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实践存在论美学

——实践美学突破之途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立元(1945-),男,上海人,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中文系教授,国外马克思主义中心兼职研究员。复旦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思维框架已经成为阻碍中国当代美学取得进一步突破性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西方美学发展历程也告诉我们,必须突破以求知为目标的认识论美学的束缚,中国美学才能有多方面的创新发展。我们认为,跳出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思维方式,坚持美是生成的而不是现成的观点,以审美活动为美学研究的出发点,把审美活动作为一种基本的人生实践,把广义的美作为一种人生境界,从而走向实践存在论美学,可能是我们克服当前中国美学发展瓶颈的一个有益的尝试。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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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529(2004)04-0041-07

      当代中国美学的发展目前正处于一个十分微妙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人们开始认识到传统美学存在着种种局限,力图克服这种局限,实现美学的新发展;但同时我们仍然受到传统美学思维方式的影响,未能完全突破传统的认识论思维方式和框架的束缚,因而未能获得真正突破性的大发展。目前我们正处于这样一个时期:中国美学酝酿着或者说正面临着取得新的重大突破的机遇,但如果我们不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和创新,那么,美学研究的真正突破和进展就不可能实现。因此,探讨如何实现中国美学的突破性进展在当前就显得十分紧迫。我们一直关注并思考着这个问题,也做了一些初步的思考和尝试,现在把它发表出来,以期引起学界同仁的共同关注和讨论。

      我们的基本观点是:中国美学要实现重大的突破和发展,一个最重要的途径恐怕就是要首先突破主客二元对立的单纯认识论思维方式和框架。

      一、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阻碍中国当代美学突破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国后不久的20世纪50~60年代,中国美学就迎来了一次大讨论,形成了以蔡仪、朱光潜、吕荧、高尔泰、李泽厚为代表的所谓美学四大派。这四大派虽然成就不同、观点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他们的讨论基本上都局限在一种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思维方式和框架之中来讨论问题,都是把美作为一个先在的、现成的实体来认识;认为美在客观,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属性,这是一种客体实在论;认为美在主观,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这是一种审美主体实在论,把人看作一个早已存在的不变的审美主体;认为美在主客观的统一或者社会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实际上主张美就在于客观事物的属性恰好和一定的审美主体的感受相契合,这实际上是一种关系实在论。也就是说他们都是把“美”或者“美的主体”作为一个早已存在的客观对象来认识,因此,虽然争论得很热闹,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都是相同的认识论的思维路径,因而最后归结、上升到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争,却未能在解决美学的基本问题上有大的突破。

      “文革”以后,美学大讨论中各派的观点借助于对马克思《巴黎手稿》思想的阐释都有所坚持、发展和完善,但总的来说,还是在认识论的框架里来谈怎样认识美、“美是什么”等问题,没有新的重大的突破。而以李泽厚先生为代表的社会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美学理论,充分结合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思想,用“自然的人化”的实践和历史“积淀”作为贯穿整个美学思想的基础,发展成了他的人类学本体论美学,形成了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美学界中占主导地位的主体性“实践美学”。李泽厚先生的美学理论代表着“实践美学”的主流派别,他强调人的物质生产劳动、制造工具的基础地位和历史“积淀”的理性指导作用,把美和人的物质生产劳动实践结合在一起来研究美学,已经对认识论美学所局限的范围有所拓展,因此具有一定的生命力,影响是非常大的。但是,这一时期的实践美学仍然围绕着怎样认识美的本质这个中心论题研讨,没有真正跳出认识论的思维框架。当然,在实践美学后来的发展中,实践美学中的其他代表人物已经开始注意到如何超越单纯认识论美学模式的问题了,比如蒋孔阳先生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以创造论为核心的审美关系说美学就是试图超越认识论美学框架而进行的颇有成效的尝试。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美学的发展处于一个急剧变化的时期,一种新的突破发展的可能性正在酝酿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意识到我们必须超越现有的美学研究模式,才有可能使中国的美学发展获得一个大的突破,并且开始做了一些尝试的工作。比如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刘晓波就以感性-个体反对理性-集体的方式拉开了对以李泽厚先生为代表的实践美学主流派进行批评的序幕;在90年代初陈炎先生又开始向“积淀说”发难;接着,杨春时先生也提出超越实践美学、走向“后实践美学”的主张;潘知常教授等人则提出了“生命美学”、“生存论美学”等来反对实践美学。与此同时,也有一批学者(包括笔者在内)对处于变化之中的实践美学作具体分析,从各个方面为实践美学中的合理因素辩护,当然也承认实践美学主流派的观点存在局限,需要改进和发展。这场美学大讨论表明已经有越来越多人不满于中国美学的现状,试图超越现有的美学模式,这预示着我们的美学正酝酿着某种革新和突破的可能性。但是,究竟应该怎样超越、突破,什么才是阻碍中国美学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问题却仍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必须抓住这个根本的症结,中国美学才有可能有一个真正的突破性发展。从对实践美学的论争中来看,人们还主要不满于实践美学过分强调集体性、理性、物质生产劳动的一面,因此想要给予与之对立的感性、个体体验性在审美中以应有的位置,但多数人对“美”的提问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变化;对实践美学主流派在认识论方面的局限虽然开始注意,有的也有批评,但多数人似乎还认识得不够深刻,还没有提到关键、要害的地位来认识。现在看来,这种反思和批评的工作当然是很必要和有意义的,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抓住阻碍当代中国美学发展的核心问题,即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思维方式问题,有的学者虽然也看到或提到这一点,但深入反思、分析还不够。多数人(包括我们在内)很长一个时期仍然是在认识论的思维框架范围之内来探寻美学学科的发展,所以难以有大的突破和创新。

      90年代中期另一场争论更使我感到超越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思维方式的迫切性。这就是关于巴黎手稿“美的规律”的争论。1997年陆梅林先生发表了《巴黎手稿探微》的文章,学界开展了争论,我也参加了这场论争,发表了自己对“美的规律”的看法,认为所谓“美的规律”是一条“属人”的规律,而并非截然与人无关的客观事物的属性,并非纯粹的自然规律,它是社会合力的结果,这样我把“美的规律”定位于社会历史的规律;认为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主要体现在支配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其发生作用的范围内,对每一个社会主体(个体)的意志和认知而言,具有不可阻挡的客观强制性。这样,“美的规律”就不再简单的只是一个在人之外固定不变地存在着的所谓“物”的自然规律、客观规律了。我这样的观点被一些坚持“美的规律”是客观事物的属性的客观派所批评。这次讨论使我感到,我们有的同志在思维方式上不是前进了,而是倒退了,倒退到五六十年代的水平了,还停留在简单的唯物、唯心对立的认识论思维模式中来讨论问题。这使我感到我们学界当前在研究学术问题思维方式的创新问题上仍然任重道远。因此,从新世纪中国美学的发展来看,我认为阻碍我们美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那种主客二元对立的僵化的认识论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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