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化:经济调整的战略选择

作 者:
单东 

作者简介:
单东 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2

原文出处:
经济学家

内容提要:

近20年来,世界各国出于调整经济的需要,民营化日趋活跃发展。民营化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存量转换,调动社会各类经济主体的投资积极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发展资本市场与国家机构的改革。民营化并非是对公有制的否定,民营化不可能取代国有经济,我国国有中小企业应全面实现民营化。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4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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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4)02-0041-06

      一、从全球民营化的发展谈起

      在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需要对经济进行干预和管制,不可能完全放任自流,办法之一就是创办国有企业,实行国有化等。即便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家,都有或多或少甚至有较多的国有企业,如法国的国有企业占17%以上。这些国有企业或者是私人经济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投资和经营能力,需要利用国家的财政进行投资和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如宇宙航天、原子能开发等领域的企业,或者是为整个经济和社会提供基础服务,要求有相当稳定性部门的企业,如邮电、铁路、供电、供气和供水等部门的企业。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摆脱贫困和落后的状态,改变其在国际竞争中所处的不利地位,往往动用国家财力投入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的产值在其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相对显得较高。

      世界各国在国有化的同时也在民营化,二者平行不悖地存在。所谓民营化,狭义上是指政府把国有企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有形的国有资产,通过返还出售、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形式转让给个人、私人垄断组织或经济集体的经济现象;从广义上说,除此之外还包括整个经济运行机制和环境的“自由主义发展”,如政府放松管制、增强市场机制、强调发挥民营经济的功能等。由于国有化形成的人为垄断和官僚机制,阻碍市场机制的发挥,因而早在20世纪40年代下半期,美国政府曾把二次大战时国家兴建的投资总额超过100亿美元的绝大部分军事工业企业先后转卖给各私人垄断组织。英国工党执政时期,曾经大规模地搞国有化。但国有化的低效率严重影响英国经济的增长。50年代初期,英国保守党上台不久,就把已经国有化并增加了投资的钢铁企业和部分长途汽车运输业按原价返还或出售给私人经营。1959年,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开始推行由公众尤其是小投资者广泛持股,实行所谓“人民股”的“非国有化”方案,直至1965年才告完成。但在民营化的过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并未放松对国有企业的管制。应该说,上述这些国家的民营化举措,还没有刺激欧美其他国家启动民营化方案,更没有在全球形成民营化气候。

      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西方增长经济学开始了一场革命,即开始抛弃凯恩斯学派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政策主张,而转向货币学派和供应学派的自由放任思想。这种经济思想要求尊重个人积极性,强调充分发挥自由竞争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主张限制国家干预经济的规模和程度。在这种经济思想的导引下,英国首先成了民营化的实验场。1979年,英国保守党领袖撒切尔夫人当选英国首相。英国国有企业的长期亏损,财政的入不敷出,促使撒切尔夫人决心进行改革。1981年初,撒切尔夫人开始实施民营化计划。到1984年,英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民营化,涉及的产业部门非常之广。例如政府将英国电信公司以39.16亿英镑出售给私人公司后(注:[英]经济学家[J].1985(12).),拉开了英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序幕。在整个80年代,英国先后将包括英国宇航公司、英国航空公司、英国天然气公司、英国石油公司、英国公共汽车公司、肖特飞机制造公司,以及制造飞机发动机的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等数十个大国有企业实施民营化。

      紧随英国之后,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美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西班牙、葡萄牙和加拿大等欧美国家,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亚洲国家和大洋洲国家也相继提出并实施规模不等的民营化方案。例如,1986年3月法国希拉克出任总理后,在5年内把65家国有的总价值达到500亿美元的金融公司、银行、工业企业民营化,包括5大工业集团:通用电气公司、圣戈班公司、罗纳-普朗克公司、汤姆逊-布朗特公司、佩西纳公司;两家宇航、军火工业集团:马特拉公司和达索公司;两家名列1986年世界前12名的大银行:巴黎国民银行和里昂信贷银行;一家大金融公司:巴黎荷兰金融公司。又如,美国里根政府决定自1986年起的5年内将联邦政府的5个电力机构、2个石油仓库、1个铁路公司、5个卫星遥感站出售给私人经营。这其中,1987年3月美国联合铁路公司的民营化,是美国历史上向私人出售的最大一家国有企业。而日本首先从“国铁”部门开始民营化。日本在铁路部门把全国大部分的国有铁路实施了民营化。

      与此同时,拉美、中欧、东欧、非洲和亚太地区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民营化也渐趋活跃起来。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国有企业方面同样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通过民营化来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国有企业规模过大,所占比重过高,生产和经营的范围过广,生产效率普遍低下,严重亏损,成了国家沉重的财政负担。譬如说,国有企业的规模过大,就很容易脱离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的发展水平。这一方面表现在国有企业的生产往往因国内市场有限、原材料供应不足,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则表现在管理干部的管理能力、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工人的劳动熟练程度与国有企业的发展规模不相适应而导致决策失误、经营状况混乱、产品质量不高。还有,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过于集中、呆板,生产经营权和财务管理权都集中在上级主管部门手里,企业领导人无权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生产的规模、产品的品种和数量,更无权改变生产的方向,反正盈余上缴国家,亏损也由国家补贴,致使企业无所作为,缺乏改进管理和推动技术改造的内在动力,也必然缺乏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民营化成了世界各国调整经济普遍采取的战略选择。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民营化的浪潮愈趋凶猛,涉及的国家已达100多个,范围也更为宽广,从国民经济基础部门的钢铁、汽车到高度社会化的邮电、铁路、航空部门,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银行、金融公司到为居民生活服务的餐馆、洗衣店,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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