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存资料看,自1896年发表《变法通议》始至1928年编撰《辛稼轩年谱》止,梁启超的美学思想活动前后共30余年。其间,以1918年欧洲游历为界,可分为1896至1917年的萌芽期与1918至1928年的成型期之前后两个发展阶段。梁启超前后期美学思想在研究视野上有开拓,研究目标上有深化,研究内涵上有发展,但以审美介入人生,注重审美实践、人生实践、艺术实践相统一的基本学术取向始终如一。梁启超前后期美学思想的发展呈现出“变而非变”的基本演化特征,凸现了其人生论美学的基本学术立场以及由社会政治理性观向文化人文价值观迈进的基本学术轨迹走向。 一、梁启超美学思想发展之萌芽期 梁启超美学思想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约从1896至1917年间,是其美学思想的萌芽期。这一阶段,梁启超主要作为政治家的形象活跃于中国历史舞台,其关注中心在政治,学术活动是其政治改良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阶段,梁启超关于审美问题研究的视野相对狭隘。其对美学问题的思考主要包含在文学问题中,较少纯粹与形上的美之研讨。梁启超这一阶段的美学思想贡献主要体现在关于“三界革命”的理论倡导中。倡导包括“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与“文界革命”在内的文学革新运动是梁启超这一阶段文学活动的中心。在“三界革命”的理论倡导中,梁启超提出了关于中国文学变革的许多重要思想,体现了对于新的文体审美理想与文学审美意识的开拓与呼唤。同时,在“三界革命”的理论倡导中,梁启超也明确体现出对美(艺术)与人生(社会)“进化”之内在联系的自觉认识,他提出了“力”与“移人”这两个在其整个美学思想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范畴与命题。“三界革命”的理论及其“力”与“移人”的思想奠定了梁启超美学思想将审美实践与人生实践相融汇的基本学术取向与研究视角,也构筑了梁启超美学思想的基本内核。 1896年,梁启超发表了《变法通议·论幼学》。《变法通议》是一部倡导社会变革的政治论文。但在《论幼学》中,梁启超专门谈到了“说部书”,即小说。其中涉及到了两个比较重要的观点:第一,他指出小说运用俚语写作,故“妇孺农氓”皆可读之,因此,从实际情形看,“读者反多于六经”。第二,他认为小说读者面广,对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尽管在《论幼学》中,梁启超对小说的艺术特质缺乏深入的认识,还把《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中国优秀古典小说与其它小说混为一谈,将社会风气的败坏简单地归结为传统小说的影响,这种认识不仅肤浅也是极为片面化的。但是梁启超意识到了小说与经书对读者感染力的差异,意识到文学与世道人心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从而明确地把小说作为自己关注与研究的一个对象,提出正是因为长期以来士大夫文人轻视小说,结果任其“游戏恣肆,诲淫诲盗”,败坏“天下之风气”。他提倡“今宜专用俚语,广著群书,上之可以借阐圣教,下之可以杂述史事,近之可以激发国耻,远之可以旁及彝情,乃至宦途丑态,试场恶趣,鸦片顽癖,缠足虐刑,皆可穷极异形,振厉末俗,其为补益,岂有量耶”!(注: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幼学》,《饮冰室合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9年。)实际上即提倡利用小说的形式,规范小说的内容,来发挥小说功能,使其对社会风气产生正面的影响。因此,《论幼学》正是梁启超面向现实、学用相谐的文学思想的源头,也是梁启超审美与人生相统一的美学思想的起点。 1902年,是梁启超前期美学思想发展的一个高峰。这一年,梁启超发表了著名的小说论文《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戊戌变法失利后,康梁避难日本。为了继续为维新思潮摇旗呐喊,梁启超在日本先后创办了《清议报》、《新民从报》、《新小说》等刊物。《新民从报》创刊于1902年。在创刊号上,梁启超陈述了该报的宗旨:本报取《大学》新民之义,以为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本报以教育为主脑,以政论为附从;本报为吾国前途起见,以国民公利公益为目的。(注:参见李喜所、元青:《梁启超传》,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2-143页。)可见,此时作为政治家的梁启超思想重心已经发生了位移。他对救国道路的寻找由直接的政治革命转向文化启蒙,由制度变革转向新民塑造。从1902至1906年,梁启超在《新民从报》上陆续发表了《新民说》共二十节,全面阐述了启蒙新民的思想主张。欲救国先新民,欲新民“莫急于以新学说变其思想。”(注: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第6册,中华书局,1989年。)“新学说”即当时所接触到的各种西方思潮与理论,特别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各种思想学说。在传播新学说、改革旧思想的现实需求下,文学及其变革引起了梁启超极大的关注。因为文学不仅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还是传统文化的主要承载与阐释工具。不变革文学的特质与功能,就不能有效地实现新思想的传播。关于文学与民众素养及社会变革的关系,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前写作的《变法通议》(1896)、《蒙学报演义报合叙》(1897)、《译印政治小说序》(1898)等文中已有涉及。1902年,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梁启超更是作了集中阐发,提出“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做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他得出结论“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注: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饮冰室合集》第2册,中华书局,1989年。)尽管这篇论文在对小说的艺术本性和审美功能的认识上有很大的偏颇,他不仅无限地夸大了小说的社会功能,还把审美功能放在工具性层面,把社会功能放在终极性层面,从而扭曲了艺术的社会功能与审美功能的关系。但在这篇论文中,梁启超从“力”的命题出发,概括并阐释了小说所具有的“熏”、“浸”、“刺”、“提”四种艺术感染力,“渐”化和“骤”觉两种基本艺术感染形式,“自外而灌之使入”和“自内而脱之使出”两大艺术作用机理,从而得出了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并能达成“移人”之境的基本结论。这一阐释从小说艺术特征和读者审美心理的角度来探讨小说发挥功能的独特方法与途径,体现了梁启超深厚的艺术功底,也呈现出较为丰富的美学内蕴。在这篇文章中,梁启超还对小说的艺术特性和人的本性之间的关系作了探讨,指出小说具有既能摹“现境界”之景、又能极“他境界”之状和“寓谲谏于诙谐,发忠爱于馨艳”的艺术表现特性,强调这两种特性可以满足人性的基本需求,从而“因人之情而利导之”。在探讨小说艺术特性时,梁启超还涉及了“理想派”与“写实派”的概念。“理想派”与“写实派”这一组概念是梁启超从西方文论中引入的。在中国文论与美学理论史上,属首次触及。因此尽管《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的小说美学阐释是以社会功能为终极归宿的,其本身存在着致命的弱点,但正是这篇文章,首次在中国文学与美学理论史上以现代理论思维模式概括了小说的审美特性,并通过对小说审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高度肯定使小说获得了文学殿堂的正式通行证,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小说“小道”、“稗史”的价值定位,从理论上将小说由文学的边缘导向了中心。中国文学传统,历来以诗文为正宗。明代以后,小说创作虽已相当繁荣,出现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红楼梦》以及“三言两拍”等脍炙人口的长短篇小说名著,但小说在主流社会中,仍不登大雅之堂,被士大夫和正统文人排斥在文学正殿之外。明代以来,也有一些思想家和作家提出了肯定小说功能与地位的见解。在梁启超之前,有李贽、冯梦龙、凌濛初等;与梁启超大体同时,则有康有为、严复、夏曾佑等。但他们均从小说与经史的比附入手,抬高小说的地位。如冯梦龙认为小说是“六国经史之辅”。(注:冯梦龙:《醒世恒言·序》,《中国历代文论选》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23页。)严复认为小说为“正史之根”。(注:严复、夏曾佑:《本馆附印说部缘起》,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7页。)康有为则认为“宜译小说”来讲通“经义史故”。(注:康有为:《〈日本书目志〉识语》,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9页。)这些观点实际上均将小说视为经史的羽翼和辅助工具。与这类既肯定小说的功能地位又犹抱琵琶的态度相比,梁启超则直接将小说与“支配人道”、与“吾国前途”相联系,还明确宣称“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集中论释了小说的社会功能与审美特质。尤须注意的是,梁启超对小说社会功能的肯定不是以文学以外的经史为标准,而是真正从文学自身的艺术特点审美特征出发的,由此,他所给予小说的“文学”定位,在根本上不是外部界定,而是本体界定。《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使梁启超成为中国小说思想由古典向现代转换的关键人物。这篇论文也成为梁启超前期美学思想的第一篇抗鼎之作,是梁启超文学审美理念的一篇檄文与宣言,也是梁启超人生实践与审美实践相统一的美学思想的重要理论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