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审美自觉中的“崇高”之维

———种对德国古典美学中崇高范畴嬗演的考辨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克剑,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东南学术

内容提要:

从康德到黑格尔,“崇高”在美学乃至整个哲学沿革中的境遇牵系着人的境遇。 无论是康德、席勒还是谢林,都是把“崇高”与“美”(优美)作为审美判断或美感直观的两个性态有别的维度提出的;黑格尔依然沿用了作为审美范畴的“崇高”,但他只是把它置于“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唯一被认可的审美维度下,赋予它以阐释“艺术前的艺术”的使命。 美学在康德、谢林、黑格尔那里都只是价值祈向隐然可辨的哲学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美”和“崇高”的价值在怎样的分际上被确认取决于不同哲学体系的价值重心。 一如悲剧的衰微,“崇高”违别我们已经够久了。“美”正渐次沦落为当年叔本华所鄙弃的那种“媚美”,与“告别崇高”的轻佻呼叫相唱和的是熹音湛湎中的人们的泛艺术嬉戏。然而,文化危机的消息毕竟早就报告着某种可能的运会,它在警示人们作必要的人文自审时也提撕人的审美心灵再度唤起那富于悲情的“崇高”的一维。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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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4)01-0004-12

      在“崇高”的消息早就不再被更多的人所顾念的时下,这里愿借重一段美学史的回味对这一毕竟未可轻弃的审美维度作某种追忆式的探询。诚然,追忆也是一种呼唤,不过其所要唤起的并非只是思古之幽情。

      相对于狭义的“美”(优美),“崇高”(壮美)在人的审美自觉或审美反省中是一位迟到者。在西方,倘以“美是什么”的问题的提出为第一次审美自觉的标志,那末正可以说,首先自觉的审美判断是狭义的“美”(优美)的判断;古罗马的朗吉努斯(Longinus)在其《论崇高》中就“(诗文)措辞的高妙”、“结构的堂皇卓越”乃至汪洋大海、火山爆发论说“崇高”,远在柏拉图前后的希腊人寻问“美”(优美)的奥秘之后。与这一情形大体相类,在以“美学”(Aesthetica)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宣布为标志的第二次审美自觉中,英国人柏克(Burke)标举“崇高”为美学范畴的著作《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起源》(1756)发表时,鲍姆嘉通(Baumgarten)以“美学”正式命名他的划时代的著述已经六年了。1764年,温克尔曼(Winckelmann)的《古代艺术史》问世,其中有对审美之崇高感的心理描述的文字;同一年,康德发表了他的论文《对美感和崇高感的考察》。但无论如何,“崇高”被真正触到它的谛趣却不能早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1790),这之前人们所做的一切只是某种注定会向此而趋的酝酿。像是一道不可重现的闪电,从康德到黑格尔,崇高的话题持续了近半个世纪。这半个世纪,审美自觉的境地显现着人的审美灵魂的深度,“崇高”的探讨者所体悟到的那份人生的崇高感留给人们的是一份永恒的启示。

      一、康德:崇高“内在于我们的心里”

      康德是第一个为审美视野中的崇高判断寻找先验依据的人,此所谓先验依据乃是一种不为任何经验个人的随意性所摇夺的准矱。他并非一味地鄙弃崇高之维上的审美经验,反倒是这些有待评断和判别的经验使得他不能不超越经验的狭隘或偶然性去对崇高所以为崇高作出“先验的解释”。这解释仍是依照一般判断必得涉及的四类范畴(“量”、“质”、“关系”、“样态”)进行的,并且同对美(优美)的判断的先验解释理趣相通。他指出:

      “对于崇高和对于美的愉快都必须就量来说是普遍有效的,就质来说是无利害感的,就关系来说是主观合目的性的,就情况(即‘样态’——引者注)来说须表象为必然的。”(注:康德著、宗白华译:《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6页。)

      但崇高终究是审美中独立的一维,对崇高的分析并不能全然蹈袭对美的分析。在康德看来,美的发生有待于作为审美对象之表象的“形式”,崇高的发生却在于激起这崇高感的对象的“无形式”;“形式”意味着对象被审美主体有限地表象着,“无形式”则意味着审美主体须得去表象那有限视野中非可全然直观的某种对象的整体。在前一种审美中,表象(形式)与表象者(审美主体)的和谐无乖使审美主体在忘物忘我的情境上产生直接的愉悦,康德称这愉悦为“积极的快乐”;在后一种审美中,表象者(审美主体)因着表象那似乎无限(因而“无形式”)的对象的不可能却又要竭力去表象它而使审美主体在穿透生命遭际的迫力后产生生命力升华的愉悦,相对于前一种愉悦,康德称其为“含着积极的快乐”的“消极的快乐”(注:康德著、宗白华译:《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4页。)。前一种愉悦借重于对象的“形式”,使得“美好像被认为是一个不确定的悟性概念”,这即是说,在这里,美“好像”是作为对象的某种“客观属性”被知性(悟性)所表达;后一种愉悦与“形式”无关,因此遂与愉悦“好像”来自对象的“客观属性”这一错觉无关,也便与能够形式地表达“客观属性”的知性无关,却只与理性相系——所以康德说,“崇高却是一个理性概念(唯理性才能把握被知性视为无限的东西——引者注)的表现”(注:康德著、宗白华译:《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3页。)。引起美感的“形式”与不能引起美感的“形式”不是“量”的差别,而是“质”的差别,所以“美”(优美)相系于“形式”的“质”;激发崇高感的“无形式”的对象与不能激发崇高感的对象的差别仅仅在于前者在“量”上的非可直观的“大”,所以“崇高”只关涉到这个被视为无限“大”的“量”。康德所谓“在前者(美——引者注)愉快是和质结合着,在后者(崇高——引者注)却是和量结合着”(注:康德著、宗白华译:《判断力批判》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3页。),正是在这样的分际上。

      与美和崇高的上述差别相应,人在美的鉴赏和崇高的观审中的心意状态也大异其致。美的鉴赏是对一个能够唤起美感的有限“形式”的直观,处在这直观中的人的心意是“静观”的;崇高的观审则是直观一个“无形式”的对象却又必得把这难以整合的对象想像为一个整体,这时人的心意处在对感官尺度的超越中因而是“运动”的。崇高观审中的心意运动或在于想像力(一种心意机能)对认识能力(又一种心意机能)的发动与调整,或在于想像力对欲求能力(心意机能的另一种)的发动与调整,前者把一种“数学的情调”(数量的无限大)赋予对象,后者把一种“力学的情调”(力量的绝对强)赋予对象。于是,“崇高”遂被康德分为“数学的崇高”和“力学的崇高”。“数学的崇高”突显着“量”和由这量而引致的以不快感为媒介的愉快的“质”;“力学的崇高”突显着人的欲求能力同自然力的抗衡、较量的“关系”及抗衡、较量的“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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