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小企业信用权

作 者:

作者简介:
莫守忠(1952-),男,湖南益阳人,湖南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湖南商学院 法学系,湖南长沙 410205

原文出处:
湖南商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信用是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具有完全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无信用会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带来影响。为了克服市场的缺陷,中小企业基于发展的商业道德要求,对市场信用要有共同的体悟和认识:中小企业应自觉地接受和遵循节场公认的信用和自律规则;中小企业信用资本只有在利他中才能真正利己,只有使他人充分受益中才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中小企业信用是其民事主体能力的体现;源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偿债能力;中小企业信用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公众的评价。中小企业信用权是通过对资信利益直接支配的权利。中小企业信用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信用权。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4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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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107(2004)03-0082-03

      一

      作为诚信基础的“信”的观念,可以追溯到罗马的宗教。“信”是圣法,即调整人与神之间关系。“信”还常与宣誓联系在一起,也证明“信”的强烈宗教色彩。从世俗语的角度看,“信”的观念以斯多亚学派的伦理学为基础,该派的格言是“顺从自然生活”,即“诚实生活”。这被吸收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构成了关于诚信规定的出发点。诚信在罗马法中经历了从宗教到世俗的演化过程。罗马法史上最早的诚信是客观的。[1]

      在古罗马法中,信用是主体人格的重要内容。信用是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具有完全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无信用会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带来影响。信用与名誉有着相同的人格属性。现代信用往往以财产为基础,民事主体的信用状况与他所拥有的财产、资本密切相关联。起决定作用的是财产信用而不是人格信用。例如,人的担保。

      现代西方商业伦理学中,乔治·M·邦兹和查尔斯·W·小兰姆主张,判断企业伦理的原则包括功利主义方法、道德权利方法以及公正方法三项。功利主义方法认为企业应该尽力以最低的成本为最大多数人提供最大的利益。这个方法应用比较困难。为了克服这个局限,企业可能制定一些规则,例如,“永远不要撒谎”和“一定要兑现合同”。道德权利方法强调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重要性。在道德权利方法下,即使一项决策实现了大多数人的最佳利益,如果它否定了个人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它也是不合乎伦理的。公正的方法强调对所有人待遇平等,重视平等、公平、公正的观念,力求公平地分配资源和成本。[2]罗伯特·F·哈特利则认为,“不幸地是,对什么是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经常出现不完全一致的意见。当然,对于极端行为没有多少争议。但是很多行为处于灰色地带,即对什么行为是符合道德标准的,什么不符合道德标准的和可接受的意见分歧。”

      近两年,美国企业一连串丑闻,经营者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结为一伙,与广大的股东之间形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显示出美式资本主义的困境。大大动摇了一些人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自信。美国反复重放一部片名《华尔街》的影片,其主人公有一句道白说:“贪欲是善,是资本主义的引擎”,“然而对赚钱越是尊重,就会越来越不尊重道德。”“美国微软——全国广播公司网站”的文章说:“我们的问题不是会计问题,而是道德问题。”

      经挤学研究表明,“理性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难免会出现唯利是图的机会主义倾向。但在一个信任度较高的网络中,行动主体在利己的同时,会自觉减少机会主义倾向,协调自己与社会利益的关系。虽然,机会主义者会从违约中短期受益,但由于信任遭到破坏,整个网络的无形资本水平降低。由于信任包含着一种道德风险,为了最低地降低信任风险,需要在社会网络中建立一定的规范。以惩罚破坏信任者,维护信任者,最后在规范的约束下,信任得以张扬。[3]

      中小企业信用是指投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过程,能够有助于带来剩余价值或创造新价值的伦理价值符号,是中小企业必然投入生产和经营过程的重要的无形资本。为了克服市场的缺陷,作为市场的弱势主体的中小企业基于发展的商业道德要求,对市场信用更应有共同的体悟和认识,自觉地接受信用约束。从产品研发讲,每一个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每个环节中,都应自觉地接受和遵循市场公认的信用和自律规则。从市场细分来讲,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中小企业应执行共同的产品质量规则、营销规则和服务规则。

      中小企业的信用约束起到使市场有序运作的积极作用,可以有效地促使企业追求建立在诚信基础上长期利益。作为无形资本,中小企业信用资本只有在利他中才能真正利己,只有使他人充分受益中才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从生产经营环节来看,它具有以下规范和引导作用:

      1.引导中小企业从自利与利他的互利出发,使企业生产目的具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性。在现实生活中,经济主体往往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和追求大于对其它方乃至整个社会利益的顾及和满足,甚至为了实现自身利益不惜损害其它方和社会整体利益。中小企业信用资本的依法运作,把自身的利益追求与另一方的需要满足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实现其生产产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

      2.规范交换主体逐利行为。中小企业信用资本的运作,是对交换主体逐利失范的伦理纠正。在实际交换过程中,经济主体总面临着自利与利他的双重选择,总力求寻找自身利益满足和与其交换者利益满足的均衡点。在通常情况下,经济主体能理性地处理自利与他利的关系,以利他为手段,实现互利的目的。在暴利诱惑下,经济主体心中的利益天平发生倾斜时,大大强化交换行为的为己性,弱化为他性,就会导致损人利己。[4]

      所以,中小企业信用资本的运作不仅是常态下合法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且是中小企业在复杂的逐利“浊流”中洁身自好,遵纪守法,自身发展的需要。一些中小企业追求短期利益,损害了消费者、客户和社会的正当利益,不惜损害企业整体形象与信用利益,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社会信用。

      3.中小企业依托信用资本追求效率。“信用制度是指为了降低市场经济中信息不对称程度而给交易方式或交易范围定型的一套规则。”[5]在市场竞争中,由于信用资本的运作,严格遵循交易方式或交易范围定型的一套规则,从而消除交换主体在交往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干扰,避开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伦理陷阱和违法行为。中小企业依托信用资本提供的道德支撑,不断根据市场需要及其需要的程度,调整生产要素的供给量,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才能大胆地追求效率,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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