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学术语境中的自然美问题(笔谈)

——自然美:一个经典范畴的当代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成纪(1966-),男,河南虞城人,郑州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教授,美学研究所所长;郑州大学 美学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52

原文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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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04(2004)04-0106-09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学界关于自然美的研究有许多值得注意的进展,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生态美学的勃兴,以及景观、环境作为美学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通过历史比较可以看出,这一次对自然美研究的热潮有许多新的特点。首先,学者们关注自然美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它摆脱了20世纪50年代美学大讨论以来的意识形态纠缠,自然美观念是否符合某种既定真理的问题让位给它能否为人的现实生存提供智慧帮助的问题。其次,自然美在美学中的地位在上升。它不再被定位为艺术美和社会美研究的剩余,而是借助现代生态学的理论资源,从美学的边缘走向中心。再次,传统美学框架中一系列关于自然美的理论难题被轻易克服。比如,由于一系列关于动物美感的研究成果出现,人的因素不再成为自然向美生成的惟一因素,自然美由此溢出了被人学限定的框架。同时,生态本位主义的美学观衍生出了“自然全美”的观念,在自然与自然美之间进行人为的划界失去了意义。复次,观念的转换使自然美研究得以深化和展开。美学研究不再纠缠于自然美的合法性问题,而是把它的存在作为一个自明的起点来看待。在此基础上,生态美学、景观美学、环境美学在不同侧面拓展了自然美研究的理论空间。

      显然,90年代自然美研究的进展离不开生态学理论的推动,更离不开学者们对中国经济发展导致的生态危机的现实关怀。但是,这种理论的和现实的背景在为自然美研究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在美学学科内部孕育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混乱和危机。主要表现在,生态美和自然美到底哪个概念能更有效地指称自然,生态美的出现是否已意味着自然美作为一个美学范畴的死亡。同时,在当代美学中,除了生态之外,景观和环境也作为指称自然的概念被广泛使用。像谈论生态美一样,人们也习惯于用这些更有针对性的概念描述自然。显然,如果生态、景观、环境都可以作为对自然美取而代之的概念,那么,用“自然美研究的进展”来评估其在当代美学中的发展现状,就是颇具讽刺意味的。也就是说,中国当代美学中关于生态、景观、环境的研究不但没有对自然美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反而导致了它作为美学范畴的空壳化和虚无化。

      一方面,由生态、景观、环境表征的自然问题在当代美学中受到空前的重视,另一方面,作为核心概念的“自然美”却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这确实是美学领域一个令人困惑的奇观。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是,自然美作为一个宏观而经典的美学范畴,它和生态、景观、环境到底构成了怎样的关系?它还有没有对这些子范畴做出理论概括和阐释的可能性?同时,在围绕自然问题形成的诸种美学形态中,除了人们常常谈及的生态美学、景观美学、环境美学之外,还有自然生态学美学、景观生态学美学、环境生态学美学等一系列相当混乱的命名。面对这种称谓上的混乱,我们也不得不思考生态、景观、环境美之间有什么内在的关联性和统一性。可以认为,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不但自然美作为一种美的形态将从人们的学术视野中消失,而且新的探索的价值也会在一系列混乱的命名中自我淹没。由此,澄清自然美与生态、景观、环境之美的关系,以及生态、景观、环境美之间的相互关系,将对我们重新定位自然美的当代价值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首先,关于生态美。这个概念在当代的提出和被使用,是和人对自然内在本质的重新认识密不可分的。在西方,自从近代科学在牛顿那里建立以来,自然被等同于自然物,人的活跃与物的死寂,人的主动与物的受动,被当成人、物二分的根据。但是,现代物理学和生物学的一系列新观念却申明,经典科学的物质自然观已让位于现代的有机自然观。不但人是生命的存在,而且自然对象也是生命的存在,所谓“僵死的自然”不仅是有生命的,而且其中的一些生命形态甚至具有审美和表情能力。在这种背景下,现代意义上的自然就不再是经典科学及哲学意义上的自然,而是一种生命化的自然。由此,生态学意义上的自然美,就不再是一种需要人单向度去“审”的美,而是具有自我开显、自我涌出、自我绽放的主动性质。即生态是自然生命的表现形态,生态美是一种生命的样态之美。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关于自然生态的美学研究,是建立在人对自然物性重新认识的基础上的。它暂时搁置了作为审美者存在的人的重要性,对自然物本身的美给予充分肯定。也就是说,生态美学之所以成立,其前提是物性论的。它立足于对自然美何以可能的存在论考察,而不是首先在人与自然审美关系的探讨中展开问题;自然美作为一种自我完成的审美形态,它首先是“美者自美”,而不是等待着“人化”才成其为美。

      其次,关于景观美。从这一概念的内涵看,它没有对自然物的内在本质重新进行哲学界定的企图,而是关注自然外在形象的呈现。这种呈现预示着有一个隐性的他者存在,即为了理论探讨的需要而暂时隐身的审美者。在中文中,所谓的“景”,意味着对象只有映现在审美者眼中,它才成其为景;所谓的“观”,则预示着这种形象的呈现对审美者虚席以待,使它的价值在“观”中实现。在英文中,Landscape(景观)可直译为“大地之景”,它明显也有对大地上的栖居者进行召唤的意味。也即这种景观之美,不是“美者自美”,而是需要“因人而彰”。

      从这个角度看景观美学,它对自然的观照就不是物性论的,而是现象学的;它关注的只是自然事物的表象形式,而不是物之为物的内在本质。进而言之,由于景观的成立离不开作为审美者的人,它就明显缺乏生态这一概念的自我完成性或独立性,而是将自然向美生成的可能寄托在人的发现和观照上。由此可以认定,与生态美学相比,景观美学中人的位置在上升,自然形式的意义压倒了内容的意义,甚至本质和内容被作为虚妄的概念来看待。这种美学形态,与西方自康德以来主流性的自然审美观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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