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04)01-0055-08 一 在中国古代美学文献里没有出现过“悲剧”这个范畴,但这并不表明中国古代没有悲剧,也不表明古代思想家、文学家对于悲剧缺乏认识。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影响的儒道释三家对人生的悲剧性困境都曾作过哲学的(包括美学的)和艺术的阐释,形成了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悲剧意识,深深影响着历代文人的创作心态,他们所创作的大量带悲剧性的文学作品都明显体现着儒道释三家悲剧意识的弥散与聚合。儒家哲学是中华民族思想的主流,对建立中华民族悲剧观念,塑造民族悲剧精神起着主导作用。它与老庄、佛教哲学起着补充和互促的作用。它们各自的本体论、认识论、实践论、目的论都有其特殊性,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它们认识悲剧的出发点完全一致,首先是认识理解人生的本质,在此基础上把这种认识与对悲剧的认识联系起来,从而产生了各自的悲剧意识。 (一)儒家 儒家哲学把《周礼》中的孝悌演化为“仁”,并从“仁”出发,发展出一系列人生哲学和伦理观念的范畴。儒家主张“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孟子·滕文公上》),由此形成了“仁、义、礼、智、信”和“忠、孝、悌”等儒家伦理道德标准,引导人们把谋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当作生存实践活动之目的,并认为儒家的道德伦理观念是维系这种和谐关系的重要保证,这与西方人往往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强调人的独立自主和自由意志,并以此作为人生价值取向的标尺颇为不同的。所以儒家伦理道德观念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则,渗透在现实生活的总体秩序之中,它是制约人的生存实践活动并引导调整人的实践活动的理性力量。这样,人们在处理个体与群体、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时首先考虑的是“情”与“理”的统一,个人的意志、行为是否有悖于儒家道德伦理规范,从而做出“善”与“不善”、“合理”与“不合理”的道德评判。因此中国古典悲剧如《窦娥冤》、《汉宫秋》、《赵氏孤儿》等有关人物在苦难时的令人尊敬、振奋的表现,在灾难袭来时超乎常人的抗争。但往往更贯穿其中的是人物的儒家伦理人格,主人公往往是“忠”、“义”、“孝”等的化身,抗争精神也是基于人物自身的“忠”、“义”、“孝”等的信念上,故最能体现悲剧震撼力的人物本身在超凡苦难中显示的抗争精神与其强大的伦理品质相互融合,人物产生的崇高感由此而来,悲剧的精神亦由此而来。所以,中国古典悲剧冲突的基础重在伦理道德引发的矛盾,在悲剧审美过程中,人们对道德观的关注就大大超过了命运观,陶醉于惩恶扬善的情节和结局之中,缺少向更高人生境界的追寻和提升。 儒家认为“哀”(与“悲”同义)和喜、怒、乐一样,毫无例外都是人之常情。但儒家对于苦况的表现和悲情的宣泄,却力持“哀而不伤”的美学原则。《论语·八佾》中说:“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哀而不伤”即是儒家哲学对人世悲情进行哲理思辨取得的思想成果。此种观念无疑是孔子的“中庸之道”在悲剧意识上的反映。《礼记·中庸》有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种排斥冲突、以和为美的审美观念渗透到悲剧结构中,就往往不让矛盾完全破裂,引起悲伤和绝望,而是用理智对情感进行节制和引导,形成了悲中有喜、哀而不伤、矛盾调和的大团圆结局。所以中国古典悲剧不同于西方悲剧的一悲到底以及在极度的悲伤和恐惧中达到“净化”的效果,而是在温和适度的气氛中实现道德教化之功能,使悲剧感得以调和与缓解。但同时这种悲剧结构很容易简化人类实践中悲剧冲突的复杂性,人性由剧烈的痛苦和矛盾方能掘出的深度被强烈的和谐愿望所淹没,现实的苦难和受伤的心灵被消解在团圆的虚幻欢乐中,削弱了悲剧的深层力量。 (二)道家 在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中,道家以其不同于儒家的思辨方式,提出了自己对于悲剧观念的哲学见解。 道家思想代表人物如庄子发出了洞察宇宙人生之后的哀叹:“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尔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灵魂)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之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庄子·齐物论》)“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注然勃然,莫不出焉。已化而生,又化而死,生物哀之,人类悲之。”(《庄子·知北游》)当庄子把人的生存状况放在自然宇宙这样一个背景上,或者说从“自然之道”的高度来俯瞰人的生存状况时,“大化流行”于一气之中的“死”,对人类来说,意味着价值化为虚无,“人间世”中那本来只具有相对价值意义的一切,归根结底并无任何价值意义可言。所以,庄子以“自然之道”的价值尺度否定了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价值和政治神圣性,对社会采取了批判和否定的态度,“宁游戏于污渎之中以自快”。但他又认为,“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庄子·人间世》)。他期盼一种“无君于上,无臣于下”的自由生活,却又发现人生活在一种自然的外在必然性的制约之中,“穷之有命”,“通之有时”(《庄子·秋水》)。这“时”,这“命”都是不可解释的,是“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庄子·达生》)的无原因的结果,而人又必须忍耐这种“求其为之者而不得”(《庄子·大宗师》)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