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族企业上市后的三大利益强化效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跃进(1958-),男,湖北松滋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1

原文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家族资本与社会资本的结合通常是通过家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完成的,因此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就常常被看作是家族企业走向社会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一步。我国目前的这种结合是推进了家族企业的社会化进程,还是强化了家族化的色彩?本文分别从公司内部的权力配置、收益分配以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当前家族企业上市之后,是提高了社会化水平还是强化了家族化色彩。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402(2004)03-0024-04

      一、实证分析的样本企业选择

      研究家族企业上市之后一系列问题显然是一个实证性问题。因此,对样本公司的选择就相当关键。本文主要分析满足如下三个条件的样本家族控股公司。

      1、家族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和使家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实际控制人家族,至少有两名家族成员进入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主要指出任董事、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设定这个条件,笔者考虑主要以典型的家族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能够使问题更加集中。

      2、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发行股票,取得上市资格,或者说是直接上市的公司。不是所谓的“买壳”,“借壳”上市的家族控制公司。设定这个条件,主要考虑是将家族上市公司的控股家族与社会公众股东放在同样的条件下进行多方面的比较。

      3、截止2003年6月30日,挂牌上市已经有整整两年的上市经营史。设定这个条件的原因主要是便于纵向的历史比较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按照上述三个条件,本文选定了表一所示的7家家族控股的上市公司。

      表一、样本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02 控股情况流通

      公司名称

      上市年底注 法人控股比

      位 控股 股比家庭初 公众初

      时间册资本 代表家族例

      次 方式 重 始投入 始投入

      新希望98.3.11 31529 刘永好 刘永好 53.61 1 间接 32.99 11520.23 26752

      兰州黄河 99.6.23 11784 杨世江 杨世江 23.70 1 间接 45.82 12000.00 33615

      天通股份 01.1.18 22947 潘广通 潘广通 21.48 1 直接 26.15

      3976.06 35960

      太太药业 01.6.8

      40662 朱保国 朱保国 69.73 1 间接 25.82 21845.33 173600

      迪康药业 01.2.12 12740 曾雁鸣 曾雁鸣 21.16 1 间接 39.25

      3531.48 49712.6

      康美药业 01.3.13

      7080 马兴田 马兴田 66.39 1 间接 25.42 10125.86 22626

      广东榕泰 01.6.12 16000 杨启昭 杨启昭 43.75 1 间接 25.00

      8750.00 39600

      注;家族持股比例以2002年底的股权结构为基数计算。

      表一显示:家族控制的直接上市公司在整体上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第一、除个别公司外,家族控股的方式基本上选择了间接控制,即通过控制上市公司法人控制股东的方式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采取这样的控制方式,不仅便于而且还有利于家族运用相对多数的股份对上市公司实施有力的实际控制,如杨氏家族在兰州黄河中的持股比例不高,但是由于该家族基本上控制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兰州黄河实业公司,进而实现了对兰州黄河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完全控制。

      第二、在社会资本与家族资本的结合中,社会资本的投入明显高于家族资本,但是社会资本获得的决策权,在大多数公司中,其绝对量也大大少于家族获得的决策权。这说明,控股家族取得一份表决权的成本大大低于社会的中小投资者。貌似公允的“一股一票”实际上是有利于控股家族的“一元多票”。家族利益的强化至此就具有了合法基础。

      二、有助于家族资本的三大倾斜效应分析

      对所选定的7家样本公司进行深入一点的分析,我们发现,在这些上市公司中,存在如下三大不合理的倾斜效应。

      1、不平等的决策权分配

      表二是控股家族与中小股东取得上市公司决策权成本的比较。从该表中我们看到,控股家族取得的表决权的成本要大大低于社会公众股东,二者相差最高的就是健康药业,差距在20多倍!

      表二、家族表决权与社会公众表决权成本比较

      公司名称 家族权益资本 家族表决权 家族每一表决 社会权益资本 社会资本表 社会投资者

       投入(万元) 数(万股) 权成本(元) 投入(万元) 决权(万元) 每表决权

      成本(元)

      新希望11520.23

      100021.15 26752.00 4000 6.69

      兰州黄河 12000.0040003.00 33615.00 4500 7.47

      天通股份

      3976.0632861.21 35960.00 4000 8.99

      太太药业 21845.33 19504.76 1.12 173600700024.80

      迪康药业

      3531.48

      2695.78 1.31 49712.63 5000 9.94

      康美药业 10125.86

      4700.4

      2.16 22626.00 180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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