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权力伦理思想的内容和特点

作 者:

作者简介:
任浩明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副教授

原文出处:
岭南学刊

内容提要:

文章从权力伦理的核心、标准、原则、规范以及实现途径等五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毛泽东的权力伦理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毛泽东权力伦理思想的特点。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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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462(2004)02-0031-03

      所谓权力伦理是执政党、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公共行政领域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伦理道德要求的总称。它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务人员所应遵循的伦理要求,也包括作为群体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国家机关所应遵循的伦理要求。在毛泽东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伦理思想体系中,权力伦理思想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毛泽东权力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权力伦理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论述。根据毛泽东的论述,可将其权力伦理思想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权力伦理的核心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在权力伦理领域最根本的体现,也是区别社会主义权力伦理与资本主义权力伦理的根本标志。把权力行使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要求和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公职人员“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57页。)。毛泽东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他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定为党的宗旨和权力伦理的核心。他说:“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94-1095页。)毛泽东的这一论断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权力本质的深刻认识基础之上的。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则是人民的公仆,他们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因此,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是由党和国家的性质、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的。

      2、关于权力伦理的价值标准。毛泽东认为,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她本身没有任何私利可图。因此,每一个共产党人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96页。)在这里毛泽东一连用了三个“最”字,为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基本准绳,其中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它是共产党人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党的宗旨、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落到实处就是要求我们的一言一行要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最高标准。第二,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工具,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不怕风霜劳苦,夜以继日,勤勤恳恳,切切实实地去研究人民的生活问题、生产问题,而不是讲空话和假话。第三,它提出了衡量是否正确行使权力的客观标准。权力运行的出发点、运行的过程和运行的结果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准绳。

      3、关于权力伦理的基本原则。毛泽东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谨慎、负责的原则,这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地行使权力,保证权力不被滥用的前提。一是要公正行使权力。所谓公正,就是要正当、正直、公平、大公无私、克己奉公、秉公执政、公道正派。只有公道正派、秉公执政,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减少人民群众的不满、维护社会的稳定。二是要谨慎行使权力。谨慎用权同正确行使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决策失误等都是不谨慎行使权力的表现。三是行使权力必须对人民负责。权力和责任是辩证的统一,要有效地管理国家事务,必须需要有一定的权力。同时,有权力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所谓责任,就是职责和任务。对于作为人民公仆的广大领导干部来说,其职责和任务就是发动群众、带领群众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对人民负责。毛泽东指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128页。)

      4、关于权力伦理的主要规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伦理核心和公正、谨慎、负责的权力伦理原则,决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和枯燥的道德教条,需要通过一系列权力伦理规范来贯彻、落实和体现。毛泽东的权力伦理规范主要有:一要依法执政,反对徇私枉法。1957年,毛泽东说:“我们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守革命的法制。”(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58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要守法。二要廉洁奉公,反对以权谋私。毛泽东认为,廉洁奉公是一种政治美德,廉洁奉公要求领导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应把党、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个人的利益服从民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要用权为公,不要以权谋私;要埋头苦干,积极工作,与人民同甘苦,共患难,为人民多干好事、实事。三要发扬民主,反对独断专行。毛泽东强调要在党内外实行广泛的民主,反对“一言堂”的家长制作风。他认为民主就是让群众讲话,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四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毛泽东一贯对弄虚作假十分厌恶,强调党员和干部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1958年底,针对一些地方讲假话,搞浮夸的不正之风,他强调要提倡实事求是,不要谎报政绩,“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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