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72X(2004)01-0063-05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家族企业,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我们认为,“家族企业”是对企业的产权性质和控制权结构所作的静态界定,拥有所有权是内在隐含条件,对经营管理权掌握程度的不同是区分家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依据。对企业所有权的掌握,从家族成员完全控股到只占很小比例的股份但拥有相对优势;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把握,从完全由家庭成员掌握的家庭企业组织到只掌握高层的具有企业愿景意义的经营决策权,都属于家族企业的范畴。一旦突破这一范畴,家族企业也就蜕变为公众公司。 (一)企业成长模型 研究表明,企业的成长是阶梯型的,在不同的阶梯上,尽管其有效运行的内在逻辑没有改变, 但由于约束条件的不同,企业的外在治理特征明显呈现出“家族化管理”、“半职业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这样一些阶段性特征,这就是企业有效成长的基本规律(见图1)。该图以“企业规模”为纵轴,以“企业寿命期”为横轴构成一个二维矩阵,将同一企业从创业期开始到成熟期为止,按照管理模式的不同大致分为三个明显区别而又相互联系的发展阶段:家族化管理阶段、半职业化管理阶段我喜欢和职业化管理阶段。
图1.企业有效成长阶梯模型[1](P6) 上述企业成长模型表明,企业成长的“半职 业化管理”阶段是企业从“家族化管理”走向“职业化管理”的过渡阶段,即企业通常所说的“二次创业阶段”,也是企业发展的“瓶颈”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通常会在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资金紧张、人才流失、营收滑坡……越是“超常规”发展的企业,这样的症状越明显。半职业化管理阶段又是企业发展最为关键的阶段,是企业走向成熟和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一阶段,如果制约企业发展的综合性、爆发性“瓶颈”因素得以消除,企业就会由家族化管理成功转换到职业化管理的轨道,从而实现健康、稳定发展,使基业得以常青。反之,如果“瓶颈”得不到消除,多年来企业快速发展所积累和掩盖的各种矛盾就会像火山爆发一样喷发出来,从而导致管理失控,危机四伏……数年基业终将毁于一旦。 (二)家族企业成长瓶颈及其实质 我国的家族企业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长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核心力量之一。在创业初期家族化管理模式确实极大地促进了家族企业的快速成长,但目前家族企业普遍面临“长不大”的问题,家族企业的发展受到资本、人才、文化等方面的制约。显然,我国的家族企业大多已经成长到二次创业阶段,如何消除企业发展中的瓶颈因素,实现家族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对我国家族企业目前存在的种种困境,有学者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发展演变历程认为,我国家族企业要进一步发展成长,必须摒弃家族所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是如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可以顺利解决家族企业的有效成长问题,那为什么有些采取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家族企业却遭遇了成长的尴尬,并在吸取教训后重又回到了家族控制的形式?中国目前并不缺乏有能力的经理人,同时也有大量家族企业由于创业者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急需引进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但为什么大量家族企业由于缺乏有效治理而频频落马?我国有着巨量的居民银行存款,但为什么民营家族企业却在筹措企业发展资金方面一筹莫展? 上述问题的实质在于,制约家族企业有效成长的并不是是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信任资源状况。大量的文献研究己充分显示,企业成长受到所处社会的整体信任结构的影响。家族企业是一个经济范畴,同时又是一个历史、文化和社会范畴,它的持续成长和发展必定受到作为社会文化重要因素之一的信任的强烈影响。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带有强烈的家族化管理行为特征。其实,家族化管理绝不是一种华人或中国企业家的管理行为偏好,而只能理解为是在宏观制度环境影响下企业的一种相机选择的结果。或者说家族化管理在企业是一个理性运用的工具,受到环境和制度如信任危机的影响,信任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成长行为选择。 二、社会信任对家族企业有效成长的影响 (一)东西方学者眼中的华人社会信任 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华人社会的信任度很低或是有限的。德国杰出学者马克斯·韦伯区分了两种信任方式——特殊信任(particularistic trust)与普遍信任(universalistic trust)。前者以血缘性社区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族或准家族关系之上,后者则以信仰共同体为基础。并认为中国人的信任不是建立在信仰共同体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血缘共同体的基础之上,即建立在家族亲戚关系或准亲戚关系之上,是一种难以普遍化的特殊信任。20世纪90年代福山对韦伯的观点进行了延伸和发挥,进一步将人际信任扩展到关于社会信任的分析探讨之中,他认为建立在宗教、传统、历史习惯等文化机制之上的信任程度构成一个国家的社会资本,他在大量实证调查的基础上认为,中国社会是一个低信任度的社会,这种信任是建立在以血缘关系维系的家族基础之上,对家族之外的其他人缺乏信任,是一种缺乏普遍信任的社会,这种家族意识超强的社会中间组织薄弱,影响了企业组织的大规模扩展。虽然雷丁并不认为华人对外人绝对不信任,但他也指出华人之间的信任是有限的,是个人之间的信任,“主要特点似乎是对家庭的信任是绝对的,对朋友或熟人的信任只能达到建立相互依赖关系,双方都不失面子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