%。在清理、削减审批事项的同时,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建立了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对投资类项目实行“一条龙”式审批;对交通管理、营运管理、工商证照办理等与民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实行“一站式”审批。通过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简化了办事程序,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3.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清理“三乱”,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石家庄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工作及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先进的给予表彰,对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对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此外,石家庄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对“三乱”、“吃拿卡要”等损害民营企业利益、故意刁难民营企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担保公司,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贷款难问题,石家庄市政府大力协调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使信贷资金逐步向民营经济倾斜。目前,石家庄市共成立了四家担保机构,已为民营企业提供了1.33亿元的贷款担保;石家庄市商业银行与温州商业银行开展了个体私营企业信贷往来联保业务;市政府还决定由各级财政专列一块资金,用于个体私营企业好项目的贷款贴息。 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优化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截至2002年底,石家庄市的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8.4万户,民营企业达到1.45万家,均比2001年增长了4%。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493亿元,占全市GDP的41.6%;上缴税金31.4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28%。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石家庄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石家庄市的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如与河北省内和南方的一些先进地市相比,民营企业中规模大的知名企业、龙头企业少,缺乏大规模的区域性特色产业,科技型、外向型企业所占比重偏低,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石家庄市政府在管理民营经济的方式、方法上仍存在一些不足,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民营经济仍抱有一定的偏见,对民营经济治理多,引导少,收费多,服务少。少数部门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一些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市场准入不平等。石家庄市政府虽然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取消了一些不利于民间投资和私营经济发展的限制与歧视性规定,然而一些限制民间投资的政策性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仍在起作用,这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依旧过多、许可证泛滥、经营范围的开放程度低,许多经营领域和行业仍然禁止私营企业进入。一些外资可以进入的行业,民间资本却难以进入;有些项目虽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但存在明显的不平等规定,审批手续复杂,市场准入门槛过高。 3.融资渠道不通畅。石家庄市虽然已经出台了有关信用担保、风险投资等方面的政策,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效果并不理想,大部分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比较困难。这主要表现为贷款担保抵押手续烦琐、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目前,石家庄市虽然已有4家国有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但数量偏少,提供的担保额较低。另外,民营企业股票上市、债券发行也受到种种限制。这就使得一些前景看好的民营企业得不到扩张,一些高科技项目无法上马,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4.行政管理不规范。在目前某些经济资源的配置还受到行政机制干预的情况下,一些政府主管部门往往依据其所掌握的行政权力和对企业的主观评价来管理企业,如有些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企业姓“公”还是姓“私”为依据来制定监管办法;某些税务部门要求民营企业订阅税务报刊,但民营企业从未收到过任何报刊;某些卫生、质检部门事先并未向民营企业通告某种商(产)品的相关指标,而在检查时出现问题就罚款,在社会上造成了“管理就是收费”的不良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