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达默尔的美论思想及其他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鲁宁(1970- ),男,山东济宁人,文学博士,山东大学文艺关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理论学刊

内容提要:

国内学界对加达默尔的艺术理论多有涉及,却因种种困难极少谈到他的美论思想,但不研究他的美论思想,便不可能理解解释学美学的特质和核心。在对美本身的探究中,加达默尔特别依赖于柏拉图和黑格尔,把美理解为“理念的可见性”,美成为理念和现象之间的中介,因此美的存在论功能就是跨越理想与现实的桥梁;但加达默尔又不认为关本身是一种孤立、先验存在的理念,而是如“光”一般存在,美之事物就是美的此在。加达默尔对“理念”、对“光”的强调,表明其美学思想实质上继承了欧洲理性主义美学传统,显示了其美学思想中的追求确定性的一面,这也对20世纪的西方美学带来了一些“光”的亮色。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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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03)06-0036-03

      加达默尔的美学思想在其整个哲学解释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的代表作《真理与方法》在展开其解释学观念体系时便是从审美意识的批判开始的。事实上,加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最初的萌芽便来源于他对审美经验、尤其是艺术意义上的审美经验的思考。

      作为一位有创见的哲学家,加达默尔同黑格尔一样,有着非常深厚的艺术修养。从很早起,加达默尔就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艺术经验中人们所感兴趣的并不在于艺术的形式,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是艺术向人们诉说的内容,这从他在20世纪30年代初发表的《艺术与公众》的演讲中可以看出。尽管此时加达默尔并没有提到康德美学,但从意义内容来把握艺术的倾向已经使解释学同任何对艺术的形式主义理解相对立了。此外,在作品的阅读经验中,加达默尔发现任何主观性对于艺术作品的意义来说都是无能为力的,不但作者不能控制作品向人们究竟表达了什么,读者也无法彻底把握作品究竟能够说些什么,对于同一部作品,不同的读者读出了不同的意义,这是阅读活动中最普遍的事件。这种阅读经验已经牵连了解释学思想的各个方面,加达默尔正是从审美经验出发,融合了历史经验,最终在语言论上将解释学升华为一种具有普遍特性的思想流派——哲学解释学,从而将自己的美学思想变成了哲学解释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加达默尔认为美学应该归为解释学。他说:“当我们在理解一部艺术作品时不可能满足于备受宠爱的解释学规则,即创作者的智慧规定着在本文中提出的理解任务。相反,正是把解释学的观点扩展到包括艺术语言在内才清楚地表明,用意义活动的主观性去表示理解的对象是多么不够。但这个事实却具有一种普遍性的意义,正是在这一点上美学才成了一般解释学的一个重要部分。”[1](P103)“美学必须被并入解释学中。这不仅仅是一句涉及到问题范围的话,而且从内容上说也是相当精确的。这就是说,解释学必须整个反过来这样被规定,以致它可以正确对待艺术经验。”[2](P232)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加达默尔的美学思想既是其哲学解释学思想的出发点,又是哲学解释学思想在审美领域的理论结晶。这样一种美学与哲学的紧密关系,使加达默尔在解释学的问题视域中提出了一系列有独到见解的美学问题,如重提艺术真理问题,审美理解的存在方式问题,语言在审美活动中的作用问题等,形成了逻辑上非常统一的认识,从而在20世纪流派纷呈的美学研究中建立起了独树一帜的解释学美学。但也应注意到,加达默尔并不是为了建构一种美学流派而去探讨美学问题,而是借美学研究提出和深化解释学思想。这使加达默尔的美学思考主要集中在意义、艺术美等范畴,并未形成一种包含美论、美感论以及美的各种存在领域探究的完整的美学体系。此外,加达默尔对美的本质的看法也往往淹没在对古希腊以来形而上学概念的分析之中,这种形式上的特点无疑为我们的研究造成了一定难度,也许正因为这样,国内对加达默尔美论思想的内涵及其性质研究甚少。但无论如何,解释学美学作为20世纪一种独特的美学流派,必然有其自己的特质,不研究加达默尔美学的美论思想,便无法深入理解解释学美学的特质和核心内容。

      在对美本身的探究中,加达默尔首先援引了柏拉图。加达默尔曾经声称自己对黑格尔保持了终生的兴趣,同样地,加达默尔也同柏拉图保持了终生的对话关系,他称柏拉图为自己一生的老师。之所以同这两位伟大的理念论唯心主义者始终保持了活跃的思想对话,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加达默尔尽管认为形而上学作为一种科学已经不可能了,但形而上学问题对于具有理性的人类来说却始终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他说:“我们的任务是同柏拉图一起探讨哲学,而不是仅仅批判他。或许批判柏拉图就像批判索福克勒斯没有成为莎士比亚那样易如反掌,这是很荒谬的,而这只是针对那些对柏拉图的诗意想象中所包含的哲学意义视而不见的人。”[3](P32)

      加达默尔对柏拉图的理念与现实、原型与摹本的宇宙论模式进行了认真思考,认为用它来说明艺术仍然有说服力。他认为,“对于我们对美的反思来说,柏拉图的遗产是渗透一切的。柏拉图把真实的存在思考为原型,把现象世界思考为这个范例性原型的摹本。关于这一点在艺术中有令人信服的东西,只要我们不把它看得无足轻重”[4](P17)。具体地说,加达默尔把美、艺术理解为了理念的感性形式,或“理念的可见性”,美成为理念和现象之间的中介,因此美的存在论功能就是跨越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的桥梁。柏拉图曾在《斐德诺》这篇对话中谈到人的灵魂在众神的率领下曾经达到天顶的高处,目睹过真实的理念世界,领略过永恒的真实性和存在的固有秩序,但人的灵魂旋即感到眩晕并坠落到尘世,只在回忆中依稀保留了真实世界的模糊形象,不过人在尘世中也不全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在美的事物中重新认出灵魂所经历的真实性,从而再次具有了飞升到真实世界的可能性。加达默尔认为柏拉图的诗意想象具有重要的美学意义,它指出了艺术经验所包含的真理性体验的根本原因,指出了美与理念的最根本的关联。

      总体来看,加达默尔是同意柏拉图与黑格尔的理念论美学观的,他也把理念理解为真实世界,理解为在者的逻各斯,由此,尘世中的美和艺术就成了一种真实的承诺,一种理想与现实的中介。与黑格尔稍有不同的是,加达默尔并不认为艺术的真理——理念能够用概念来把握,这样来理解艺术便会以危险的方式取消艺术,因为当艺术中的真理能够用概念来补充时,艺术便会让位给哲学,黑格尔正是据此才提出了“艺术的消逝性”这一命题。加达默尔认为艺术中的真理永远不会被概念所终结,因为美和艺术并不是一种实体性在者,而是在理解中不断存在,因此美和艺术就是一种不断发生的事件,鉴于人的有限性和历史性,这种美的事件性便不会终结,它将永远作为改变我们自身的东西与我们一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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