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案会计资料审计的性质及特点 贪污案会计资料审计是指审计事务所根据部队检察机关的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对与案件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审计,查明委托事项的事实,获取审计证据,并出具审计报告,供委托人作为处理贪污案件证据的一种活动。它既是检察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取得有效证据聘请专家解决问题的过程,又是审计事务所配合查处贪污案件为检察机关提供服务的过程。与其它审计相比,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严肃的法律性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业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鉴定报告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证明财务活动,是检察机关处理贪污案件的依据,它应具有司法证据所必有的一切特性。其鉴定报告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或法律责任。 (二)较强的针对性 贪污案会计资料审计作为一种事后审计,它的整个审计过程必须依据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以受托查证的事实为目标,以审计取证为重点,以出具审计报告为终点。通过审计查明这些账目或数据所代表或体现的经济活动性质,确认是否贪污的事实,为检察机关处理贪污案件提供证据。因此,贪污案会计资料审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三)审计风险根源的多元性 对贪污案进行会计资料审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此种审计风险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参加审计人员是否有良好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以及对会计资料的内部审核制度落实等,而且与被审计对象的作弊手法、会计核算方法、账务处理程序、账务制度、人员分工及委托取证的质量高低有直接关系。另外,还与审计人员所承受的来自外部的压力及个人的感情色彩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贪污案会计资料审计风险的根源也具有多元性。 (一)严把委托签约关 接到委托的通知后,要根据委托的内容和要求,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正确估计审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预测审计风险,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如决定接受委托,由检察机关或审计部门向审计事务所签发委托审计书,据此审计事务所再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要详细注明委托审计的事项、范围和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等。如审计过程中委托方需要增加审计事项和范围,为维护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则需要求委托单位另行出具委托审计书和业务约定书,或在原"委托审计书"和"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审计事项和范围,并加盖双方公章,应同时协议增加审计费用。 (二)严把人员选配关 审计事务所应根据委托审计的事项和范围,选派专业能力强、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组组长,对与涉案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回避。 (三)严把案情介入关 在审计之前,应召开案情介绍会,既要请委托或委派机关介绍情况,也要听取涉案人员工作单位介绍情况,要通过主动了解情况,为验证取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计人员应在介绍会上弄清以下方面的情况:一是涉案人员的基本情 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与本案的关系。二是会计核算情况,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方式、方法,账务处理程序、财务制度、人员分工。三是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伪造、隐匿、涂改等作弊情况。四是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主要包括业务往来单位及单位、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等。然后审计组根据收集到的上述情况采取总括分析方法,预估案件问题出在哪些经济环节、哪些会计科目,与哪些单位和个人有关联,有无内外勾结共同作弊的情况。 (四)严把事实确认关 根据预估分析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应采用正反两种假设对违法事实进行查验论证。首先是以肯定假设核查验证,主要是根据介绍的情况、预估的会计科目、主要经济环节,审阅账证资料、核查作弊疑点,弄清作弊手法,核实贪污金额,对查出的问题,暂肯定为违法事实;其次再以否定假设核查验证,主要是对暂肯定的违法事实,审计人用换位思维的方法,为涉案人员辩解,防止涉案人员由于会计业务水平低等原因而使账务处理混乱,以致形成贪污的假象,避免出现错误审计。经否定假设验证后,如不存在差错性问题,才能认定确实存在肯定的贪污事实,才能经得起涉案人的辩解和反驳。 (五)严把意见交换关 为使审计结论能够得到委托方认可,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就审计的情况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同时也为避免因审计结果与涉案单位原先掌握的贪污疑点发生差异而产生误解,应在事先证得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最好与涉案单位党委也交换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介绍审计过程和验证方法。二是介绍委托事项中已查清可以确认的违法事实。三是介绍委托事项中因客观条件受限等原因无法查清的问题。四是介绍审计中因发现新线索而查出的新问题,经验证可确认的违法事实。交换意见后如委托方有异议,双方可以讨论,必要时可以复查,或追加审计程序,但审计事务所必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 (六)严把审计报告关 贪污案审计报告应以审计委托书、业务约定书的委托事项、范围及要求为依据,重点说明审计事实及审计结论。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受托审计依据,审计的事项和范围,审计资料的来源,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的依据,审计的时间,审计程序等;涉案人员基本情况;审计事实,按每一贪污事实项叙述,先述事实,后举证据,同时进行分析,说明定性理由;审计结论,要对审计事实进行概括和综合,表示肯定性的意见,对每一项确定的贪污金额进行汇总,确认贪污的总金额。