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67(2004)01-0119-06 在传统的计划配置经济资源的体制解体,市场经济逐渐建立的过程中,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经济组织——企业集群开始兴起,并逐渐成为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中,乡镇地区的企业集群通过交易域与社会域间的关联与嵌入,有效地降低了集群内部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推动了我国乡村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由此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 一、乡镇企业集群快速增长的一个案例 王庆坨是天津远郊的一个村镇。由于土地的稀少和贫瘠,该镇历来就有做小买卖、跑运输和搞手工制作的传统。1994年,几个曾经干过自行车组装的工人自发地组成手工作坊,利用从市里买来的零件,组装一些加重加粗的驮载式自行车,开始了王庆坨自行车产业的萌芽发展。 一年以后的1995年,王庆坨的自行车小企业已经发展到20余家,自行车年产量达到120万辆。到2003年,王庆坨已经有整车企业108家,零部件企业160家。全镇自行车的生产量已经突破700万辆,约占全天津市自行车产量的1/3,在全国的产量中接近1/10。自行车生产已经成为王庆坨镇家家参与、遍地开花的产业,被国内自行车同行称为“王庆坨现象”。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产品质量的提高,“津来鸽”、“奥飞娅”等一批组装企业已在全国自行车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并以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稳稳地坐上了国内低档车市场的头把交椅。目前,王庆坨的自行车已经占领了全国20多个省市和地区的市场,部分企业的产品已经走出国门,进入国际市场。在整车组装企业迅速成长的同时,自行车零部件加工产业也迅速发展起来,一些零配件企业已经成为品牌车的固定供应商。王庆坨自行车的零部件生产包括叉架、车把、脚蹬、鞍座等几百个品种,形成了一个专业门类十分齐全的自行车零部件生产和供应体系。在自行车产业的带动和引导下,王庆坨整个乡镇都发生了重要的产业转型。围绕着自行车生产,零配件生产业、原料加工业、批发零售业以及各种社会服务业纷纷兴起,80%左右的居民进入自行车组装和零配件加工产业,其余的人则从事为自行车生产和销售服务的交通、餐饮和旅店等行业。全镇已经摆脱了贫瘠土地和传统农业的束缚,成为我国北方最大的自行车整车和零部件集散地。 王庆坨镇是地处天津远郊的农业县,几乎没有任何工业基础。镇上的人口大都是农民,原来只有几个人会组装简易自行车,也谈不上人力资本的积累。这个地方何以迅速形成一个全国知名的自行车生产基地,似乎是个谜。为此,我们在王庆坨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中发现,在若干破解“王庆坨自行车产业增长之谜”的答案中,企业集群是一个首选答案。 所谓企业集群(Enterprise Cluster)是指“一组在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它们同处在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1](p.2)。传统经济地理学的研究认为,企业集群是企业为追求运费和能耗的节约而对靠近原料产地、市场和优越交通条件的地理位置而形成的一种“扎堆”现象。但是近年来的一些现象却表明,小企业集群还可能出现在不靠近原料产地、不靠近市场和没有便利交通的乡镇,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凭空而起”的河北清河县羊绒产业区[2],而王庆坨自行车产业区则又是一个同样的例证。这些乡镇企业集群(Township and Village Enterprise Cluster,即TVE Cluster,下文简称“企业集群”或“集群”)的出现,引起了经济学各个学科从不同理论角度的关注与探讨。 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认为,企业集群是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的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具有超越企业和市场的组织效应,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作为一种需求约束下的制度创新,王庆坨自行车集群的成功无疑是源于其对市场环境的适应[3]。然而,与日本、硅谷和意大利等成熟工业区有所不同,王庆坨企业集群中的企业均为乡村小企业,它对乡村社区规范等非正式制度的依赖性更强,从而表现出有别于其他成熟企业集群的特征。我们从市场交易治理结构的角度,进一步剖析王庆坨自行车企业集群成功的原因、揭示其不足和缺陷并指明其进一步发展的方向,这对于我国乡村企业方兴未艾的集群化趋势和传统农村的转型具有更一般的指导意义。 二、乡镇企业集群的生成及交易特征 自从科斯首次用交易费用的概念区分了市场和企业两种协调交易的方式[4]之后,新制度经济学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都在关注企业的内部组织(即纵向一体化)与市场交易这两种协调方式间的替代关系。然而,正如威廉姆森所说,在市场与企业这两个极端的协调方式之间,事实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中间产品的交易和中间状态的交易组织。“为何存在如此之多的纵向一体化问题是很有意义的,但与为何存在如此之多的市场(或准市场)中间交易问题相比,则相形见绌”[5](p.25)。 威廉姆森认为影响交易组织形成的因素包括交易频率、不确定性以及投资的特性[5]。频率低的交易行为一般会使交易者采取完全随机的市场交易(古典式契约)。在这种交易中,交易双方都存在着较强的机会主义倾向,因而防止欺诈的成本很高。而在频率较高的交易中,交易双方会随着不断发生的交易产生互相的信任,继而放弃随机的市场契约,形成稳定的长期市场契约(新古典式契约)。当然这种长期契约往往需要一个第三方的介入,以保证合约的履行。当交易的不确定性很高(如价格随市场而发生变动),以至于严重影响了交易成本,交易者就会采取一种稳定的双边交易契约(关系型契约),将不确定性降至最低。而交易的资产专用性越强,交易双方的相互依赖性也就越强,交易破裂所带来的风险也就越高。因此这种交易势必会导致交易的内部化,以科层管理替代交易契约,一体化组织由此形成。所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交易者间形成的交易关系,即交易的治理结构是与交易环境和交易成本的变动相适应的。当一种治理结构相对于另一种治理结构的交易成本发生变化,则组织的替代就会发生。这就是市场中间组织生成和存在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