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美学笔谈

——城市视觉艺术的美感特征

作 者:

作者简介:
江守义 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副教授、博士,安徽 芜湖 241000

原文出处: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经济、文化也随之崛起,以城市人的审美经验为研究对象,建立城市美学,是美学研究的新任务与新方向。中国现代美学的建构,应当由对乡村的审美经验把握转向对城市的审美经验的总结,这样才能实现中国美学的现代性。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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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976年,丹尼尔·贝尔就说过:“目前居‘统治’地位的是视觉观念。声音和景象,尤其是后者,组织了美学,统率了观众。”[1](P154)30年快过去了,这种“视觉”特点在现今的城市中显得越来越突出。在当前城市中,最惹人注目的便是密集的楼群、闪烁的霓虹灯、舒适的休闲场所,以及大型的购物场所等,这一切都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印象,整个城市首先是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影像世界。这种影像世界在建造之初不乏艺术性的考虑和要求,因此它本身完全可以作为一种视觉艺术来供人们欣赏、体味和流连。

      综观城市中的视觉艺术,大致可以分为实物视觉艺术、人体形象视觉艺术、印刷视觉艺术、光电视觉艺术四类。实物视觉艺术指的是从物体的外在表现形态上可以看出其构成成分的具有艺术观赏性的实物,既包括桥梁、标志性房屋、雕刻、步行街、造型美观的商品等静态实物,也包括喷泉等动态实物。这些实物给人的视觉刺激主要在于其外在形状上的独特。以上海为例,横跨黄浦江上的杨浦、南浦大桥,以其独特的斜拉设计,让人眼睛一亮;四通八达的高架桥,更是上海的独特风景,使很多外来者惊叹不已;人民广场上的“上海博物馆”,圆形的外观、古朴的鼎形造型,凝重、庄严、肃穆,与周边现代色彩很浓的高楼相映衬,别具一格;南京东路的步行街,布局讲究,路上的石凳、木椅、太阳伞等休闲设施,新颖别致;市府前的音乐喷泉,随着音乐的节奏喷出高低不同、形状各异的水柱、水雾,视听感觉的和谐一体如此直观,在静态的实物视觉艺术中很难出现。人体形象视觉艺术在此特指“真人”形象给人视觉上的美感。个体形象有人体彩绘、模特表演、车模、发型模特以及商场促销时的时装秀等,群体形象指大型的露天表演及其围观的人群、旅游景点攒动的人群、盛大集会时的壮观场景等。个体形象给人的视觉印象主要在于个人形体的优美,人体彩绘虽然注重彩绘的视觉效果,但人体本身也给人强烈的感官刺激;各种模特表演及时装秀也是展示个人体形的完美。展示人体的美好和场面的宏大在平时都是很难见到的,如果不是在城市,恐怕永远也不会见到,人们不自觉地把它当艺术来观赏。印刷视觉艺术指的是通过印刷、喷绘技术形成的图案或画像给人视觉造成的冲击,让人获得某种美感,这种艺术一般是静态的,包括各类商品广告、为售楼而制作的楼群效果图、公共汽车上的各式广告以及形形色色的杂志封面等。印刷视觉艺术给人的感官刺激主要是绚丽的色彩、美丽的相貌。商品广告中一般有漂亮的明星,杂志的封面一般也是美丽甚至妖冶的性感女郎,明星们的衣着和皮肤一般都有明显的色彩对比,商品广告中的商品经过印刷或喷绘技术处理,色彩非常逼真,楼群效果图在注重楼群形状的同时,也非常注意楼群的色彩。光电视觉艺术指的是借助光电技术给人的视觉造成一种美感,这种视觉艺术由于光电的特性呈现出动态的特点,诸如闪烁的霓虹灯、可随时更换内容的光电大屏幕、变幻万千的观光隧道等。这种艺术给人视觉上的美感是强烈的、变化的,光电所带来的色彩的变幻、形状的改变都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官刺激。每到夜晚,各色霓虹灯全部亮起来以后,整个城市便形成一个色彩斑斓的闪烁不定的世界,让置身其中的人们获得巨大的视觉享受。

      各种城市视觉艺术,让人产生了一种属于城市的新的美感。它和传统的无功利的、以静的心灵愉悦为主的美感相比,表现出一些新特点:

      其一,视觉的感官刺激压倒审美的心灵愉悦。视觉艺术给人最直接的印象是一种视觉上的感官刺激,人们首先感觉到的是它们的色彩、形状以及随之而来的眼睛一亮。无论是静态的实物、印刷物,还是动态的人体动作、光电效果,都让人在强烈的视觉震撼下为之赞叹、出神,然后才可能将视觉所触及的对象作为美来欣赏,从而体会到一种心灵的快乐。但无论如何,直接的感官刺激远远多于刺激之后的心灵愉悦。静态的封面女郎和动态的露天表演都如此。乍一看妖冶的封面女郎,让人惊叹的是女郎的美丽和妖艳,赞叹惊讶之余,才有可能将女郎和整个封面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欣赏,逐渐淡化感官刺激而将封面设计作为美的对象来进行观照,从而获得一种审美的愉悦。露天表演吸引人的是表演本身,演员的长相、肢体动作活生生地摆在观众面前,一般驻足观看的市民是不会将表演当作美来欣赏的,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眼睛一亮的痛快。同时,由于露天演出的商业促销目的十分明显,观众自然而然地注意到演出背后的商业动机,这也影响了观看时的美学效果。演出一结束,围观的人们也就走开了,一般不再体会演出本身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美学的要求。这样,露天演出主要也只能成为一种视觉刺激,即使这种演出本身是包含着审美追求的,一般观众也难较为充分地获得心灵愉悦的高度,还是它的感官刺激来得更直接更强烈。

      其二,以动为主取代以静为主。传统的审美主要是一种静的审美,审美时要求保持一种虚静、空灵的心态。但对于城市视觉艺术的审美,则主要是一种动的审美。所谓动的审美,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动”表明审美主体的转换动作快。对于城市中的视觉艺术,审美主体一般都是匆匆地看,匆匆地走,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难保持审美所需要的虚静空灵状态。另一方面,“动”表明审美对象的动感强。城市视觉艺术虽然不乏静态艺术,但建筑、雕刻等静态艺术在非城市地区也可以看见。真正构成“城市”特色的还在于那些动态艺术,诸如霓虹灯、喷泉、广场狂欢、景点的人流等。不妨以霓虹灯为例稍加分析。霓虹灯的显著特点在于它的闪烁不定,在于它的色彩变化,人们在观赏霓虹灯之初,会为它的色彩变化和闪烁不定而感到惊奇,会自觉地期待它的进一步变化,此时欣赏霓虹灯已经不是在欣赏霓虹灯静态的外观,而是在欣赏它动态的变化;观赏一段时间以后,人们已经适应了它的闪烁和色彩变化,如果突然它不再闪烁、色彩不再变化,人们会觉得很扫兴,就是说,一旦当人们适应了霓虹灯动态的变化之后,对突然出现的静态的霓虹灯,反而不能欣赏,这说明,霓虹灯之所以成为一种独特的审美对象,关键在于它强烈的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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